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精选担保合同模板汇总7篇.docx

上传人:w**** 文档编号:11337562 上传时间:2022-04-18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34.8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精选担保合同模板汇总7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2022年精选担保合同模板汇总7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精选担保合同模板汇总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精选担保合同模板汇总7篇.docx(3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年精选担保合同模板汇总7篇精选担保合同模板汇总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须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特别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担保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担保合同 篇1担保合同从其涵义上来说,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在同等、自愿、公允、诚恳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设立的合同。从担保合同的法律关系构成看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从担保合同的性质看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

2、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信方面予以考察首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不得撤销的担保),则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来处理。其次,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实力人或限制行为实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

3、证合同,做为保证人都应认定为无效。第三是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例如,不能以人身为标的设立担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如以土地全部权作为抵押标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反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如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砍下债务人的一支胳膊,这样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民事责任的担当应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过错程序予以确定,如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其过错各自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 篇2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借款人):身份

4、证号码:联系电话: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借款用途:二、借款金额:三、借款期限:_,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五、还款方式: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六、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运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七、担保条款:1.丙方同意为乙

5、方向甲方供应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小写)_元。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3.担保期限: 年。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合同签订地:年 月 日担保合同 篇31 建筑合同的类型建筑合同有很多类型,通常由业主来选择合同的类型。合同类型的选择取决于所执行胡工作的种类以及它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执行的。1.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通常运用在建筑领域。在招标过程中要对所须要的材料的数量进行足够精确的计算,以使承包人提交出该工作的一个价格总量。每个项目的数量

6、,例如干式墙、门框、浴室的水池、输电的管道和线,以及房顶的瓦片都须要从安排时就进行精确的计算。当工程须要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在合同文件中都清晰说明白,提交一个投标总额对承包人来说才是公允胡。1.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用于不行能对所需的材料总量进行精确估算的工作。单价合同通常用在繁重的马路工程上。设计者可能计算有1000 000m3 的土须要被移动,但是业主和承包人知道工程结束后, 承包人是不行能恰好移动1000 000m3 的土的。精确的数量将会变更。对这个问题公正的解决方法是业主告知承包人估计的总量,在工程结束后按精确量出的数量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提交的是一个单价合同里对每个项目定的价格。单位价格乘

7、以工程师估计的量相差可以超过15%或20%,可能高于或低于估计的量,有时对单位价格还要进行协商。当实际的量较低时,承包商或许会要求重新确定一个较高的价格,因为预期所挣得的总额削减了。当实际的量较高时,业主因为相反的缘由或许会要求重新定一个价格。单位价格合同的目的是公允地对待合同双方。1.3 成本附加成本附加(可回收费用)合同用于业主和承包人在谈判、投标和授权的过程中均很难或不行能确定他们成本的状况。有一些因素使得对成本进行计算是不行能的,包括不行预知的极差的天气状况(例如在南极地带可能遇到),偏僻地区的不行预知的运输需求,争斗或斗争,或者工作量须要依靠其他承包商的工作的合同。成本附加合同有很多

8、形式,最一般的是正价加固定的附加费以及正价加上正价的肯定百分比。大多数业主宁愿选择正价加固定的附加费,因为这样承包人所获得的利益总量不行能增加,因此除去了承包人会作出不节约或生产出较差质量工程的任何动机。正价加上正价的肯定百分比的合同或许对条件非常艰苦的状况下是非常公允的,或者工程完成的时间不行确定时,但是为了保持生产率作出一些激励是须要的。假如工程有可能须要一年或两年,则仅由六个月所挣到的利润就不再有吸引力了。1.4 改革和趋势A+B式合同是从欧洲传过来的相对较新的改革。它们是由运输局开发以削减马路建设的时间以及因此对交通流进行限制的时间。很多马路工程项目包括翻新、修复、改造以及加宽。真正的

9、新建工程很少。A+B合同的目的是供应一种可以付给承包人酬劳的方法,考虑补偿其定施工依次和分段等方面的专业性,以使工程可以快速有效地完成。 “A+B”的意思是成本加上时间。运输局对每天马路工程完成的数量进行指定,承包人投标给出的是肯定的成本和所需的天数。以成本加上时间合计较低来确定低投标人。当然也有可能选择出价较高但是工作天数较少的低投标人,而不是其它的承包人。合同还有其他一些形式,每个都有它自己特地的目的。例如,担保最高价格的合同,用在设计完成前就起先进行谈判的运用,这时承包人特别困难或不行能精确的估计出价格。这种形式的合同也常常用在一个承包人对只完成了一部分的合同的内容没有履行职责,另一承包

10、人完成了这个工程的状况。2 订立合同的方法订立合同的方法是只业主为了促成一项工程运用的合同的支配,但是合同形式是指怎样支付执行工程的承包人。2.1 设计建立设计建立合同的意思就是它的名字所表现出来的。一个承包人在设计和建立上都有责任。这种类型的承包渐渐变得很流行。一个设计建立合同给业主供应了明显的有利条件,他就不必在设计者和承包人之间看法不合时当调解人了,因为在同一个合同下他们是在一起工作的。设计建立合同通常建立在一个成本加上一个对最大花费的担保(GMP)的基础上。通常因花费低于GMP而节约下的钱是由业主和承包人共享。从美国设计建立协会可以获得大量的关于设计建设合同的信息。网址为www.dbi

11、a.org 。2.2 设计建立运营设计建立运营合同并不象设计建立合同那样常见。它们用于一些工程中,例如运动竞技场、水处理厂、水净化设施以及马路收费站。其原理是对于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承包人保持对设施的部分全部权,可以达到100%,在那段时间对设施进行运营肯定利益来对投资资金(全部花费加上利润)进行补偿。承包人拥有全部权的期限可以从几年改变到永久性运用。在拥有全部权的期间,承包人以业主的身份对全部花费负责,并接受全部的利润。对于运动竞技场的状况,有一个典型的收入分红制协议适合于队伍全部人或市政当局。3 担保(保证)任何一个合同都有三方的当事人责任人(承包人)、担保人(公司担保)以及债权人(业主)。

12、担保人和责任人形成一个联合体对业主作出一些担保,也就是这两个当事人对业主均亦责任。3.1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有两个目的:(1)假如确定了最低的责任投标人则要保证承包人签定合同,(2)保证承包人会供应必需的酬劳并且执行担保,以及保险方针。当提交了屡约担保和支付酬劳的担保,承包人就解除了对投标合同的义务。大多数的投标担保就是我们所说的投标担保的扩展,它们只须要对低标和下一个投标人给出价格的不同之处进行罚款,假如两个担保不相符。还有违约金担保。违约金担保以实际的损失达到肯定限量的形式来作出规定的。3.2 屡约担保屡约担保保证在申明的投标价格下执行合同所须要胡内容。事实上,担保人会对合同的履行进行担保,

13、或则会根据设计图和说明书描述的形式来完成工程。担保人处在被要求对合同的执行进行担保的位置。因此,在担保人乐于发给酬劳和执行担保之前,承包人必需证明他有完成任务的实力。担保人会参观承包人的总公司以及工作地,并且会接触业主最近完成的合同。承包人必需与他们的担保人发展一个长期存在的工作关系,当他们申请酬劳和申请屡约担保时,他们与担保人必需保持始终如一的工作关系,因为担保人在工程类型、位置和尺寸上有特别约束状况下会承诺支付费用的。假如承包人执行合同时没有履行义务,则担保人有三个基本的选择:(1) 买回担保。让业主对担保惩罚的数量进行检查。(2) 更换担保人。为了保证另一个承包人能够完成这项工作,要进行

14、投标协协商或登出投标广告。(3) 为承包人供应经费。担保的公司有花费高于担保价值的风险,但是这仍旧是一个共同的选择,因为承包人对工程是熟识的。现今大多数担保人都会努力尝试更换承包人。担保合同 篇4一、担保的概念与特征1担保的概念。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物权法、担保法及担保法说明等法律、法规、司法说明对担保问题作有具体规定。担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当然这种从属性也有例外。物权法、担保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担保法第十四条)、最高额抵押(物权法其次百零三条至其次百零七条

15、)和最高额质押(物权法其次百二十二条),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抵押权、质押权,而且担保法规定了从属性的前提下,允许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可见合同担保的从属性是有条件。(2)补充性。担保对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仅具有补充作用,在主债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人并不实际履行担保义务。只有在主债务不能得到履行时,补充的义务才须要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担保具有补充性。2担保的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除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就是反担保。反担保,是指为了换取担保人供应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供应的担保,该担保

16、相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供应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供应反担保.这条规定强调反担保只能由债务人供应,忽视了债务人托付第三人向原担保人供应反担保的情形。担保法司法说明对此进行了扩张说明,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当然并非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均可作为反担保方式。依据担保法司法说明的规定,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供应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供应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在债务人自己向原担保人供应反担保的场合,保证就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二、担保合同的无效与责任担当1担保无效的情形。担保合同必需

17、合法方才有效。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说明规定,下列担保合同无效:(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供应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供应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行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依据担保法司法说明规定,下列情形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供应担保的。(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

18、分的对外债务供应担保的。(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供应外汇担保的。(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担当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公司法、证券法修订之后,证监会、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xx120号),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该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9、,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供应的任何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供应的担保(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4)对股东、实际限制人及其关联方供应的担保。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限制人及其关联方供应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限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需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

20、规定执行。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其过错各自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担当合同法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担保法司法说明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担当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担当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担当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担当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担当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担当赔偿责任的范围

21、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担当赔偿责任。但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担当的民事责任仍应担当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假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担保合同 篇5合同编号:_保证人: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托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债权人: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托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

22、:_电子信箱:_为确保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情愿根据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担当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样,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担当责任。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

23、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其次条保证担保方式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1) 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连带责任保证担当保证责任。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干脆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供应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担当全

24、部保证责任。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第三条保证责任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接着担当保证责任。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担当保证责任。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担当保证责任。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

25、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假如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担当保证责任;假如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担当保证责任。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担当保证责任。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供应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26、不明的,担当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行抗力的缘由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担当保证责任。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削减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朝气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实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或

27、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供应超出其自身负担实力的担保。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担当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担当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供应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实行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供应保证的。5.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安排,预先行使追偿权。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

28、保证人如再向他人供应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供应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照实供应。2.发生下列状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担当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担当保证责任:(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峻违约行为;(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实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供应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实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实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

29、的有效性。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1.保证人不担当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担当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干脆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瞒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担当连带赔偿责任。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1.保证人是依照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

30、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安排经营的业务;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法庭执行;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5.保

31、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务;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峻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担当的责任为干脆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精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

32、部实际的重要债务;(2)保证人向债权人供应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根据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晰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改变;(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4)保证人向债权人供应(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供应)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供应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精确的;(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

33、或预扣。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状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第九条通知1.依据本合同须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需用书面形式,可采纳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

34、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担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说明。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不行抗力1.假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行抗力事务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行抗力事务阻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行抗力事务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

35、过书面形式将不行抗力事务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行抗力事务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供应关于此种不行抗力事务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须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行抗力事务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行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退或减轻此等不行抗力事务的影响。3.不行抗力事务发生时,双方应马上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行抗力事务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退后,双方须马上复原履行各自由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行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退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丢失接着履行合同的实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短暂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受不行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担当责任。当事人拖

36、延履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限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行避开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行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务。此等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务如斗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说明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根据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说明。该

37、说明具有约束力,除非说明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其过错各自担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担当民事责任。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38、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4.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证人(盖章):_债权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托付代理人(签字):_托付代理人(签字):_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年_月_日_年_月_担保合同 篇6编号:金源盛借字 第号借 款 担 保 合 同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地点:借 款 担 保 合 同出借人(甲方):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居处(地址):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居处(地址):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居处(地址): 姓名: 电话

39、:身份证号: 居处(地址):借款人(乙方):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居处(地址):保证人(丙方):居处(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同等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整,借款用途为 。 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其次条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率。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第三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及反担

40、保合同签订和办理抵(质)押或公证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第四条 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 ,无论乙方在同他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对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但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第五条 依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当日内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询问服务费。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内向甲方代偿。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41、。第六条 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的必需办理给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担当。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乙方供应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3、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足额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合法,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担当。4、借款交付后,协作丙方对乙方借款运用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运用借款。2、对借款所供应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精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运用状况及有关生产、经

42、营和财务状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供应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等报表资料。4、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5、担当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及询问服务费以外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件后,3日内应将签收的回执寄回对方。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8、变更居处、通讯方式、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

43、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急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马上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时,应于事务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马上归还借款本息。11、乙方需协作丙方的保后管理与风险监控。12、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 元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手续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提交的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精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要求乙方供应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或供应合法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手续。3、对被担保的借款人进行保后管理、风险监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偿。担保合同 篇7借款人因_须要,向贷款人申请_借款,经抵押人供应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依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提款和还款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提款安排,并供应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2.贷款人按提款安排办理借款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