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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西天尾中心小学校园广播及阅读设备等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 福建省政府选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西天尾中心小学校内广播及阅读设备 等货物类选购项目 备案编号:B1-02442022-GK-202206-B1046-PTHS 招标编号:350304PTHSGK2022006 选购人: 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中心小学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0 2022 年 年 7 07 月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纳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西天尾中心小学校内广播及阅读设备等货物类选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选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 1
2、、备案编号:B1-02442022-GK-202206-B1046-PTHS。 2、招标编号:350304PTHSGK2022006。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选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选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须要落实的政府选购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包:1 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供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供应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
3、投标人供应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楚、整齐,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根据政府选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选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选购政策需满意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 b1 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供应。 包:2 2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4、需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供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供应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供应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楚、整齐,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根据政府选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选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选购政策需满意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
5、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3 明细 描述 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 b1 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供应。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依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 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样,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依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8、招
6、标文件的获得 8.1 招标文件供应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样,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 获得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得。 8.3、招标文件售价:0 元。 9、投标截止 9.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样,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 CA 证书连同 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
7、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样,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选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1.2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伴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 11.1 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样。 12、选购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中心小学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东星社区 5 号 联系方法:0594-2885551 13、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406 室 联系方法:0594-22113101、189
8、50769235 4 附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依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依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根据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殊提示 1、投标人应仔细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担当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根据以下格式注明,以便
9、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附 2:选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选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2 校内 IP 网络广播 否 1(批) 169,005.0000 169005 3380 2 2-1 墨水屏阅读器 否 20(套) 73,000.0000 2-2 充电车 否 1(套) 5,800.0000 2-3 支架 否 20(套) 2,000.0000 2-4 无线路由器 否 1(台) 1,500.0000 2-5 阅读机 否 1(台) 45,000.0000 124300 2486 其次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表 1 1、 、2) ) 表 1 特殊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样,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报价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可读介质(光盘或 U 盘)1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 5 中另存 1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 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特地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
11、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 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详细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担当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举荐合同包 1 中标
12、候选人数为 1 家,合同包 2 中标候选人数为 1 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选购人应在政府选购招投标管理方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根据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若本款第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根据下列方式确定:无。 若本款第、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根据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 1 中标人数为 1 家,合同包 2 中标人数为 1 家; 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根据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13、) 质疑函原件应采纳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 6 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供应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供应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
14、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 第三章第 15.1 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选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选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选购网,网址 。 (2)中国政府选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选购网),网址。 第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1.1 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样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选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选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 支付。 (2) 其他:(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根据中标(成交)金额
15、,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参考如下标准: 中标(成交)金额 货物选购费率 (人民币万元) 101 以下 1.5% 收费标准收取。 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15 5753 81010 0101 01。 备注 表 后有表 2 ,请勿遗漏。 表 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特地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 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 增列为招
16、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详细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 设定的为准。 7 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根据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 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 1 1 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样,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
17、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样,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运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供应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供应原件 (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供应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供应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
18、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供应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供应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供应原件 (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供应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 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供应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供应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楚、整
19、齐,否则 投标无效。 c3 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 均视同有效。 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运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运用投标人的 CA 证 8 书完成,否则 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根据本增列内容第点第 b 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 不视为投标无效。 关于投标人的 CA 证书: a.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在投标截
20、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0 条载明的地点,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 CA 证书可采纳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 CA 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便利识别、运用。 d.投标人的 CA 证书应能正常、有效运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担当责任。 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 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 投标无效,其保
21、证金不予退还: b1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 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详细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
22、用范围 1.1 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选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选购活动)。 2、定义 2.1选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须要选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7 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9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选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选购招投标管理方法、政府选购质
23、疑和投诉方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选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 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选购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就政府选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选购人担当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担当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
24、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选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选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变更。 10 (2)除本章第 5.2 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25、少 15 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 15 个日历日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变更招标文件载明的选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选购活动结束,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选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纳其他方式选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其次章。 7、更正公告 7.1 若福建
26、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 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更正公告作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全部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 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选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 终止公告作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全部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 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
27、 投标无效。 9.3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与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9.5 为本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选购活动,否则 投标无效。 9.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其投标无效: (
28、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托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1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样一样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细致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根据本章第 10.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意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
29、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行割离且真实、有效、精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担当责任。 10.2 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投标函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开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标的说明一览表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商务条件响应表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 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运用中文文本,若有不
30、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供应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供应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供应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其次章。 10.5 投标文件的格式 12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运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运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正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
31、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副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样(若不一样,以正本为准)。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其次章。 除本章第 10.5 条第(2 )款第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 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运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托付代理人,应供应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2、。 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依据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根据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 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选购人依据价格测算状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选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 投标无效。 10.7 分包 (1)是否
33、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其次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担当主体,分包担当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担当主体; 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担当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担当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 投标有效期 13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其次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
34、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 投标无效。 (3)依据本次选购活动的须要,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样,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 ( 基
35、本存款账户)根据下列方式: 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详细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根据下列方式认定: 以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根据本章第 10.9 条第(3)款第、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根据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
36、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根据下列方式认定: 以福建省政府选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终止招标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 10.9 条第(4 )款第、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缘由导致无法刚好退还而增加
37、的时间。 14 (5)若出现本章第 10.8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接着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串通投标; 投标人供应虚假材料; 投标人实行不正值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9.4、9.5、9.6 条规定之一;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
38、之一的: a.除不行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缘由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选购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b.未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选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 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 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详细形式:详见招标文件其次章。 10.1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根据
39、本章第 10.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根据本章第 10.10 条规定提交, 否则将被拒收。 根据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选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5 11.1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
40、参与。 11.2 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 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 11.4 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须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须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
41、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值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须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与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 11.4 条第(4 )、(5 )、(6 )款规定情形之一, 则投
42、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选购活动结束,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选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纳其他方式选购等)。 六、中 标与政府选购合同 12、中标 12.1 本项目举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其次章。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其次章。 12.3 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43、2 个工作日内,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6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 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选购人不得违法变更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值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选购合同 13.1 签订政府选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选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选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
44、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选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 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 13.3 政府选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 选购人与中标人应依据政府选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 政府选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选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选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选购金额的 10%。 13.6 中标人在政府选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选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