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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股权代持协议书股权代持协议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书的运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股权代持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股权代持协议书1甲方:身份证号:居处地: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居处地:联系方式:丙方1:身份证号:居处地:联系方式:丙方2:身份证号:居处地:联系方式:(丙方1、丙方2下合称“丙方)鉴于:1.丙方1、丙方2为XX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合法有效股东,其中丙方1持有%股权,丙方2持有%股权,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2.年月日,甲方、丙方1、丙方2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协议,约定丙方
2、将目标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3.因其他缘由,甲方有意通过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于目标公司20%股权,乙方成为该20%股权的名义持有人。鉴于上述状况,经甲、乙、丙各方协商一样,现就由乙方代持甲方于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和履行:第一条托付内容甲方自愿托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即XXX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托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其次条托付权限甲方托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目标公司股东
3、身份参加目标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2.在托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或者复原变更为目标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和协作。在乙方代
4、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担当;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担当。3.作为托付人,甲方负有根据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刚好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全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订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恳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托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托付
5、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加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托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3.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加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须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所进行的任何表决行为均无效。4.乙方承诺将其将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安排)均全部
6、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假如乙方不能刚好交付的,应根据“逾期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第五条保密条款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其他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旧接着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其他方的相应损失。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第七条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捌份
7、,协议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丙方1:丙方2:签约时间:年月日股权代持协议书2实际出资人(甲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名义股东(乙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甲方欲将该股份按托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协议: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全部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全部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
8、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1.3依据本协议,甲方托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根据甲方意愿,参加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说明(三)的相关规定。二、代持股份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
9、,并托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2.4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托付目的,根据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三、股份收益权利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全部。3.2乙方根据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安排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
10、的股权收益后,将马上汇至甲方账户或遵照甲方指令支配另行处理。四、其他股东权利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根据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根据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与股东诉讼等。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干脆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协作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与公司股东会,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
11、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详细处置,享有最终的确定权。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协作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5.5甲方承诺,乙方根据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5.6如乙方未根据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马上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6.1乙方承诺:其将依据本协议
12、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6.2乙方有权依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6.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托付、转代持。6.5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6.6乙方依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担当。七、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7.1自代持股份工商变更至乙
13、方名下之日起的年。7.2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接着有效,代持期限接着根据7.1约定履行。7.3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依据公司运行的实际状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7.4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份。7.5如遇甲方出现丢失全部民事行为实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和善管理人接着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根据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接着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当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接着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份根据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7.6如
14、遇乙方出现丢失全部民事行为实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份。7.7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份托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内,协作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八、保密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九、仲裁与法律适用9.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有关法律来说明,并受其管辖。9.2因本协议托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其他10.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
15、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后有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20xx年月日签署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乙方配偶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情愿协作乙方根据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乙方配偶(签字):股权代持协议书3托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经同等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代持股基本状况1.1甲方在XXX公司有限公司中占20万股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该股份由乙
16、方代为持股。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供应,只是由于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全部人应为甲方;乙方系依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全部,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其次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享受公司股东权利,并担当股东义务。2.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2.3如XXX公司有限公司发生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情形的,甲方放
17、弃优先购买权。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供应必要的帮助及便利。3.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3.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3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3.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平安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3.5乙方应当依照诚恳信用的原则
18、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第四条特别约定4.1XXX公司有限公司拟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创业板或在国内主板上市。假如XX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或甲方获悉公司正在或将要处于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等境地,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转让股权的权利,则乙方必需无条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支付时间由甲方确定。第五条代持股份的费用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担当;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
19、甲方担当。第六条代持股份的转让6.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实力担当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担当。6.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担当。第七条保密7.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对本协议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
20、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旧接着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8.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第九条违约责任及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干脆和间接的经济损失。9.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0.1本协议自双方
21、签署之日后生效。10.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付款11.1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汇至乙方下列账户:账号:开户行户名:11.2本协议项下股权所获任何价款,投资收益等均需转账至甲方下列账户:账号:开户行户名:股权代持协议书4合同编号:118607甲方(托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XX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风险提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
22、过司法说明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一、XX公司目前基本状况XX公司系于_年_月_日在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元,居处地为_,经营范围为_。二、托付事项风险提示:假如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托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X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托付方与受托方在公
23、司经营决策不一样时的解决方案。甲方托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XX公司出资人民币_元、占XX公司_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全部人为甲方。三、双方权利义务风险提示:应X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帮助义务。1、乙方对XX公司出资款由甲方供应。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XX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2、自XX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依据其对_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担当股东义务。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
24、有做出合理说明的义务。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_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5、XX公司安排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全部。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_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四、股权转让风险提示: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缘由,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XX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_日内帮助办理
25、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肯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肯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托付方权益。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元。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六、争议管辖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七、成立与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持_份,XX公司留存一份。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_年
26、_月_日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_年_月_日股权代持协议书5甲方:乙方:性别: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文书送达地址:文书送达地址:指定账户账号:指定账户账号:指定账户开户行:指定账户开户行:甲、乙双方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名义持有甲方对XXXXXXX公司1%股权相关事宜(代持股事宜)达成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一、XX公司概况: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XX持股XX%、XXX持股XX%、XXX持股XX%。二、名义持股事项甲方同意乙方为其对XX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对公司的名义出
27、资全部由甲方实际出缴。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持有的XXX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份额1%)由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资所形成的股权,但其对相关股权并不享有任何全部权、收益权或处置权。2、甲方、乙方已确认并知晓XXX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名义股东的义务和责任。3、甲方作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最终担当者。甲方有义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在期满前三日)内将出资款交付给乙方;甲方有义务根据股东会决议事项在相关决议规定时间期满前三日内履行货币给付及行为给付义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所参加表
28、决的股东会决议事项除外);如因本条约定及甲方缘由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4、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担当。5、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出质公司股权(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6、甲方在发觉乙方未诚恳履行代为持股人义务的,后者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订正。7、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加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须要行使表决权时,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参加公司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包
29、括但不限于参与股东会议、参加投票、参加表决、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等以股东名义参与的商事活动)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认可。8、甲方有权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在甲方确定将公司股权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的完成股权转让;乙方须无条件的协作甲方签订、办理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续;涉及到股权对外转让时,乙方应在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及相关全部会议及表决中投同意票,协作甲方完成股权对外转让的事宜;甲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第三人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担当。9、甲、乙双方的利益安排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和收益,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红利、
30、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等。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也不因为担当名义股东而获得任何酬劳。乙方承诺将其代持股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及权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诺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内将该收益划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10、甲、乙双方的风险确认及分担方式:甲方虽系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由乙方(即名义持有人)担当。11、保密义务:双方对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旧接着有效。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四、违约责任:1、甲方未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3项的规定按期将出资
31、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根据约定履行货币给付义务及行为给付义务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2、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状况下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状况下,将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单方面转让、出质的,或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5万元的,乙方应当根据
32、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赔偿。五、合同的解除:1、双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2、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3、在乙方确定不再担当名义股东时,乙方须至少提前90日赐予甲方书面通知,并根据甲方要求办理转股或者退股事宜。4、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状况下,乙方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或参与本协议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具有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将公司股权转让、出质、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者对外进行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六、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
33、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2、因纠纷产生起诉过程中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担当。七、其他1、甲、乙双方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双方确认过的在签订、履行、解除本协议过程中及诉讼、仲裁过程中各类相关文件、通知书、函、托付书、补充协议等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在邮寄凭证显示一方收到文书时视为送达胜利。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文书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视为送达胜利。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4、。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时间:时间:股权代持协议书6甲方(实际股东):乙方(名义股东):鉴于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主要经营 。乙方系目标公司原有股东,甲方投资于目标公司,拥有目标公司 %股权,并托付乙方持有该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样,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甲方因投资/受让/赠与/继承/财产分割获得目标公司 %股权,因甲方缘由/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目标公司股东会要求,甲方与目标公司股东达成一样,甲方将股权托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享有目标股权对应的财产
35、权利,包括分红权和增值权。其次条 乙方为目标公司原有股东,拥有目标公司 %股权。乙方同意代为甲方持有目标股权。第三条 对于目标股权,甲方为实际股东,享有除表决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负有股东义务,担当投资风险。第四条 甲方自愿将目标股权对应的表决权让与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权列席股东会。第五条 对于目标股权,乙方为名义股东,应协作甲方完成签署文件、供应资料及供应账户代为转账等事项,乙方不享有目标股权的财产权利,亦无相应出资义务和其他股东义务,不担当目标股权的投资风险。第六条 甲方同意,目标公司增资的,甲方不享有优先增资权。第七条 因代持目标股权或目标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担当。第八条
3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代持股权及其收益进行转让、赠与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第九条 甲方对目标股权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担保、转为显名股东、托付他人代持等),不违反目标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相关协议约定的,乙方应当协作办理相关手续。第十条 乙方不再是目标公司股东的,应当协作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 乙方双方经协商一样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样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三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目标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区签订,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
37、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股权代持协议书7实际出资人(甲方):身份证号:名义股东(乙方):身份证号:鉴于,甲方拥有深圳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甲方将该%股权托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权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1.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全部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全部并实际出资,乙方同意将以善意、谨慎、勤勉之精神接受与执行甲方的该项托付。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接受甲方托付,代
38、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及指示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1.3依据本协议,甲方托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根据甲方指示,参加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依照法律及章程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托付他人行使上述股东权利,包括托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1.4托付持股费用1.4.1乙方受甲方之托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酬劳为:_。(1)不收取任何酬劳;(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9、,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元整(小写:_)。1.5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说明(三)的相关规定。二、代持股权2.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在乙方代理甲方持有代持股权期间,公司发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增资等事宜的,或乙方依据甲方指示转让部分代持股权的,本协议所指之所代持股权数量则同时随之做相应调整。2.2代持股权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托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
40、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2.4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托付目的,根据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三、股权收益权利3.1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全部。3.2乙方根据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安排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在三日内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支配,否则,每拖延一天按上述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计算支付违约金。四、其他股东权
41、利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根据甲方意愿及指示,履行股东权利。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根据甲方意愿及指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与股东诉讼等。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遵从甲方指示,协作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与公司股东会,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详细处置,享有最终的确定权。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根据自己的意
42、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协作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5.4如乙方未根据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马上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5.5甲方保证其对投资资金拥有合法、有效、充分之全部权,其上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的法律纠纷与风险,且甲方所供应一切有关本次股权投资的信息均为完整、准确、真实。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1乙方承诺:将依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完整、忠实、有效的协作与执行甲方作出相关指示,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
43、股权的合法权益。6.2乙方有权依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乙方滥用股权权利,擅自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的,由乙方赔偿公司损失,除因甲方指使或可归责于甲方的状况外,甲方不担当责任。6.3乙方应刚好地向甲方通知与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解散、资产出售或购买、清算、诉讼与惩罚等重大事项,及涉及代持股权的质押、冻结、强制执行等重大事项),刚好回复甲方就目标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询问,并保证其向甲方所作的与目标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陈述、通知、答询等信息载体中的内容皆为真实、精
44、确及完整,不存在任何欺瞒、误导与隐瞒。6.4因乙方自身的对外债权亦或其他法律纠纷,致使代持股权被冻结、强制执行等侵害甲方实际享有的股权时,乙方需在十日依法解除代持股权的权利负担。6.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权。6.6乙方有义务向乙方配偶或其他厉害关系人披露本协议下的股权代持状况,乙方及乙方配偶、继承人等,于任何时候不得对本协议下的代持股权主见权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6.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托付、转代持。6.8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
45、人真实意愿。七、违约责任7.1乙方擅自转让、赠与代持股权,致使代持股权由善意第三人获得的,乙方须根据每股价值的1.3倍支付违约金。7.2乙方未根据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处分代持股权时,协作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工商登记等)乙方需向甲方担当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7.3因乙方与他人的法律纠纷致使股权被冻结、强制执行等措施,乙方为根据本协议约定依法解除代持股权的权利负担,乙方需向甲方担当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7.4因甲方出资不实或其他出资瑕疵致使乙方担当出资瑕疵责任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7.5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承诺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则需向守约方担当违约金元,并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7.6任何一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