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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维保的法律责任 电梯维保的法律责任 河南省电梯平安监督管理方法 第十七条 电梯运用单位应当运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 电梯运用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电梯平安管理工作: (一)制定电梯运用平安管理制度,确定具有相应资格的电梯平安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日常运用管理工作; (二)在电梯轿厢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平安留意事项、有效的平安运用标记等规定的标识;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完好,保证联络畅通; (三)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样状况时刚好通知维护保养单位消退故障或者异样状况,在可能危及乘客平安的状况下马上停止电梯运行; (四)乘客被滞留在电梯轿厢时,刚好组织应急救援;电梯发生事故后,依
2、法开展事故救援,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爱护事故现场并刚好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按规定办理电梯运用登记,申报并接受检验;电梯运用单位变更时,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向新的电梯运用单位移交电梯的全部平安技术档案; (六)托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确认;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变更时,应当在新维护保养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七)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八)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平安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电梯平安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电梯运用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
3、期届满前30日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电梯运用单位应当刚好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觉的问题进行整改,不得运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其次十一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运用单位应当根据平安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平安评估: (一)运用期限超过15年的; (二)故障频发影响正常运用的; (三)达到设计运用年限可以接着运用的。 其次十三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平安性能负责,并根据有关平安技术规范和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电梯的维护保养方案,落实平安防护措施; (二)帮助运用单位制定电梯平安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对维护保养的电梯每15日至少进行一
4、次维护保养; (四)对新担当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平安性能确认; (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护保养档案,并至少保存4年; (六)发觉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样状况或者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当刚好消退故障和异样状况;发觉乘客滞留在电梯轿厢或者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实行应急救援措施,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l小时; 其次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七)发觉运用的电梯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以及运用存在事故隐患、报停、报废电梯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运用单位,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八
5、)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将电梯的维护保养业务转包或者分包; (九)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平安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平安管理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方法规定,电梯改造单位进行电梯改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更换电梯产品铭牌的; (二)未出具质量证明书的; (三)未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改造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和改造日期等信息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方法规定,电梯运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
6、制定电梯平安运用管理制度的; (二)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通话装置不能正常运用的; (三)电梯运用单位变更时,未根据规定期限移交全部平安技术档案的; (四)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变更时,未根据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五)发生乘客滞留电梯轿厢未刚好组织救援,导致乘客被滞留电梯轿厢内1小时以上的; (六)在用电梯拟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运用单位未封存电梯并设置停止运用的警示标记,或者未告知运用登记部门的。 第三十九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方法其次十三条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异地维保
7、违反本方法其次十四条规定,未配备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维护保养人员和设备,或者未向维护保养业务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运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平安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运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运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8、;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运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运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运用特种设备未根据规定办理运用登记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或者平安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运用登记标记、定期检验标记的; (三)未对其运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常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运用的特种设备的平安附件、平安爱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根据平安技术规范的要求刚好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根据平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
9、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运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运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运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样状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退事故隐患,接着运用的; (三)特种设备存在严峻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平安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运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 电梯维保的法律责任 电梯维保责任书 电梯维保方案 电梯维保业务 电梯维保标准 电梯维保合同 电梯维保资质 电梯维保合同 法律责任的本质 担保的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