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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不动产基本情况: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元/平方米,总
2、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四、结算方式: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
3、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
4、售该不动产。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六、代理费的收取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七、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5、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
6、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八、违约责任: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
7、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帐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2开发商: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代理事项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号,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
9、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 (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二、代理权限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三、代理责任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四、代理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五、代理计划的实施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
10、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六、代理工作方式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
11、产权证等工作。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七、代理费用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
12、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 %,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m2以上,在36503800元/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
13、超出3800元/m2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1、2%计算。八。代理费用支付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
14、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九、销售定价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
15、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
16、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十二、开发商责任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1)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2)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3)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
17、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4)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2、开发商应积极配合咨询公司的销售工作,负责提供销售中心和看楼专线车等设施及销售办公设备。3、开发商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咨询公司支付有关费用。十三。咨询公司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制订分期营销策划执行计划;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做好广告宣传、策划等;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在开发商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授权咨询公司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同(订购书)。咨询公司不得超越开发商
18、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咨询公司承担一切后果。2、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3、咨询公司应信守开发商所规定的销售价格,未经开发商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询公司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计价收款。如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甲乙双方应具体协商,做个案处理。4、咨询公司在楼盘促销期间,应每天向开发商口头报告一次当日的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书面汇报客户反应及销售进度情况供开发商参考。5、咨询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每月一次)向开发商提供详细的工作总结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报告。十四。违
19、约责任1、若开发商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付清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用外,还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_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咨询公司的违约金。2、若咨询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支付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额=住宅未销售面积_元/m2)的代理费用的20%作为赔偿开发商的违约金。3、若开发商不按时支付咨询公司的销售代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咨询公司收取开发商应付款项的1滞纳金。4、开发商不得与咨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发生此类情况,开发商应赔偿咨询公司应得的代理费用。5、咨询公司在代理过程中,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咨询公司应承担有关责任。咨
20、询公司销售失控造成的损失,由咨询公司全部负责;若咨询公司串通炒房,开发商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及追究相关责任。6、咨询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经开发商同意收取订金或房款,不入开发商帐户的,除退还房款外,还应向开发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违约金。7、若咨询公司不顾开发商利益,擅自更改开发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盘售价、优惠条件)等违反本合同行为,开发商可即时终止本代理合同,造成开发商的经济损失,由咨询公司承担全部经济损失。8、若咨询公司在设定的销售周期内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销售率时,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没收咨询公司合同保证金;但咨询公司已销售额的代理费要付清。十五、合同的终
21、止、解除或变更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协商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合同有关的经济及法律等事宜。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如需修改、补充或变更本合同内容,必须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六、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四份,开发商:二份;咨询公司:二份,以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履约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执,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策划或销售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开发商所有。4、甲、咨询公司均应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开发
22、商: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3甲方: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乙方:法人代表: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及代理甲方所开发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位置:建筑面积:物业套数:二、合作方式与代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三、策划代理范围: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市场研究
23、、后期销售策划及房屋销售的工作,对该项目 / 套物业、面积约为 / 的住宅。注:具体面积以施工图为准,施工图复印件见附件四并以施工图表示物业面积/套数作为佣金结算面积四、委托条件: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服务,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二家公司代理本项目。2)合作为前期(市场研究)与后期(销售策划、房屋销售)两部分,简称前期与后期,服务内容清单见附件一。3)乙方各种销售准备工作按计划全面展开,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进行销售。4)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其他人提供。5)甲方对项目销售单位提供银行按揭,住宅不少于7成20xx年,若遇银行
24、按揭政策发生变化则甲乙双方需重新制定销售进度。五、甲方责任:1)签定合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支持,有义务参加乙方召开的市场研究、信息收集的回议,双方以会议记要形式进行记录。2)甲方须于正式开始销售前一个月办理完项目交接相关法律文书,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售楼处交付使用前一个月,以入场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筹备相关销售事宜(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二)。3)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样板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交房标志平米(含装修与家私);售楼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4)乙方人员驻场一周内,甲方须明确至少二家以上银行作为本项目按揭银行并保证按揭手续正常办理。5)甲方在乙方收集客户按银行规定提供全
25、按揭资料的情况下,完成银行按揭、公证等事项。6)甲方配合乙方准备销售资料、销售合同、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参照乙方建议确定各期推出楼盘单位。7)甲方须于每月3日前,核对、审批完毕并支付乙方上月应结算佣金8)甲方负责项目现场包装工程,承担推广广告宣传、广告商服务费,及销售现场与包装装修、项目现场包装、沙盘制作及必备宣传品制作、推广发单员工资、展会展示相关费用。至销售完毕费用总额原则不低于计划销售总额的1.0%,此费用专款专用。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协商调整广告费用比例。9)甲方提供的售楼处,须配备相关之办公设备与耗材及接待、通讯条件。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设计、施工、装修并承担费用;负责购买家俱电器(
26、电视、音响等)、安装售楼处电话、宽带、空调;负责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负责售楼处电话费、水电费、冷暖、清洁、保安。10)甲方指派有关人员协助乙方销售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11)甲方财务部积极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及时核对乙方佣金并保证每月3日前结算乙方佣金;现场若产生销售情况且乙方通知甲方财务部(含公休日),甲方财务人员须及时至现场收取相关费用;财务部对销售人员提供甲方公司财务知识培训。12)甲方工程部保证施工进度正常进行,并为销售提供工程答疑。甲方有责任提供准确的书面图则、资料以供乙方进行答客问编写,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
27、知乙方,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13)甲方指定专人成立客户服务部处理客户纠纷。14)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至合作终止一年内,甲方未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不得雇佣乙方员工(含从该项目组辞职或辞退的乙方员工),同时乙方有权撤场终止服务。六、乙方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组成一周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前期工作。并按附件一的服务清单进行前期研究工作,并提按时提交前期各报告。2)开售前三个月,收到甲方的通知单(附件二)乙方负责派驻销售现场营销总监、数据经理、销售人员进场工作。3)乙方依据项目情况如实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方案。4)负责制订整体销售计划5)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合法售楼条件进行销售。6)保证
28、服务工作质量,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例会制度。7)乙方以甲方销售部名义对外销售,负责销售中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投诉管理)及基础性支持业务文件与表格,每日整理按月上报。8)乙方负责售楼日常保洁保安的监督工作。9)按时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情况分析报告。10)负责销售人员销售手册的设计和制定(包括销售人员对产品的介绍、答客问等),所有销售手册内容必须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实施。11)销售人员不得向客户许诺超出甲方范围的承诺,无法确认、不清楚事项须经甲方确认方可对外发布。12)认购本物业单位的认购协议书直接由甲方签订,定金由
29、甲方收取。13)乙方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项目销售计划、进度、价格等,其中销售任务半年考核一次。乙方配合甲方增加的年度或半年度任务要求,但此任务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对乙方销售考核仍以销售计划为准。14)代理期内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折扣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若因市场状况须变更,则乙方须与甲方进行沟通并由甲方书面确认,以便对外统一宣传。15)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他人提供。16)若甲方当月佣金未按全额为乙方结算,乙方有权暂时退场并拥有追究未结佣金的权力;若甲方不予以结算当月佣金,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所欠款项七、代理程序及指标
30、界定:1)客户所缴付的定金、首期款及楼款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买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买文件。2)销售任务指标的界定:客户交纳定金、签定认购协议书视为完成销售任务,销售任务中的面积统计以此为准。3)结算指标的界定:n银行按揭:客户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乙方负责收集银行规定的客户按揭资料提交甲方客服人员,且银行按揭款项进入甲方账户时方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结算佣金。(按揭资料交接单见附件三)n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交纳不低于合同总
31、额40%的购房款,即视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实缴款额的100%结算佣金。4)销售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销售时期、销售量共同制定,于项目入市前一个月提出详细可行的定价策略、价格方案操作模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作为此期房源的底价依据执行核算。5)销售任务:项目采取分期开发模式,每期推出房源在具备合法销售条件时起,一年内完成本期推出量的90%;八、服务费1)前期服务费为10万元,过渡到后期销售执行服务,本项服务费首次结算销售佣金时中扣除。2)后期服务费(销售佣金)的收取方式:乙方销售佣金按项目销售总额的0.7%收取。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结算100%佣金。
32、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销量(见第七款第5条),佣金按总销额的0.8%进行结算;完不成销售任务时,每低10%降低0.1%的佣金,低于销售任务的40%时,不计佣金。3)销售溢价的收取:销售溢价甲甲乙双方82分成,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按开盘前双方签字的底价表按套同销售佣金同期结算。4)结算方式: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前期服务费5万元,研究报告提供完毕支付余下5万元。代理佣金每月乙方于上月30日之前上报本月结算费用表,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后,并在下月5日前向乙方即期支付上月代理佣金及溢价。5)客户界定:6)双方合同期内的所有签约客户均属乙方有效客户;若客户签署认购书后毁约,
33、定金将作为补偿之罚金,甲方占50%,乙方占50%;甲乙双方同意客户退房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不计佣金和销售任务指标;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房与乙方无关,其相应佣金不扣除。九、合同有效期甲方建设项目达到法定销售条件后36个月。十、合同的更改1)若项目性质更改,甲乙双方须就改变情况重新签订合同。2)若因乙方前期调研不能起到产品定位、目标客户确认、新产品设计依据等关键性作用,甲方未采用乙方的报告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选择营销策划公司;3)在后期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因乙方公司、个人或其他原因导致营销策略不当,现场执行不力,拖延销售最佳时机,经甲方提醒,乙方未能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给甲方营销
34、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撤换销售代理公司,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4)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任务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其提交的本项目所有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的所有权,甲方在任何场合下均不得使用,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开展销售工作,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十一、合同的终止1)合同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提出方赔给对方壹拾万元赔偿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2)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其中一方未履行职责时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前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提议,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3)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35、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件一:服务清单附件二:入场通知书附件三:工作联系单附件四:按揭资料交接确认单附件五:施工图复印件、产品复印件附件六:施工单位关于封顶、交房等复印件附件七:物业均价表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年 月日 年 月 日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范本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1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36、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1.2、项目地址:*。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2.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第三条、乙方的代理
37、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3.2、乙方佣金范围(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
38、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3.4、加价销售奖励(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二至四层*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
39、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
40、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在项目销售金额达
41、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40%;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
42、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4.4、客户违约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4.5、项目总结算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
43、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2、广告推广费用:(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5.3、项目售楼处费用: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
44、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