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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消防队业务理论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由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主动参加的原则,实行消防平安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3、消防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4、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平安、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与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5、消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平安布局、消防站、
2、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平安检查。未经消防平安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不得投入运用、营业。 7、消防法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平安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平安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疏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8、消防法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
3、危急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平安操作规程。 9、消防法规定,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需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10、消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须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育,增加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实力。 11、消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根据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担当火灾扑救工作。 12、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担当重大灾难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
4、援工作。 13、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气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实力。 14、消防法规定,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担当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1)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急品的大型企业; (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4)第一项、其次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急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5)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爱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15、消防法规定,公
5、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 险人员的生命平安。 16、消防法规定,火灾现场总指挥依据扑救火灾的须要,有权确定下列事项: (1)运用各种水源; (2)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3)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接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5)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6)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援、交通运输、环境爱护等有关单位帮助灭火救援; (7)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17、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与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
6、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18、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途、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 19、消防法规定,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快速通行。 20、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1、消防法规定,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与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赐予补偿。 22、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
7、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平安疏散设施等。 23、消防产品是指特地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命的产品。 24、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消遣场所等。 25、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26、执勤战斗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
8、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打算与行动。 2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必需随时做好战斗打算,接到报警或者吩咐马上出动,快速、平安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2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根据“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绽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限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削减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需做到坚决听从吩咐,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英勇坚韧、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30、执勤
9、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化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实力。 3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状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实行。 3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 3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 34、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状况、明确战备任务、支配执勤工作等。 35、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
10、执勤战斗状况,调整执勤力气,检查、清点装备,支配执勤工作。 3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37、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根据职责分工熟识辖区下列状况: (1)交通道路、消防水源状况; (2)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状况; (3)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建筑结构和运用状况; (4)消防平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状况; (5)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状况; (6)主要灾难事故的类型和处置对策、基本程序。 3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常常性战备教化。补兵退伍期间、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遇有其他特别状
11、况时,必需进行有针对性的战备教化。 3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根据标准配备,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坚持定期检查、保养,发觉故障、损坏应当刚好修复或者补充; 4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中队每天、大队每周、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特别状况时,总(支、大)队必需组织检查,刚好解决存在问题,重大问题要马上向上级报告。 4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驾驭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及改变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发觉问题刚好处理。 42、司令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熟识辖区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状况; (2)制定各类预案,组织开展实战
12、演练; (3)检查队伍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打算工作; (4)拟制战备工作的吩咐、指示、安排,督促部队实行; (5)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发展规划和配置安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6)组织部队熟识辖区和消防平安重点单位有关状况,刚好向防火监督部门通报发觉的问题,参加城市消防规划制定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7)协调辖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援、交通运输、环境爱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打算工作。 43、中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实行上级指示,落实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
13、良好的战备状态; (2)驾驭中队执勤人员、装备和辖区其他灭火与应急救援队伍状况; (3)组织辖区状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熟识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平安重点单位执勤战斗预案等状况,驾驭火灾及其他灾难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5)组织战备教化,落实各项平安措施,根据规定上报战备状况; (6)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 44、战斗班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驾驭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等状况和灾难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识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 (2)驾驭本班人员状况,确定战斗分工; (3)熟识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运用操作技术,仔细组织
14、维护、保养工作,使其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4)妥当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刚好报告中队值班首长。 45、战斗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等基本状况; (2)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识装备性能,娴熟操作运用; (3)驾驭辖区主要灾难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识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 46、通信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坚守岗位,根据出动吩咐或者报警刚好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2)娴熟运用通信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觉故障刚好报告并修复; (3)驾驭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等有关状况,熟记通信用
15、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接到上级指示,刚好报告值班首长。 47、驾驶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熟识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地址等相关状况; (2)娴熟驾驭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刚好解除一般故障; (3)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刚好补充车辆的油、水、电、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48、执勤战斗条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常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49、执勤战斗条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别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难、事务时进入二级战备。 50、
1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一级战备应当在二级战备的基础上,必需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探讨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2)部队全部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3)马上调整人员、车辆,充溢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气,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4)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5)依据须要派出力气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51、执勤战斗条例规定,二级(含)以上战备吩咐由公安部消防局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总队军政首长签署发布,并报本级公安机关备案。当接到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求
17、进入二级(含)以上战备吩咐时,执行单位应当刚好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 5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大队、中队应当制定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5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依据重大活动消防保卫任务的须要制定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5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遇有下列状况时,公安消防部队必需马上出动: (1)接到火灾及其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报警或者上级吩咐时; (2)上级检查执勤战备状况,发布出动吩咐时; (3)其他须要马上出动的状况。 5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接警人员必需快速精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难事故的种类、危急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者伤亡、发
18、生灾难事故的单位名称、具体地址、报警人姓名等状况,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 5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受理报警后,应当依据灾情、预案和调动方案,快速调派力气,刚好了解灾难事故现场状况,并马上向全勤指挥部和值班首长报告,依据须要和指挥员的吩咐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援、交通运输、环境爱护等有关单位、技术专家到场协作作战行动。 5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接到邻国(地区)、使(领)馆、外籍船舶、军事管理区等特别区域报警或者救援恳求时,应当马上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出动打算,待批准后根据相关规定、协议处理。 5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需根据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
19、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状况,并随首车出动。 5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快速、精确、平安地赶赴灾难事故现场。途中应当留意视察并了解灾难事故现场的状况。遇有另一起灾难事故时,应当依据详细状况实行相应对策,马上向上级报告。 6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营区岗哨应当礼貌、热忱地接受群众报警,保持消防车库门前的道路畅通。 6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62、组织指挥一般根据下列程序进行:快速调集作战力气,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驾驭现场状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
20、行动,落实战勤保障。 6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状况下,指 挥员可以实施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吩咐并刚好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6 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支(大、中)队独立作战时,通常由本级指挥员指挥。 6 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协同作战时,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实施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干脆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6 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对于灾难事故规模大、参战力气多、作战时间长、现场状况危急困难、灭火与应急救援难度大的灾难事故现场,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刚好成立现场作战指挥部,统一指挥灭火与应急
21、救援行动。 6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当发生重大、特殊重大灾难事故,须要调动多方面力气协同作战时,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与由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公安消防部队应当适时建立现场作战指挥部,详细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 68、作战指挥组一般由全勤指挥部人员组成,由指挥长任组长 6 9、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首长担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现场侦察,确定战术措施,刚好向上级报告现场状况,视情请调辖区内的其他力气和专业救援队伍; (2)向各战斗班(组)下达作战任务,落实平安防护措施,确定进攻路途和阵地,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攻坚作战行动,组织火场供
22、水,检查执行状况,依据现场状况的改变,调整力气部署; (3)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刚好向增援力气布置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行动。 70、班指挥员由班长担当,履行下列职责: (1)请领、安排本班战斗任务,组织指挥战斗行动; (2)进行灾情侦察,组织战斗绽开,视察灾情改变,适时调整力气部署; (3)组织班、组协同作战和平安防护,处置紧急状况,向中队指挥员报告战斗进程。 7 1、现场文书一般由司令部参谋或者中队干部担当,在作战指挥组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了解驾驭力气的调动、灾难对象、作战部署、战斗行动、现场改变等状况和阶段性战斗成果; (2)记录上级指挥员、当地党委、
23、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及下达的吩咐、做出的指示和部队贯彻执行状况; (3)统计汇总人员伤亡、燃烧物资和面积等状况,编制上报作战信息。 7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根据先限制、后歼灭,集中兵力、精确快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坚决敏捷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7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火情侦察应当查明下列状况: (1)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逼,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2)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扩散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3)消防限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
24、施启动及运行状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须要切断电源; (4)起火建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途,有无坍塌危急; (5)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急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难; (6)有无须要爱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逼的状况。 7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参战公安消防部队依据火场状况,可以实行下列战斗绽开形式: (1)打算绽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吩咐参战人员占据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绽开的打算; (2)预先绽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
25、同时,吩咐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打算; (3)全面绽开:基本驾驭火场的状况后,指挥员应当确定作战意图,坚决吩咐参战人员马上实施火灾扑救。 7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依据火场状况,主要灭火力气应当部署在下列重点部位: (1)有人员受到火势威逼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途; (2)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 (3)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逼的部位; (4)火势扩散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 (5)参战力气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 (6)毗邻建筑受到火势威逼的部位。 7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实行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削减烟雾、毒气、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逼; 7
26、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实行冷却或者运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爱护; 78、依据救人、灭火的实际须要,应当根据下列基本要求,快速实行正确的排烟措施,防止烟气对人员构成威逼和火势扩大: (1)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置、火势扩散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卫力气; (2)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 (3)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留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扩散; (4)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留意平安。 7 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破拆建(构)筑物和
27、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平安警戒区,设置平安警戒哨,并实行必要的爱护措施。 80、火场供水应当根据下列基本要求,正确运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1)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殊是内攻救人灭火力气的供水; (2)运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依据给水管网的形态、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运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3)依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干脆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运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 (4)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意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自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28、(5)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运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8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有宝贵文物、珍贵仪器、图书、档案资料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储存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射水灭火; 8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进入火场的全部人员,应当依据危害程度和防护等级,佩戴防护 装具,并经平安员检查、登记;进入火场后应当合理选择进攻的路途、阵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8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以及浓烟、缺氧等危急的状况下进行救人灭火时,应当组成精干作业组,设置平安视察哨,尽量削减现
29、场作业人员,布置水枪掩护,留有备用力气,严禁擅自行动; 8 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须要实行关阀断料、开阀导流、降温降压、点火放空、紧急停车等措施时,应当掩护协作起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8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刚好限制或者消退,干脆威逼参战人员的生命平安时,现场指挥员应当坚决快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平安地带并马上清点人数,视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86、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主要担当下列重大灾难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1)危急化学品泄漏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 (3)地震及其次生灾难;
30、(4)建筑坍塌事故; (5)重大平安生产事故; (6)空难事故; (7)爆炸及恐怖事务; (8)群众遇险事务。 8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和上级指令,参加协作处置水旱灾难、气象灾难、地质灾难、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难,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务。 8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参与重大灾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实施,并应当依据本地应急救援任务的须要,制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纳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在应急救援须要时经县
31、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9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实施水上救援时,救援人员应当佩戴专业救生装具,必要时系平安绳,以小组为单位,不得单独行动;实施潜水救援时,严格根据规程操作,并实行平安措施。 9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当不能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时,严禁盲目运用大型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和可能危及被困人员生命平安的救援方法; 92、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当救援现场有易燃易爆或者毒害物质泄漏、扩散,可能导致爆炸、建筑倒塌和人员中毒等危急状况时,应当依据技术专家的看法和现场救援力气以及技术条件,刚好实行冷却防爆、稀释中和、堵漏输转、关阀断料、加固排险、破拆清障、排烟送风等措
32、施,尽快解除险情。 93、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处置危急化学品泄漏事故结束时,应当对受到污染的人员、装备及场地进行洗消,并妥当处理洗消后的污水。 94、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主要担当下列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1)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以及重大群众集会; (2)大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 (3)其他须要现场消防平安保卫的重要活动。 95、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战勤保障制度,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做好执勤战斗的装备、物资、生活、医疗和技术等各项保障工作。 96、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实行每战必评制度。执勤战斗任务完成后,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进行战评与
33、总结,不断改进执勤战斗工作。 97、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战评组织通常分为中队、大队、支队、总队、公安部消防局五个层次。 98、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战评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受理报警、力气调度和出动状况; (2)灾情的发展改变、作战方案以及实行的战术技术措施状况; (3)各环节的组织指挥、战斗行动、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状况; (4)现场纪律、战斗作风与完成任务状况; (5)主要阅历教训和改进措施。 99、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战评通常根据察看现场、观看录像、介绍状况、提问答疑、分析点评、总结讲评的程序进行。 100、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对于在执勤战斗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刚好赐予表彰、嘉奖。
34、对于在执勤战斗中严峻失职、失误、畏缩不前或者违反纪律的人员,应当视情赐予指责教化或者纪律处分。 10 1、执勤战斗条令规定,本条令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可参照执行。 10 2、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依法参与火灾以外的其他灾难事故抢险救援的各项勤务活动。主要包括:参与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急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难、建筑坍塌、重大平安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务和群众遇险事务的救援工作,并参加协作处置水旱灾难、气象灾难、地质灾难、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难,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
35、公共卫生事务。 10 3、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必需遵循“救人第 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快速反应,快速调派力气,正确推断灾情,科学决策,刚好实行有效措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 施营救遇险人员,限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削减事故危害。 10 4、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挥员的指挥职责是:组织搜集、上报现场状况,确定抢险救援技、战术措施,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落实平安保障。 10 5、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状况下,可实施越级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
36、当实施组织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10 6、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抢险救援力气编成一般以消防中队为基本作战单位,以作业组为基本作战单元,每个作业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应确定1名组长负责;必要时,还须支配掩护、预备力气。 10 7、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处置危急化学品泄漏事故,应当调派防化救援车、洗消车、泡沫车等特种车辆和防护、侦检、警戒、堵漏、输转、洗消等特种器材、设备和药剂,并视情报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公安、石化、卫生、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及单位救援力气参加处置。 10 8、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处置建筑倒塌事故,应当调派抢险救援车、举高车等车辆和生命探测、
37、漏电检测、燃气侦检、救生、破拆、牵引、起吊、支撑等特种器材、设备,并视情报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建设、公安、卫生、通信、供气、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及单位救援力气参加处置。 10 9、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处置交通事故,应当调派抢险救援车、泡沫车等特种车辆和侦检、警戒、破拆、救生、牵引、起吊等特种器材,并视情报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及单位救援力气参加处置。 110、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群众一般求助的救援力气编成原则上以辖区中队力气为主。必要时,可按程序规定调派相应增援力气参加。 1 11、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基本程序接警出动,
38、侦察检测,设置警戒,平安防护,抢救人员,解除险情,清场撤离,信息发布。 1 12、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参与抢险救援战斗,必需做好战斗、生活和医疗等保障工作。 1 13、石油气是常见的易燃易爆气体,主要用于石油化工原料,也可用作燃料。在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运用过程中发生泄漏,极易导致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4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稀、丁烷、丁烯等,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石油气通过加压或降温以液态形式进行储存和运输,即为液化石油气。 1 15、液化石油气从液态转变为气态时,体积扩大250-350倍左右;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 1、5
39、-2(比空气重),液态相对密度(水=1)为0、5(比水轻);在空气中扩散较慢,易向低凹地区流淌和积聚,爆炸极限为5%-33%。 1 16、液化石油气一般为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属于低毒类。常见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严峻时出现麻醉状态和意识丢失。液化石油气一般加有特别臭味的醛类或硫化物,便于察觉该气体的存在。 1 17、液化石油气事故特点 (1)扩散快速,危害范围大。 (2)易发生爆炸燃烧。 (3)燃烧猛烈,爆炸速度快。 (4)处置难度大,要求高。 1 18、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程序与措施事故处置:侦察检测、疏散警戒、禁绝火源、平安防护、生命救助、技术支持、现场
40、供水、稀释防爆、关阀堵漏、输转倒罐、主动点燃、现场清理。 1 19、侦察检测阶段要依据侦察检测状况确定警戒范围,并划分重危区、轻危区、平安区,设置警戒标记和出入口。严格限制进入警戒区特殊是重危区的人员、车辆和物资,进行平安检查,做好记录。 120、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中要切断事故区域内的强弱电源,熄灭火源,停止高热设备,落实防静电措施。进入警戒区人员严禁携带、运用移动电话和非防爆通信、照明设备,严禁穿戴化纤类服装和带金属物件的鞋,严禁携带、运用非防爆工具。禁止机动车辆(包括无防爆装置的救援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随意进入警戒区。 1 21、进入重危区的人员必需实施二级以上防护,并实行水枪掩护。现场作业
41、人员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1 22、液化石油气若呈液相沿地面流淌,可采纳中倍数泡沫覆盖,降低其蒸发速度,缩小气云范围。操作时,要防止因泡沫强力冲击而加快液化石油气的挥发速度。对于聚集于建筑物和地沟内的液化石油气,可打开门窗或地沟盖板,通过自然通风吹散。同时还可采纳防爆机械送风进行驱散。禁止用直流水干脆冲击罐体和泄漏部位,防止因强水流冲击而造成静电积聚、放电引起爆炸。 1 23、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行动要求 (1)正确选择停车位置和进攻路途。 (2)行动中要严防引发爆炸。 (3)设立现场平安员,确定撤离信号,实施全程动态仪器检测。 (4)合理组织供水,保证持续、足够的现场消防供水,对液化石油气
42、容器和泄漏区域保持不间断的冷却稀释。 (5)严禁作业人员在泄漏区域的下水道或地下空间的顶部、井口处、储罐两端等处滞留,防止爆炸冲击造成损害。 (6)做好医疗急救保障。 (7)调集肯定数量的消防车在泄漏区域旁边集结待命。 1 24、消防车要选择上风方向的入口、通道进入现场,停靠在上风方向的适当位置。进入危急区的车辆必需戴防火罩。运用上风方向的水源,从上风、侧上风方向选择进攻路途,并设立水枪阵地。指挥部应设置在平安区。 1 25、现场气体浓度接近爆炸浓度极限,事态未得到有效限制,险情加剧,危及救援人员平安时,要刚好发出撤离信号。一线指挥员在紧急状况下可不经请示,坚决下达紧急撤离吩咐。紧急撤离时不收
43、器材、不开车辆,保证人员快速、平安撤出危急区。 1 26、氯气理化性质:氯气为黄绿色有刺激性味的气体。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 2、48(比空气重),液态相对密度(水=1)为 1、47(比水重)。氯气易溶于水和碱溶液。液氯由液态变为气态体积扩大约400倍。氯气是强氧化剂,本身不燃,能助燃。在日光条件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氯气能与乙炔、乙醚等大多数有机物和松节油、氨、金属粉末等物质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具有强刺激性和腐蚀性。 1 27、氯气泄漏事故特点: (1)扩散快速,危害范围大。 (2)易造成大量人员中毒伤亡。 (3)污染环境,洗消困难。 1 28、氯气泄漏处置程
44、序与措施:侦察检测、警戒疏散、平安防护、生命救助、技术支持、 转移危急物品、现场供水、稀释降毒、关阀堵漏、输转倒罐、化学中和、浸泡水解、洗消处理、现场清理。 1 29、氯气泄漏处置中进入重危区的人员必需实施一级防护,并实行水枪掩护。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对事故现场和可能扩散区域内能够与氯气发生化学反应的乙炔、氢气等危急化学品和易燃可燃物体,能转移的马上转移,难以转移的应实行有效爱护措施,防止发生激烈反应或爆炸。 130、氯气泄漏事故行动要求: (一)在泄漏区域的上风方向设置指挥部和停放救援车辆,并保持适当距离。 (二)进入警戒区作业的人员肯定要专业、精干,严格根据防护等级进行个人
45、防护,并运用喷雾水枪对救援人员进行掩护、 (三)设立现场平安员,确定撤离信号,实施全程动态仪器检测,刚好驾驭灾情发展改变状况。 (四)要留意视察、驾驭参加救援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液氯生产、储存装置发生泄漏,主要由事故单位专业人员实行工艺措施和技术手段进行处置,公安消防力气进行帮助、掩护和监护。 1 31、氨气理化性质,氨为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易液化,易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具有毒性、强刺激性和腐蚀性。气态相对密度(空气=1)为0、6(比空气轻),液态相对密度(水=1)为0、82/-79(比水轻)。氨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爆炸燃烧,爆炸极限为 15、7- 27、4%。若遇高热,存储容器内压力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