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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全文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增加物业服务行为的透亮度,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全文一、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增加物业服务行为的透亮度,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和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方法、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
2、法定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供应物业服务的收费行为。三、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允、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激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值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和价格卑视,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四、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质量相符的原则。五、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六、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
3、价。住宅(不含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下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费、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停车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业主的托付供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托付服务的业主双方另行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物业及其他类型(含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及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的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整价。七、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非住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理、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运用人所收取的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
4、业服务费采纳包干制形式,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福州市一般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价,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房屋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供应清运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业主无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停车服务费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为车辆有序停放供应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福州市一般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价、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停车服务费管理政策及收费标准另文下达。停车服务费管理政策与上述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停车服务费特地文件为准。八、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费,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的,开发建设单位在托付招投标前,应依据物业特点和
5、服务要求,按政府公布的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价确定服务等级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后进行招投标,并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详细收费标准。按规定不实行招投标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公布的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价在合同中确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详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相关合同(协议)中需列明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服务等级、服务内容、详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如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变,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合同期届满后,物业服务企
6、业仍供应不低于原先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若无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以下简称双过半业主)提出异议的,可接着适用原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如要调整收费标准,则必需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时,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状况进行公示,并经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协商重新约定详细收费标准。九、实行市场调整价的物业服务费,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实行包干制形式,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7、与物业买受人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相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已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实行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十、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样。同时在物业销售时应明示临时管理规约并予以说明,对物业买受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应予以书面承诺。十一、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担当的物业服务计费方
8、式。酬金制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的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担当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十二、实行物业服务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物业服务成本根据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方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
9、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十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依法改作写字楼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该住宅的2倍确定。依法改作其它用途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该住宅的2.5倍确定。十四、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物业服务费,不包含物业服务区域内由业主运用的公共水电费用。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详细分摊方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担当。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包含上述约定的内容。十五、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应在小区醒目处公布一次当月由业主运用的公共水电费用分摊具体状况。十六、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
10、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托付代收费用的,可向托付单位收取代办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收取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用房物业服务费用。十七、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全部权证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附属间面积)收取。未办理房屋全部权证的,物业服务费暂按房屋买卖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收取,房屋全部权证办理后按登记面积结算,多退少补。尚未出售的,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权属登记面积收取。十八、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按月收取,业
11、主自愿预缴的除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担当;已竣工未出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担当;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物业买受人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担当;开发建设单位售房时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的,减免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担当。十九、物业交付买受人后,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尚未完备或未交付运用的,其物业服务费标准应适当降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费降低幅度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15%以内,实行市场调整价的物业服务费降低幅度由业主与物业
12、服务企业协商,差额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担当。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相关合同(协议)中应对上述状况作具体说明。二十、业主应当根据相关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相关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运用人约定由物业运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或者物业运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二十一、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全部,物业服
13、务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至少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同时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大会的质询。二十二、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状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的担当方式经业主大会通过并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二十三、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接受托付实施物业服务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二十四、物业服务企业对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同一交付时间、同一
14、运用性质、同一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应按统一标准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价格卑视。二十五、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进入小区内为业主供应配送、装修、修理、安装、中介等服务的外来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二十六、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统一采纳收费标价牌形式实行明码标价。实行明码标价方式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明码标价格式进行监制。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二十七、为保证政府制定和调整住宅指导性收费标准的精
15、确性和可指导性,每年第四季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选定肯定数量的有代表性的物业类型作为成本监审对象,于次年第一季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成本监审。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作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并照实供应物业服务成本,不得弄虚作假。二十八、各县(市)政府价格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福州市一般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范围内核定本行政区域的一般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并报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十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和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国
16、家和本省市物业管理法规及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职能分工分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惩罚。三十、本实施细则由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能负责说明。三十一、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榕价房20xx3号)同时废止。第12页 共12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