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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 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实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要求,依据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整治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支配,从 2022 年 10 月起先,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化实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针对我县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剧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2、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冲突和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包涵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编制和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同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机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机械执法,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一刀切,搞一关了之问题。 (二)多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多头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频繁重复,增加企业迎检负担问题。 2 (三)随意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随意执法,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问题。 三、方法措施 (一)全面推
3、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根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公示程序,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更新、维护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结合政务公开、推行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全面精确刚好地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
4、、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涉及国家隐私、商业隐私、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确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确定书目清单,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确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 3 执法确定前,应当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
5、,不得作出确定。 进度支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于 2022 年 12 月底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并长期实行。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推行包涵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惩罚、行政强制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编制四张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1.不予惩罚事项清单
6、。违法行为稍微并刚好订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觉的,应当纳入不予惩罚事项清单。 2.从轻惩罚事项清单。对照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协作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从轻惩罚事项清单。 4 3.减轻惩罚事项清单。对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刚好中止违法行为、协作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主动消退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违法行为,应当纳入减轻惩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稍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刚好订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纳入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进度支配:根据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省(
7、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于 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并长期组织实施,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刚好动态调整四张清单内容。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开展全县典型差案评查工作。重点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通过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整治,全县行政执法错案明显下降,行政执法实
8、力和执法水平显著增加,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社会满足度显著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爱护。 1.评查范围。经复议机关复议确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行政败诉案件,包括被确认违法、予以撤销、予以变更、确认无效、责令履职和担当赔偿责 5 任的案件;本系统、本行业通过自检自查等方式发觉和订正的行政执法错案;县人大、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县信访局在人大执法检查、扫黑除恶、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营商环境建设、来信来访工作中依法查处的行政错案;新闻媒体曝光,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并经相关机关依法查处确
9、认的行政错案。 2.评查标准。典型差案主要包括不作为和乱作为两类。对情节严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峻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作为典型差案。不作为的典型差案应当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发觉的问题放纵不管的;履行职责不到位、执法走过场,纪律松懈、消极怠工的;审批、许可看法恶劣,不尽说明说明义务,简洁应付、回避问题的;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责任、敷衍应付的;对群众举报束之高阁、敷衍了事,或者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查案不究的。 乱作为的典型差案应当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罔顾事实真相,不依法调查取证,违反证据适用规则,随意拍板定案的;以尚未生效的,或者已经失效
10、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违反公示程序、告知程序、听证程序、申辩程序、合法性审查程序、集体探讨等法定程序的;违反职权法定原则,超越法定职权,乱托付、乱授权,或者非法干涉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乱惩罚、乱强制、乱收费等滥用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具有执法资格,野蛮执法、看法冷硬、强权霸道,导致执法结果错误或出现重大瑕疵的。 6 3.评查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典型差案评查领导小组,领导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本行业评查工作作出详细支配部署,切实保证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自我评查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
11、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业务专家等各界代表,组成第三方评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进行评查。 4.评查结果运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刚好召开专题会议,在本系统范围内印发文件,进行通报,部署本系统、本行业的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式、台账式、销号式管理。 进度支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于 2022 年 11 月底前完成本系统、本行业典型差案评查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深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除特别行业、重点领域外
12、,原则上全部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7 1.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向社会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修订状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
13、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全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3.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安排(含联合抽查安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报县司法局审核,各县市场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汇总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年度抽查安排,印发实施的同时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进度支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长期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厅、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
14、有关部门应当充分仔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相识统一到县委和县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围绕实施方案明确每项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清单化 8 管理、项目化推动;县司法局切实履行统筹指导职能,将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和本实施方案传达、转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仔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仔细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不断健全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主动营造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竞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法治环
15、境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主动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式。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平台系统,仔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四)强化跟踪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检查、跟踪督导,仔细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进展状况工作机制等,对工作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刚好督促,必要时约谈提示,整治过程中发觉并查处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 (五)注意总结阅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留意总结提炼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好阅历、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指定专人负责工作状况 9 的整理、报送,每两个月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状况,整治工作结束前报送工作状况报告。 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