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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保险合同范文集锦十篇保险合同范文集锦十篇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许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开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保险合同 篇1原告xx,男,xx年xx月xx日诞生,民族汉,工作单位:xxxx,住址:xxxx。托付代理人xxx,女,xxx年xx月xx日,民族汉,托付权限:全权代理。被告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公司地址址:xxxx诉讼恳求:原告于20xx年3月25日向被告人购买车险(被保险车辆为浙xxx,),保险期间从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3月25日,保险范围为?。
2、原告于20xx年11月30日出险,与牌照为浙xxxxx的车辆发生碰撞,未造成人身损害,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原告负全责,两车财产损失共计xxxxx元,原告于?月?日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被告于?月?日以“原告驾驶证过期”为理由拒赔,故原被告之间因保险合同发生纠纷,原告主见被告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额赔付,并担当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理由如下:1、被告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驾驶证过期免于赔偿”的免责条款无效。该条款系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险合同的格式免责条款,未尽告知义务的无效。原告在购买前后,被告未就该保险条款对原告履行告知义务,原告也从未在保
3、险格式合同上签名表示已获知了解该条款内容及含义,被告也未通过其他任何途径向原告告知该条款内容,也未尽任何提示义务,因此,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该免责条款无效。2、原告人驾驶证有效期至20xx年9月,出险时间为20xx年11月,依据交通管理法规,超过有效期一年未重新注册换证的吊销驾驶资格,原告的驾驶证虽在形式上超过了有效期,但实质上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有效资格,且目前原告已经重新申领新证,交警部门确认的驾驶证有效期自20xx年9月8日起6年,可见交通管理部门已对原告出险时的驾驶资格予以确认。原告的驾驶资格,形式上已获得相关部门的追认,同时在实质上又未增加保险人的赔付风险,因此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各项条
4、件均未变更,被告仅以“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赔于法于理不合。3、依据现有关于交强险的规定,“驾驶证过期”不能作为拒赔的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复印件);2、保险合同原件;3、修理记录及清单;4、修理发票;5、原告及托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依据以上陈述事实和理由,恳求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诉讼恳求。此致Xxx区人民法院附:1、本诉状副本1本(依据被告人数确定)2、(证据清单)起诉人:XXXX年X月XX日保险合同 篇2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本人为号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现将该合同的保险金恳求权转让给 。本人在此以前或将来的
5、申请均为无效。若有经济纠纷由我本人担当,全部责任与保险公司无关。转让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受让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保险合同 篇3案情:甲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于20xx年2月28日向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施工人员人身意外损害综合保险,双方20xx年3月1日签订的施工人员人身意外损害综合保险合同书中有“本保险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单明细、特殊约定条款”等内容。保险单明细上,投保人一项为工程公司;投保范围一项内容为: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能够正常工作或劳动,属于投保单位的工作人员或由投保单位管理的临时用工及劳务工人员及该项目施工活动的相关人员等均在该保
6、险范围内,都属于被保险人。本保险为无记名投保;保险责任一栏为包括“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或从事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由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残疾”在内的5项内容;保险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保险金额:身故保险金20万元/每人。20xx年10月28日,工程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称:20xx年10月27日下午,挖掘机操作人员王某在操作挖掘机过程中,山体垮塌,挖掘机被掩埋,驾驶员王某来不及跳离而被埋其中,工程公司刚好组织人员进行施救,但驾驶员王某还是不幸死亡。因保险合同书上没有指定受益人,后王某的继承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了20万元的索赔恳求。保险公司受理该案件后,认为依据20xx版保险法第
7、十二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以及第五十三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因为工程公司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王某同意工程公司为其投保施工人员人身意外损害综合保险,所以工程公司对于王某没有保险利益,该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不应当对于王某的死亡担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案保险合同效力究竟应如何认定呢?本案中,保险合同签订于20xx年3月1日,依据前述2
8、0xx版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如保险公司认为,工程公司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王某同意工程公司为其投保施工人员人身意外损害综合保险,所以工程公司对于王某没有保险利益,该案保险合同无效。但依据20xx版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以及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工程公司对于作为其劳动者的王某,是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 篇4保险合
9、同一般采纳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1、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2、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白双方当事人的详细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限等以及其他一些特殊约定内容;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3、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
10、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4、暂保单是在某些状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其作用是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暂保单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5、批单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合同 篇5一、责任范围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遇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依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
11、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二、赔偿额度1.死亡: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2.伤残:a.永久丢失全部工作实力: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b.永久丢失部分工作实力: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c.短暂丢失工作实力超过5天的,在此期间,经医生证明,按被雇人员的工资赐予赔偿。注:(1)本公司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三、除外责任1.斗争、类似斗争行为、叛乱、罢工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2.被雇人员由于
12、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3.由于被雇人员自加损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4.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重大过失。5.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四、保险费在订立本保险单时,依据被保险人估计,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付给其雇用人员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计算预付保险费。在本保险到期后的1个月内,被保险人应供应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实际付出的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确数,凭此调整支付保险费。被保险人必需将每一雇用人员的姓名及其工资/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妥为记录,并同意本公司随时查阅
13、。五、赔款1.如发生本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的事故,被保险人应快速将具体状况通知本公司。2.在未经本公司同意前,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事项不能作承认、提议或付款的表示。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进行诉讼、追偿,被保险人应全力帮助。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犹如时又有承保同样责任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对有关赔款及费用仅负比例赔偿责任。4.索赔期限,从发生事故之日起算,不超过1年。六、其他事项1.被保险人应对其经营的业务,实行合理措施,以防止意外事故及疾病发生。2.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取消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在15天前通知被保险人取消保险单,保险费照上述四项调整,按日计算退费。3.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
14、议,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在被告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附加医药费保险条款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不论遭遇意外损害与否,因患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单只限于在中国境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每人累计以不超过本保险单附加医药费的保险金额为限。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本保险扩大承保对被雇用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的赔偿费用,依法应由
15、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本公司负责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对人身伤亡的赔款,每次事故每人以人民币5万元为限。保险合同 篇6保险合同理赔纠纷的传统处理主要包括诉讼和仲裁两种方式。但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存在明显效率低、高成本的特点,尤其不相宜处理案情简洁、标的额较小的保险合同纠纷。随着保险消费者快速、低成本处理纠纷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大量探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省市的派出机构也指导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结合实际,大胆实践,摸索出若干种新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处模式。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处由于保险合同是一种高度格式化和专业化的合同,在订立
16、和履行过程中,常常发生因投保、续保、理赔而发生纠纷。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是诉讼和仲裁。但是这两种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也具有不行避开的缺陷:首先,纠纷处理费用高,许多小额保险合同纠纷的保险人考虑到成本与效益的比例关系,不得不放弃应有权益。其次,纠纷处理时间长。被保险人常常在漫长的诉讼和仲裁程序面前望而却步,放弃了维权的努力。再次,纠纷处理专业性差。从实际状况看,部分法官和仲裁员保险学问普遍比较薄弱,案件的质量难以保证。最终,执行有难度。某些保险公司虽然一审败诉,但为了迫使被保险人对一审判决作出让步,有意提起二审,以合法形式拖延履行赔付义务,甚至在判决生效后也不主动履行判决书,迫使被保险人交纳申
17、请执行费。伴随着我国加入时间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尤其在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看法(国发20xx23号)发布后,建立一种新型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成为保险业发展非常急迫的任务。1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相关的五种模式上海模式。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可见上海模式在法律上应归属人们调解制度范畴。甘肃模式。由于采纳了设立仲裁委员会分会的形式,所以法律程序上应归属于仲裁范畴。安徽模式、山东模式各有特色,但均未明确归属的法律制度范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举荐模式。在保监会举荐模式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应采纳哪种法律模式,但在“处理机制
18、的运行模式”部分规定“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调处机构采纳调解模式此外,为提高处理机制的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纳调解与裁决相结合的模式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以上五种模式的关系。前四种均为省级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第五种模式,制定主体虽然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但在该文件已明确其性质为“指导看法”所以,这五种模式相互平行,没有效力等级区分。纠纷解决是广义的司法制度组成部分。保监会通知不具有立法效力,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仅仅依据通知建立新的就纠纷解决机制,不但难以与现有制度连接,也破坏了司法制度的统一性。2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若干制度评析2.1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构和人员(1
19、)保监会模式。规定“可以在保险行业协会成立调解处理机构(以下简称“调处机构”)”。在详细案件的调处过程中,“被保险人对调处人员有选择权。涉案保险公司的员工应当回避”(2)甘肃模式。设立的仲裁委员会分会,实际是仲裁机构的组成部分,但是聘请了若干保险业工作人员作为仲裁员。(3)上海模式。调解委员会置备有调解员名册,供争议各方查阅。调解人员的选定基本上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4)安徽模式。裁决员在主裁人领导下,负责详细裁决和调解工作,并实行回避制度。裁决可以采纳裁决员或者裁决组的形式。但对裁决组的人数未作规定。(5)山东模式。纠纷调解工作由本会办公室从本会成员中指定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进行
20、。调解纠纷涉及调解员任职保险公司的、调解员与申请人有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调解员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内有人受聘于当事保险公司的,该调解员回避。综合以上状况,有几点重要问题的对比:1)是否须要实行合议方式处理纠纷。从以上模式看,有的没有规定,有的规定必需实行合议方式,有的供应了合议和独任两种模式供实践中选择。实行独任方式更有利于时限该制度的设立目的,采纳合议制简单失去快速处理机制的优势。2)回避范围问题。而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处理结果,无论是调解还是裁决,均对被保险人一方没有强制约束力,被保险人一方可以接着实行其他方式维权。所以,当调处人员与争议的保险合同没有干脆厉害关系的时候,可以不回避,这
21、也切合我国保险业从业人员流淌较大的现实。2.2案件处理时限(1)保监会模式。调处工作应当独立案之日起20日内结案,经争议各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日。(2)甘肃模式。依据仲裁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3)上海模式。调解工作应当独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4)安徽模式。对于裁决纠纷,裁决员或裁决组原则上应当在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裁决完毕。(5)山东规则。调解纠纷应自受理立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2.3 案件处理经费:保险行业协会是社会团体,处理合同纠纷不是法律给予的职责,国家没有拨款,因此确定这项制度存续的关键问题之一是经费问题。(1)保监会周延礼主席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
22、原则上我们不提倡收取被保险人的调解费用,但对保险公司一方,各地区可以依据详细状况来探讨是否收取费用”(2)上海模式。调解员因调解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争议各方在调解意向书中约定分担和垫付的比例。(3)安徽模式。规定了经费的来源包括“保险行业协会划拨的费用”“参与裁决机制的会员公司交纳的费用。”“其他合法收入(如询问费等)。”(4)山东模式。“调解纠纷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保险公司在保险索赔纠纷调解承诺书中承诺“同意担当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保险行业协会的性质是“行业自律组织”,不是经营主体,其收费除了会费以外,应当具有合法的理由和依据。在上海模式中,实行的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制
23、,而根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十一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这就使上海模式下,保险同业工会调解收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3几点建议在当前保险市场诚信问题突出的状况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险机构和保险监管者须要共同面对的困难艰难任务。笔者认为,建立该制度必需从根本上把握以下几个关键法律问题:从宏观上,将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置身于我国司法体系之中,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照搬国外模式往往脱离中国司法体制的现状,造成目前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不能适应中国实际,缺乏生命力,甚至在许多省市根本无法开展或开展后形同虚设的现状。这种脱离中国实际的做法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4、一是有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定位不清。有的试点地区将其定位为仲裁机构;有的试点地区将其定位为人民调解制度,但在详细规定上又违反了人民调解制度详细规定;还有许多地区根本没有定位,在机制设立的文件中以保监会通知为依据,缺乏坚固的制度根基。二是现有的探究还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信任。保险公司普遍对纠纷处理机制抱有戒备。1.试点规定不利于保险公司。大部分规定无论输赢,均由保险公司担当费用。2.诉讼和仲裁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而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下作出的处理仅仅约束保险公司一方,保险公司在处理后不得再通过诉讼仲裁寻求爱护,被保险人则可以不受约束,即可以选择接受该处理结果,也可以反悔并通过诉讼仲裁获得
25、更多利益。3.“强制裁决”涉嫌违法。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均强调了人民调解须要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不行以强行调解,调解协议应当双方自愿,不行以强制裁决。三是被保险人也对这种机制充溢了怀疑:1.处理纠纷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各保险公司的在职和退休工作人员,其公正性受到怀疑。2.部分保险公司不参与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这些公司的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快速处理机制的爱护。为了获得双方信任,必需公允合理设定双方权利义务。损害任何一方基本权利和不公允待遇都会使这种实践丢失生命力。笔者建议:第一:在收费问题上,假如将机制定位为人民调解制度,则不应当收费;假如将制度
26、定位为仲裁制度,则根据相关规定收费。其次:在处理机制上,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机制的制度资源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避开在探究中失去制度根基。第三:充分敬重合同双方看法,取消强制裁决和剥夺一方诉讼权的规定,只有在双赢的前提下,才能充分体现调处机制的优越性。第四:终止各地区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探究,建立全国统一的模式,以适应全国保险统一市场的要求。参考文献1 王利明.司法改革探讨.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2 左为民,李玉福.中国司法制度.中国政法高校出版社,20xx年版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xx中国保险市场年报,20xx年版4 杨华柏.保险业法制年度报告.20xx.法律出版社,2
27、0xx年版5 陈依维.保险学问百问百答.机械工业出版社,20xx年版6 贾林青.保险法案例分析.中国人民高校出版社,20xx年版7李宏勃.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信访.清华高校出版社,20xx年保险合同 篇7债权人(甲方):_保证人(乙方):_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供应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一、乙方供应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
28、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二、乙方供应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担当保证责任。四、乙方担当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负责人(签字):_托付代理人(签字
29、):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银行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_为_信用卡申领人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卡)供应担保签订如下合约:一、保证人(单位卡保证人必需为单位)承认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并履行本合约。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领用_卡进行担保,并担当连带责任,保证人应照实向甲方供应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单位的资信状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三、保证人中途不愿接着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运用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
30、,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缘由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担当连带保证责任。四、乙方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接着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接着负有连带保证责任。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甲方(盖章):_保证人(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债权人_(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_(简称乙方)。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与甲方间已于_年_月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
31、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其次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拖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发生的全部损害赔偿。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见免除其责任。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
32、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情愿抛弃先诉抗辩权。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付连带赔偿决不推诿。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全部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债权人(甲方)(签字):_连带保证人(乙方)(签字):_住址:_住址:_身份证统一号码:_身份证统一号码: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保险合同 篇8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其订立过程往往是一个反复要约(协商)的过程,最终达成协议,即一方(通常是保险人)作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保险
33、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刚好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本文就介绍了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保险合同订立程序1、填写投保单。保险人为了业务上的须要,印好各种单证备用。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向保险人索取单证并照实、完整地填写其想得到相应保险险种的投保单。2、将投保单交付投保人。投保人在认可保险人设计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的前提下,将保险单交付给保险人,便构成了要约。3、保险人承诺后合同成立。保险人经过对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进行必要的审核,没有其他疑问的,通常表示接受并在投保单上签章,构成承诺,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刚好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
34、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合同 篇9甲方:_(企业名称)乙方:_(下岗职工)经双方协商一样,就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期间和终结时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二、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企业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三项社会保险手续。1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_,乙方担当_,甲方担当_;2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_,乙方担当_,甲方担当_;3失业保险费缴纳_,乙方担当_,甲方担当_。三、医疗费用的担当:乙方在协议期间患大病所发生的费用,除按本市大病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保险基金担当的部格外,其余费用甲方担当_,乙方担当_。四、协
35、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担当乙方的档案保存;2当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帮助协保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3乙方应按协议向甲方缴纳社会保险应担当的费用;4甲方除本协议确定的赐予乙方待遇外,不再向乙方担当其他义务。五、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改、劳教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六、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被收购的,本协议由接收单位接着履行。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八、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向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乙方不按本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签订的再就业服务
36、中心管理协议即行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停止执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甲方:_乙方:_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供应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供应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详细内容如下:第一条 合作方式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人身意外损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年_月核准)。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分的客
37、户。其次条 承保方案1.保额:rmb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2.保费:rmb_元/份。3.保险期间:1年。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担当保险责任。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分,乙方为其接着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第三条 承保流程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供应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3.甲方根据乙方供应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4.每一期被保险人
38、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担当保险责任。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申请理赔。详细参见_人身意外损害保险条款(附件3)。第四条 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第五条 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第六条 如乙方供应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状况不符,甲方不担当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担当。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
39、零时起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人身意外损害保险条款为准。甲方代表(签章):_ 乙方代表(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保险合同 篇10甲方:_办公地址:_联系电话:_传真:_邮政编码:_乙方:_办公地址:_联系电话:_传真:_邮政编码:_为了推动我国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依据各自职能签署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
40、议:第一条 财产保险范围凡为甲方全部、或为他人保管、或为他人共有而由甲方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甲方与乙方特殊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账单、图纸、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其次条 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难及任何突然和不行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害或灭失,乙方均负责任。第三条 除外责任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3.1 自然磨损、物质本身改变、自然发烧、鼠咬、虫蛀、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渐渐起作用的缘由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3.2 进行任
41、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复原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3.3 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3.4 政府或当局吩咐销毁财产的损失。3.5 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后果损失。3.6 盘点货物时发觉的短缺。3.7 甲方及其代表的有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3.8 明细表中规定应由甲方自行负担的免赔额。3.9 斗争、类似斗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民众骚扰以及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3.10 干脆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第四条 赔偿处理4.1 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的损失事故后,甲方应当马上通知乙方、并在_天或经双方
42、协商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乙方供应具体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4.2 保险财产若遭盗窃,甲方应爱护现场并马上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马上通知乙方,假如乙方派员进行现场调查,甲方应赐予便利。4.3 发生损失后甲方应马上实行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乙方可予合理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4.4 甲方要求赔偿时,应供应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乙方认为有必要供应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遇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觉甲方供应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瞒或夸大失实时,乙方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4.5 保险财产遭遇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
43、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偿,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由甲方自保,乙方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根据本条款规定办理。4.6 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复原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4.7 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乙方如按全损赔付,其剩余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乙方可以不接受甲方片受损保险财产的委付。4.8 任何属于成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乙方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成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4.9 赔偿损失后,由乙方出具批单削减相应部分的保险费,并且不退还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