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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有关合资经营合同模板汇总八篇合资经营合同 篇1第一章总则中国_公司和_国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资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法定代表:_,职务:_,国籍:_。乙方:_国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法定代表:_,职务:_,国籍:_。第三章合资经营企业的成立第二条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
2、_建立合资经营企业第三条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英文名称为:_,法定地址为:_。第四条合资企业是经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第五条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第四章经营范围和规模第六条合资经营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产品,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
3、务,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第七条合资企业经营范围1生产_产品;2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3研究和发展新产品。第八条合资企业的经营规模为1合资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产品品种将发展_。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或外币_)。第十条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元(或外币_)。其中:甲方出资_元,占注册资本的_;乙方出资_元,占注册资本的_。第十一条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甲方:现金_元,建筑物折_元,机械设备折_元,土地使用权折_元,工业产权折_元,其它_元
4、,共_元。乙方:现金_元,建筑物折_元,机械设备折_元,土地使用权折_元,工业产权折_元,其它_元,共_元。第十二条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天内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第十三条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第六章合资各方的责任第十四条合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甲方责任:1办理为设立合资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5、2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3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手续;4组织合资企业厂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5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6协助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设施等;7协助合资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8协助合资企业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9协助外方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10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乙方责任:1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_目的地;2协助合资企业办理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
6、材料等有关事宜;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4培训合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5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6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第七章技术转让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企业与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1乙方保证为合资企业提供的_(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
7、资企业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资企业,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企业,不另收费用;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资企业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第十七条如乙方
8、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资企业的直接损失。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第十九条合资企业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企业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第八章产品销售第二十条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内销部分占_。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资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由合资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第二十二条合资
9、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的产品使用的商标为_。第九章董事会第二十五条合资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下列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
10、可作出决定1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2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3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转让。4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对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条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方推荐;副总经理_人,由甲方推荐_人,乙方推荐_人
11、;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年。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第十一章设备购买第三十三条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第三十四条合资企业委托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合资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第三十五条合资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
12、,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人组成,其中甲方_人,乙方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
13、入工程预算。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第十三章劳动管理第四十条合资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合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应按规定为企业工会提供经费和必要的活动条件。第十四章税务
14、、财务、审计第四十二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第四十三条合资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十四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第四十五条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本企业的会计制度须报_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第四十六条合资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
15、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四十七条合资企业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第四十八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第四十九条合资企业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如实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向原审批机关抄报年度会计报表。第五十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第十五章合资期限第五十一条合资企业的期限
16、为_年。合资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第十六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第五十二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七章保险第五十三条合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企业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八章外汇管理第五十四条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规定办理。第五十五条合资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第十九章保密第五十六
17、条合资企业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资企业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资企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合资企业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资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甲方应对合资企业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应对合资企业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其他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第五十七条合资企业、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资企业
18、,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3如果合资企业、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在资料的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第二十章解散与清算第五十八条合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散1合资期满,不再延长。2合资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资企业于双方有利。3合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4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5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6合资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7合资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8合资的任何一方或合资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19、9合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终止合资合同。第五十九条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合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第二十一章合同的修改、变更第六十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资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六十一条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二章违约责任第六十二条甲、
20、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六十三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六十四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第二十三章场地第六十五条合资企业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政府缴纳使用费。
21、第六十六条合资企业租用场地_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_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合资企业租用_方厂房、仓库暂定为_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_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_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第二十四章不可抗力第六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
22、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第六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二十六章争议的解决第六十九条对本合同或合资企业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企业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第七十条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仲裁协会
23、进行仲裁。第七十一条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七十二条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企业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第七十三条仲裁时使用语言为_。第二十七章文字第七十四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第二十八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七十五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七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七十七条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
24、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十八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资各方各执_份,合资企业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第八十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署。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授权代表(签字):_授权代表(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合资经营合同 篇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
25、(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合同。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第三条工资待遇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
26、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
27、不得超过36小时。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营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
28、)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第六条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3.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9、;(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
30、日前通知乙方。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
31、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合同签订
32、日期年月日合资经营合同 篇3第一章总则中国_公司和_国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营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市_区_街_号,法定代表,姓名_职务_国籍_。_国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国_地登记住册,其法定地址在_。法定代表:姓名_职务_国籍_。(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订方。)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
33、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有限公司。外文名称为_。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省_市_路_号。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
34、,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_。产品品种将发展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_元,占_%,乙方_元,占_%。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甲方:现金_元机械设备_元厂房_
35、元土地使用权_元工业产权_元其他_元共_元乙方:现金_元机械设备_元工业产权_元其他_元共_元(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甲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按第十一条
36、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乙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
37、验技术人员;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七章技术转让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
38、、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改进,以及改进阶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
39、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第十七条如乙方末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售额的_%。提成文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第八章产品的销售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内销部分占_%。(注:可
40、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第九章董 事 会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事合营公司
41、董事会成立之日。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o(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o)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 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