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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扶贫专项审计整改报告 根据2022年扶贫统筹整合资金审计情况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召开了由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专题整改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都明确责任、限时办结。通过努力,目前反馈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整改情况总述:审计共发现4个问题,涉及应整合未整合资金3871.33万元;涉及贫困群众缴纳医疗保险未享受财政补助218.307万元。截止2022年8月2日已全部得到整改,整改资金4089.637万元。 2.按
2、问题类型分述:我县属于应整合未整合问题和贫困群众缴纳医疗保险未享受财政补助问题。 (1)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到部分乡镇及单位退回的以前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共11011.52万元,未纳入2022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其中小农水重点县水利资金1200万元和农机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10万元有文件依据,不属于整合范围。其余资金761.5万元于2022年2月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纳入2022年统筹整合范围。 (2)县财政局将以前年度贫困林场扶持资金余额27.4万元,已挂账2年未使用形成存量资金,未纳入2022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2022年1月份金刚台林场项目报账后,净结余资金1.4万元,2022年
3、2月已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纳入2022年统筹整合范围。 (3)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到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873.41万元,未纳入2022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2022年2月份,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将1875.41万元纳入2022年统筹整合范围。 (4)农村困难群众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最低30元财政补助情况,涉及贫困人口73769人,涉及金额218.307万元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3月份配套到位,经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进一步大数据比对应享受补助人数为71739人(相差的1030人属于2022年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他们在2022年参保缴费时还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
4、资金215.217万元于8月2日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 (二)责任人处理情况 因上述问题不涉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失职、渎职,所以没有处理责任人。 (三)未整改完成问题情况 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没有未完成的整改问题。 (四)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县财政局主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逐项说明了整改举措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原因分析 一是按照上级关于“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脱贫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要求,及我县当年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计划,当年县级投入已经达到应整合资金计划要求,所以收到以前年度扶贫项目结余资金
5、19101.92万元未纳入当年整合计划。 二是2022年收到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873.41万元的指标于2022年12月底才下达,而2022年县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按照省厅要求于2022年12月20日已经上报并锁定,无法及时纳入2022年实施方案。 三是2022年农村困难群众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最低30元财政补助,因有关部门不熟悉该项政策,在数据比对和甄别上消耗过多时间,导致资金一直未发放到位。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一)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促提升,坚决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6、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根据2022年扶贫统筹整合资金审计情况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召开了由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专题整改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都明确责任、限时办结。通过努力,目前反馈的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整改情况总述:审计共发现4个问题,涉及应整合未整合资金3871.33万元;涉及贫困群众缴纳医疗保险未享受财政补助218.307万元。截止2022年8月2日已全部得到整改,整改资金4089.637万元。 2.按问题类型分
7、述:我县属于应整合未整合问题和贫困群众缴纳医疗保险未享受财政补助问题。 (1)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到部分乡镇及单位退回的以前年度扶贫项目资金共11011.52万元,未纳入2022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其中小农水重点县水利资金1200万元和农机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10万元(信财预2022540号)有文件依据,不属于整合范围。其余资金761.5万元于2022年2月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纳入2022年统筹整合范围。 (2)县财政局将以前年度贫困林场扶持资金余额27.4万元,已挂账2年未使用形成存量资金,未纳入2022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2022年1月份金刚台林场项目报账后,净结余资金1.4
8、万元,2022年2月已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纳入2022年统筹整合范围。 (3)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到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873.41万元,未纳入2022年度统筹整合的整改情况为:2022年2月份,县财政下达预算指标,将1875.41万元纳入2022年统筹整合范围。 (4)农村困难群众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最低30元财政补助情况,涉及贫困人口73769人,涉及金额218.307万元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3月份配套到位,经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进一步大数据比对应享受补助人数为71739人(相差的1030人属于2022年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他们在2022年参保缴费时还不属于建档立卡
9、贫困人口),补助资金215.217万元于8月2日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位。 (二)责任人处理情况 因上述问题不涉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失职、渎职,所以没有处理责任人。 (三)未整改完成问题情况 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没有未完成的整改问题。 (四)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县财政局主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逐项说明了整改举措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原因分析 一是按照上级关于“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脱贫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要求,及我县当年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计划,当年县级投入已经达到应整合资金计划要求,所以收到以前年度
10、扶贫项目结余资金19101.92万元未纳入当年整合计划。 二是2022年收到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873.41万元的指标于2022年12月底才下达,而2022年县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按照省厅要求于2022年12月20日已经上报并锁定,无法及时纳入2022年实施方案。 三是2022年农村困难群众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享受最低30元财政补助,因有关部门不熟悉该项政策,在数据比对和甄别上消耗过多时间,导致资金一直未发放到位。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一)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促提升,坚决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政府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
11、库统一安排使用,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主体,强化跟踪问效,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主体,强化跟踪问效,纪检、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