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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保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责,助力我县乡村振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以健全全民社保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为抓手,以强化农村人才供给为支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
2、的总目标注入强大的人社动力。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就业岗位、创业服务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5万人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80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包括新生代农民)400人;大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争取创业培训完成40人以上。组织创业专家团队下乡指导4次,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900人。全年累计举办招聘会8场,其中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会4场。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基层人员待遇、职称倾斜政策,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
3、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就业创业富民计划 1.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收。(1)挖掘就业岗位。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站(所)作用,深入所辖园区、企业挖掘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岗位,及时推荐就业岗位。(2)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大力培育劳务经纪人,鼓励劳务经纪人带动农村劳动力有组织性劳务输出,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和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3)开展就业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下乡”、“就业扶贫行动
4、日”等就业招聘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会或送岗下乡活动,加大面对面对接,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4)打造“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在以半小时路程为半径的乡(镇)、行政村地域内,设立一个就业服务场所,为当地贫困劳动力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促进就业创业。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招聘求职服务,方便农村劳动力享受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就业服务。(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 2.支持农民自主创业。(1)推介创业项目。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乡村行”“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给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入乡有创业意愿的
5、人员。加强返乡创业专家团队指导功能,对有创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群体人员开展“一对一”的创业指导服务,帮助提升创业能力。(2)鼓励自主创业。对贫困劳动力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正常经营行为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对毕业三年内自主创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3)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计划拿出10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指标,用于帮扶乡村振兴项目,给予项目资金支持。积极扶持农村电商创业,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力,也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4)强化返乡入乡创业载体建设。探索打造适合乡村创
6、业的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为入驻基地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同等享受扶持政策,落实房租物业费减免、水电暖费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入驻企业和创业者经营成本。积极选树一批农民创业典型。(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 3.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进行乡(镇)、村专项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培训、推动新生代农民工接受就业技能培训或岗前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加大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提高培训和就业需求的匹配性和培训后就业率,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
7、能力。(责任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服务局)。 (二)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计划 (1)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力量建设。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中,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退役士兵招录(招聘),可灵活确定考试方式。根据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方案,将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向乡镇一线倾斜,加强乡镇一线工作力量。(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培育乡村专业技术人才。结合县域实际,开展教育、卫生等部门自主招聘。进一步降低招聘门槛,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做好乡村
8、医生“乡聘村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均衡基层教育、卫生人才资源配置。加强乡镇农经、农技、农水人才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引导人才乡村流动。推动实施人才政策2.0版落地,实施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科研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保障其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权益。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责任部门: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审批办、人才中心、就业服务局) (4)落实基层待遇
9、、职称倾斜政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定工资政策。配合教育部门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推进基层教育、卫生职称改革。加大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乡村教师、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专业等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力度,对表现优秀、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符合条件的可破格晋升职称待遇。(责任部门: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行政审批办) (5)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县技工学校(县职教中心)强化涉农专业建设,开设一批面向乡村的特色专业,针对性培养充实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技能
10、人才。加大技工教育宣传力度,动员鼓励适龄青少年入读技工院校。落实技工院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办专门班次,为本地企业培养输送所需技能人才。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责任部门: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实施农村社会保障提升计划 (1)全面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依据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的通知文件要求,指导社保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经办制度衔接业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责任部门:局社会保险科) (2)适时提高
11、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认真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积极主动指导社保经办部门持续实现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做好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责任部门:局社会保险科) (四)实施农民工劳动维权计划 (1)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主动公开劳动监察、劳动关系、调解仲裁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全面受理农民工咨询举报投诉,及时做出回应。对具有争议调解不成欠薪案件,启动仲裁“绿色通道”,快速化解争议矛盾。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落实根治欠薪各
12、项举措。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通报警示,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对符合规定情形的违法企业及个人,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严重欠薪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劳动报酬全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3)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指导督促用工企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责任部门:劳动监察大队、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五)实施人社公共服务提优计划 (1)加强人社基层平台建设。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
13、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 (2)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允许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责任部门:就业服务局) (六)加大部门年度乡村振兴绩效考核 紧紧围绕省、州、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并与州考县工作紧密衔接,将过去脱贫攻坚指标转换为乡村振兴列入绩效考核体系,并赋予不低于15%(30分)的权重。充分体现绩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各部门重点职能工作指标体现乡村振兴工作,确保全县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形成合力。(责任部门:局绩效考核科) 三、保障措施
14、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一思想,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共同意志、共同目标、共同行动,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部署。乡村振工作情况纳入部门(科室)年度考核内容。局办公室每月实行月调度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情况。 (3)注重示范引领。局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围绕就业创业、人才培养、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方面,打造一批人社领域乡村振兴工作的典型示范,在人社系统形成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
15、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 (4)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强化党组乡村振兴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人社行业脱贫攻坚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驻村帮扶措施,确保政策和队伍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当发现有返贫风险的不稳定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两类人员出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部分丧失劳动力易致贫或易返贫时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第11页 共11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