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保险合同范文集锦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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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关于保险合同范文集锦七篇关于保险合同范文集锦七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开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信任许多挚友都对拟合同感到特别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保险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保险合同 篇1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经营许可证号码:负责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方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样,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第一条本保险代理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

2、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次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干脆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第三条甲方托付乙方在本保险代理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1、向客户宣扬、介绍、举荐甲方供应的保险产品;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

3、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4、接受客户询问;5、甲方书面托付的其他事项。(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2、核保、核赔;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第六条本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担当责任。乙方超越本保险代理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担当责任。第七条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别状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二)乙方不得运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第八条代理手续

4、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续费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续费产生的税款由乙方担当。(三)甲方按每一会计月份的实收保险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乙方代理手续费,结算日为次月日,遇节假日顺延。(四)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甲方业务管理须要,可调整手续费标准,如乙方不能认可新的手续费标准,本保险代理合同自动终止。(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3、代理行为符合代理保险代理合同各项约定。(六)乙方代理的业务

5、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相应调整乙方的手续费。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个人代理管理制度,并据此对乙方与保险代理有关的行为进行管理;(二)对乙方代理业务的核保、核赔权;(三)乙方越权代理及违反本保险代理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保险代理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四)在本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留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五)按税务机关规定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六)了解乙方代理业务完成状况和代理客户具体信息。第十条甲方的义务:(一)依据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二)对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的保险业务担当保险责任;(三)

6、为乙方核发或更换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四)将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年度检验;(五)为乙方供应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所需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和甲方认为必要的宣扬材料;(六)仔细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七)为乙方供应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一)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并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续费;(二)依法解除本保险代理合同;(三)取得甲方供应的有关代理业务的展业证件、业务单证、宣扬材料;(四)享有甲方为其供应的与保险代理业务有关的培训;(五)拒绝甲方的违法、违规和非书面托付事项。第十二条乙方的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

7、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操守,维护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甲方的社会形象;(二)参与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三)向投保人全面说明保险保险代理合同内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就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有关状况提出询问;对于保险保险代理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四)帮助甲方了解投保标的的真实状况和风险状况;(五)按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险费;(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业隐私;(七)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为甲方以外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八)按甲方要求确定展业身份称谓,不向投保人作任何与保险业务有关的虚假宣扬和承诺;(九)在接到投保人

8、或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刚好通知甲方;(十)保险保险代理合同订立后,在接到投保人要求变更、终止或者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的恳求后,刚好转告甲方。第十三条保证乙方请 作为乙方履行本保险代理合同的保证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险个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保证书是本保险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四条保险代理合同的变更(一)在本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依法对保险代理的地域范围、险种范围、代理手续费标准、保证人等保险代理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二)双方如不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样看法,本保险代理合同自动终止。第十五条保险代理合同的终止及解除(一)本保险代理

9、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续签保险代理保险代理合同,经双方协商一样可以续签保险代理保险代理合同。(二)在本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三)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保险代理合同: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社会公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3、挪用或侵占保险费;4、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欺瞒甲方;5、运用不正值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或转换保险人;6、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和降低保险费率;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隐私;8、遗失重要保险单证造成甲方重大损失;9、为甲方以外的

10、保险机构代理保险业务;10、违反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项义务。(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保险代理合同终止:1、本保险代理合同期满;2、乙方丢失民事行为实力;3、乙方丢失劳动实力;4、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被保险监管部门吊销;5、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五)本保险代理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须将甲方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代理期间有关的单证材料、代理客户资料、乙方和保证人留存的代理保险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还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交还乙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六)本保险代理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第十六条违约责任(一)甲

11、方无正值理由,未按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除应如数支付代理手续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应支付代理手续费金额 %的违约金。(二)乙方未在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解付保险费,除应如数上交保险费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应交付保险费金额%的违约金。(三)甲乙双方违反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除本条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须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违约金。(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者在代理保险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担当责任。(五)甲方不履行保险代理合同义务或违反保险代理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保险代理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

12、要求赔偿损失。(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保险代理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须根据损失金额支付赔偿金。第十七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就本保险代理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诉讼。第十八条附则本保险代理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持一份,报甲方所属分公司备案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保险代理合同签订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旗、区)。附件:履行保险个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保证书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依据你公司与保险个人代理人(以下称“被保证人”)签订的第 号保险个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书(

13、以下简称保险代理合同书),本保证人自愿为保险代理合同书项下被保证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供应连带责任保证。本保证人在此声明和保证:一、本保证人是,在不具备担保资格或实力时,本保证人保证刚好通知你公司。二、本保证人与他方签订的任何保险代理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保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保证人为法人的: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保证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年月日说明:(一)保证人为自然人的须供应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个人收入和拥有全部权的资产证明。(二)保证人为法人

14、单位的须供应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拥有全部权的资产证明和开户银行证明。保险代理合同续签协议甲乙双方协商一样,按原保险代理合同条款续签保险代理合同。新保险代理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个月,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保证人为法人的:保证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保证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邮政编码: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年月日保险代理合同签订地点:

15、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旗、区)保险合同 篇2“游击队”瞒天过海口头说好的价格结账时翻倍去年年底,自贡市民刘先生在自贡汇川路泰丰翰林尚都购置的一套住房,已经空歇了一年多。由于家中另有事情须要处理,加上资金短暂未到位,所以始终都未装修。去年12月,刘先生和妻子商议着起先装修,好在来年搬进新居。“1月初起先进场动工,我和老婆当时更多的是考虑到装修成本,所以找的是熟人介绍的游击队。”刘先生介绍,刚起先一切顺当,和“游击队”沟通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在一些怎样施工以及防水等细微环节问题上,耽搁了几天时间。今年6月,刘先生的新居装修基本完成。让刘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接到“游击队

16、”的结账清单后,他发觉其中的账目有些不对。“原来商议好的某项安装费,他们当时口头承诺的是1000多元,现在却变成20xx多元,多算了差不多一倍,还有几项材料费也高得吓人。”由于没有和对方签订合同,一切都是双方口头协议,刘先生费了不少周折,最终还是做了一些妥协,把这事给了了。“太麻烦了,以后再搞装修,肯定要签合同,事前肯定要做好一些细微环节的约定,免得到最终来扯经。”保险合同 篇3合同货物交付过程中的风险分担货物运输保险假如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发生自然灾难或意外事故,造成货物损毁灭失风险而不能交付时,卖方可以通过货物运输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货物的损失。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

17、险标的,保险公司对由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包括: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同时,由于不行抗力缘由造成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卖方仍旧可以免责,不向买方担当因此引起的合同责任。合同货物交付后的风险分担商业综合责任险,制造商疏忽责任保险卖方向买方交付合同货物之后,买方或第三方(合称“第三者”)在运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卖方可以通过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分担风险。商业综合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包括企业的场所和经营责任、产品和完工操作责任、广告侵害责任、人身侵害责任和部分契约赔偿责任等,基本上涵盖了生产制造业和商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第三者造成人身损

18、害和财产损失方面的一般责任风险。“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必需由“意外事故”引起。保险公司有权利和义务对恳求上述损害赔偿的“诉讼”进行抗辩,对损失以“保险赔偿限额”中列明的金额为限进行赔付。当产品缺陷等风险未引发身体损害和财产损坏时,此类状况就不在商业综合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内。但此类风险却又导致其他利益方的经济损失,这时制造商疏忽责任保险就可以发挥其作用,并弥补这一保障空缺。制造商疏忽责任保险承保的是由于制造商的疏忽过失所导致的其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第三者(主要包括产品的运用者、制造商的客户、制造商客户的客户)的经济损失和索赔费用。它所保障的内容不同于产品责任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

19、,更多的是针对产品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保障。制造商疏忽责任险是产品责任险的补充,两者最本质的区分在于后者保障的是由产品质量缺陷引起的身体损害及财产损坏而导致的索赔。假如产品的质量缺陷并未引发身体损害及财产损坏,而是导致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那么,在产品责任保险项下就得不到补偿了。而制造商疏忽责任险却能弥补这一保障空缺,承保由于非身体损害及财产损坏(如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引起的第三者的经济损失。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快速增长的旺盛背景下,隐藏在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等商业链条上各个环节的风险也日益凸显。单一产品责任保险已无法覆盖此类企业可能面临的全部责任风险。在此状况下,商业综合

20、责任保险和制造商疏忽责任保险则为“中国制造”供应了较为全面的风险管理方案,使这些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得以稳健发展。是否购买过制造商疏忽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及产品召回保险,成为“中国制造”进入海外市场的重要通行证。企业作为雇主的风险分担雇主责任险除了上述与企业的销售业务环节休戚相关的各种保险外,企业还可以依据详细须要定制其它保险来分散运营风险,例如医疗保险、交通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人身保险,机动车保险等财产保险。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遇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担当赔偿责任,而各地规定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雇主可以通过参与工伤保险和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转嫁雇主责任风险。根据工伤

21、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参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可以帮助企业转嫁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但依据条例规定,部分赔偿责任特殊是评残为五级以上的,雇主还需担当大部分的赔偿责任,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因此工伤保险不能完全转嫁雇主责任,还须要雇主责任险的补充。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除医疗部分不能和工伤保险重复赔偿外,死亡赔偿、残疾赔偿可以对雇员重复赔偿。例如雇员因工伤死亡后,除工伤保险赔偿外,雇主责任险也会根据购买的伤亡责任限额对其进行赔付。因此雇主责任险不仅转嫁了雇主的赔偿责任,对工伤保险不予赔偿的部分赐予补充,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工伤赔偿标准,

22、增加了员工福利。综上所述,无论是发展对外贸易的企业还是立足于本国客户的企业,都须要一套完整的保险方案来分担其业务和发展中的各种风险。企业可以与保险公司就某一险种达成长期协议,涵盖一段保险期间内的全部风险,而不须要就单一标的逐单购买该项保险,既便利快捷又更加经济好用。在快速发展的国内国际经济形式下,企业实现生存与发展任重而道远。企业须要通过各种途径分散风险,放下包袱,抓住机遇,实现长期生存和稳定发展。保险合同 篇4保险单号:_被保险人姓名:_保险财产地址:_保险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零时至_年_月_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财产名称:_保险金额:_是否附加盗窃保险:_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衣物:_床上用

23、品:_家具:_其他物品:_总保险金额:_总保险金额:_保险费:_备注:_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签字:_日期:_年_月_日_保险有限公司出单日期:_出单地点:_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担当保险责任。第一条 保险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与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消遣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

24、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殊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其次条 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急状态下的财产。第三条 基本险责任由于下列缘由造成保险标的

25、干脆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难事故时,为了防止灾难扩散,或因施救、爱护所实行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第四条 盗窃险(附加)责任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常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遇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26、甲方:乙方:签到日期:保险合同 篇5编号:保险代理公司名称:地址:邮编:联 系 人:电话: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达成一样,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托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其次条代理地域范围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内代理保险业务。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1._ ;2._ ;3._ ;4._ ;5._ ;6._ ;7._ ;8._ ;9._ ;10._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

27、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急单位):_以内;_ 以内;_以内;_ 以内;_以内;_ 以内;_以内;_ 以内;_以内;_ 以内。(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四)乙方应运用甲方供应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说明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第四条责任范围(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马上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担当。1.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向乙方所做业务客户诋毁、排斥乙方,给乙方造成工作

28、不利,关系不畅,损坏代理人声誉的行为;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刚好理赔,并按规定赔付;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马上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担当。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瞒甲方;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

29、和期限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 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 万元币时将所收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一)甲方依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1._ % ;2._ % ;3._ % ;4._ % ;5._ % ;6._ % ;7._ % ;8._ % ;9._ % ;10._ % 。(二)手续费按月(季)结算,并于每月(季)初_天内将代理手续费以转帐方式付给乙方。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终确认权

30、。(2)有权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3)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隐私。(4)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供应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扬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2)甲方应依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3)甲方应主动帮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主动帮助解决,供应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仔细听取,主动接受,促进代理工作发展。(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隐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要求甲

31、方供应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隐私。(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2.乙方应担当下列义务:(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储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规定交款日划缴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2)乙方应按甲方供应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当保管甲方供应的单证、资料。(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隐私。(5)乙方应帮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帮助甲方做好

32、勘查理赔工作。第八条合同有效期(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二)本合同期满前 天内,甲乙双方如愿接着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第十条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样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担当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担当相应利息。(三)乙方不按

33、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担当相应利息。第十二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刚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第十三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保险合同 篇6第一条附加条款的订立本“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之效力经附加于主合同后始生效力。其次条“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给付在主合同有效期间且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峻疾病

34、末期,并经本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依据医学及临床阅历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本公司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但申领以一次为限。“提前给付保险金”的金额以申请当时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依各保险合同所申领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本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付、保险单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当年度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相应削减,该削减部分视为效力终止。第三条“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1.主

35、合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必要的检查报告;5.被保险人所能供应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缘由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时,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查,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第四条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提前给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本公司依此附加条款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若主合同仍属有效,则主合同所指定的各项保险金受益人仅可申领减额后的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未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则受益人的权益依主合同的规定办理,不受本附加

36、条款的影响。第五条欠交保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本公司在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则本公司将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给付当年度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第六条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适用本附加条款:一、被保险人曾依本附加条款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二、主合同终止或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三、主合同为定期死亡保险。保险合同 篇7甲方:xx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乙方: 汽贸公司为落实双方公司战略合作向导,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上,经双方协商,特达成以下有关保险业务等方面合作协议:各种费用及付款方式:一、甲方根据本地保险监

37、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规定向乙方经销商代理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机动车辆商业险按实收保费x%支付(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乙方担当税费或供应正规发-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实收保费的x%支付(车船运用税除外)。二、乙方代替甲方将保险费收取到乙方指定账户,或由乙方客户自行到甲方指定柜台办理相关付款业务,如因乙方缘由无法到账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次月底前将乙方应得保险手续费返还到乙方指定账户中。承保方式及项目:一、乙方需办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车辆,应在办理保险时主动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担当。二、乙方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车辆保险时,甲方依法合规承保以下险种并按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保险行业协

38、会相关规定赐予乙方肯定比例的实惠措施:1、机动车辆损失险(按实际车辆价值承保,如因开票价高于或低于甲方车辆信息库内的双方协商解决); 2;第三者责任保险(该险种不低于20万元);3、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万元);4、全车盗抢险(新车按实际价值承保);5、玻璃单独破裂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承保,进口车按进口玻璃承保);6、车辆划痕险(20xx、5000、10000依据车辆购置价选择);7、自燃损失险;8、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车船运用税且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9、不计免赔特约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以及车辆划痕险);10、随车行李损失定额保险(每车保险费

39、¥100.00元);(自愿选择)11、私家车驾驶员意外损害保险(每份¥120.00元)。(自愿选择)以上险种由乙方自行选择办理。其他事项:一、乙方办理其他不属于消费信贷车辆保险的由乙方自行选择承保险种及金额。二、甲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按乙方要求注明特殊约定以下内容:1、第一受益人:2、其次受益人:3、第三受益人:4、第四受益人:三、本协议期间发生的一切业务双方均按本协议执行,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经双方协商一样可终止本协议,符合单方终止合同的状况下,由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四、甲方原则上将乙方所办理保险发生事故后的车辆举荐

40、给乙方配套的修理厂,并乙方必需敬重甲方系统的报价及定损,甲方系统报价保证均为原厂市场价格,且乙方必需保证所运用的配件为原厂正件产品,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五、本协议的任何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记载其内同的书面文件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同时报备各自主管部门一份。七、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甲方:xx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账户:XX全称:xx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开户行地址:甲方业务代表:联系电话: 邮箱:乙方: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账户:全称:开户行地址:乙方业务代表:联系电话:年 月 日第33页 共33页第 33 页 共 33 页第 33 页 共 33 页第 33 页 共 33 页第 33 页 共 33 页第 33 页 共 33 页第 33 页 共 33 页第 33 页 共 33 页第 33 页 共 33 页第 33 页 共 33 页第 33 页 共 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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