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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按照省市关于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体质标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争取在利企便民上取得更大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1.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全力做好数字
2、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通过“一次性告知”和容缺受理等方式为项目单位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指导项目单位规范实施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年底前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做好“监管事项
3、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信息录入推送,做到应录尽录,确保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录入率、执法人员用户注册率、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四个一百零一分之一百零一”;逐步启用“通用执法风险预警”等模块开展监管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3.加强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积极主动向市级部门衔接汇报,加快推动市县两级数据共享,建立权威高
4、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将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卫生健康、教育、就业、民政、医疗保障等领域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政务数据的共享率和应用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4.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加快推广应用已收集的73个电子证照,823枚电子印章,特别是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
5、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不断优化项目审批环境 5.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5月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7月底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红头文件”,修订形成全口径、有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加强与省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衔接,配合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升级改造,大力推进“承诺+监管”模式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企
6、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底前) 6.加大工改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积极推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全部审批事项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做到全流程全覆盖。加快推进区域评估、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6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年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全面引入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办水、办电、办气等业务
7、。(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底前) 7.持续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加强规划用地与项目建设衔接,不断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6月底前力争“多测合一”工作全面开展。依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在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时限。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选择有条件的区域,积极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8、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8.不断压减环评审批事项办理。根据工作实际,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2年版),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一律取消环评审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9.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4月底前,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窗口,对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牵头单
9、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底前) (三)全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10.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对第一批10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及负面清单管理,着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放宽市场准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
10、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加快推进“网上办理”进程。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电子印章,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在企业开办已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基础上,争取将企业养老保险登记的对外承诺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银行开户启用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收付款业务压缩至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不断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11、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2.不断优化企业办理流程。将劳动用工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网上预审合并为一个预审环节。银行开户由原许可制改为备案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他人办理开户业务。企业养老保险登记减少参加养老保险单位职工人员增加变动申请表或续保转入人员增加申报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只需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存款人联网核查、机构代码证。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制,依法核准企业名称申报登记范围,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3.清理整治变相审批。充分利用政务服务运
12、行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对进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全流程进行检查,确保所有事项规范办理、按期办结。并对县政府已承接和取消、调整、下放的1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4.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优先运用提醒、指导、教育、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
13、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5.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省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暂行办法,建立全县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加快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强化信用信息的应用,在日常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市场主体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获得信贷、发票领用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14、建立健全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四)切实加快惠企政策落实。 16.全面推进“不来即享”政策扩面。加快推进“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注册登记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注册工作。全面实施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行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15、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底前) 17.切实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加强各类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提高信贷获得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推出“商易贷”“小微企业循环贷”信贷产品,提高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及保证担保比例,减少企业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环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
16、:2022年9月底前) 18.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诚信兴商宣传月”为契机,陆续推出一系列的便民办税举措,实现所有税(费)业务“一窗通办”。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梳理“非接触式”涉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清单185项,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的操作辅导。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采取电话咨询、网上申报、发票邮寄,做到“非必要、不到厅”。不断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通过邮寄、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办税缴费覆盖面,实实在在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五)全
17、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9.全力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鼓励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整合归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完善县乡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功能性服务专区。(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0.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即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持续做好“一件事一次办”部门之间业务
18、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精准集成办理一件事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推行“一表申请”、“一窗通办”,确保已公布的73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年内全面开展业务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服务和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1.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以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为目标,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积极同市政务服务大厅衔接,加快政务数据共享,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9、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加强与市政务大厅的沟通联系,推出一批线下线上互认互办事项,明确统一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和无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2.不断提高老年人事项办理便利化服务水平。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围绕出行、就医、办事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针对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不识字
20、、不会使用申请软件系统的办事群众一律实行全程帮办,并采取即办件立等可取,承诺件邮寄送达的方式,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已实施17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证明材料“能减则减、主动核查”的原则,对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证明事项且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照省、市下放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公布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明确适用对象;对清单内各类
21、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4.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与18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260个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互联互通。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村和社区延伸,实现185项乡镇赋权事项和社会保险、农技推广、社会救助、生育管理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多
22、点可办、少跑快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25.大力推行“好差评”制度。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建立接受评价一受理一整改一反馈一信息公开一结果应用的“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形成“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做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好差评”系统和差评整改系统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以评价促进基层政务服务质量的提升,切实增强企业与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
23、限:2022年12月底前) 26.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按照省市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整合要求,制定我县12345热线平台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做好场地改造、软件开发、设施设备、工作流程、业务指标等相关工作,加强对上对下热线的对接联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整合范围,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政务服务一个号码响应,打造“724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监察投诉中心,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
24、和各专责组职能,统筹推进“接放管服”改革工作,将重点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按照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层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紧盯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加快节奏,争分夺秒,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攻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强化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克服各自为政、消极应付思想,主动与牵头部门配合,主动与服务发展相协同,切实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查问责。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各部门的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要大力追究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第17页 共17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