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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方案3篇 镇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方案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光雾山镇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审批程序,增加村民合法、合规、合理建房的意识,促进建设管理工作日常化、正规化、系统化,特拟定光雾山镇村民建房管理实施方案: 一、全镇建设管理等级范围划定 1、一级区域:铁炉坝坝内、麦子坪坝区内、彭家坝、黄角坝、大坝、三边(河边、路边、岩边)属于一级区域。在修建性具体规划未完善前,禁止一切建设行为。 2、二级区域:光雾山集镇、桃园寺移民街、麦子坪坝区外、铁炉坝坝区外、普陀村聚居点、龙王村聚居点。 3、三级区域:白头滩村后坝里聚居点、白头滩村一社新居坝聚居点、白头滩村街道、大营村聚居点(大营里至学校
2、片区)、岩房村聚居点、村道路及重要社道路两旁、学校方圆100m范围内。 4、四级区域:一、二、三级以外的区域。 二、必需遵守的相关法规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对光雾山镇村民建房作出如下规定: (一)对建房资格的规定 1、村民建房只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本社)范围内修建,不允许跨社修建(镇规划的移民安置点、地质灾难避让搬迁点、依据须要划定的村民聚居点除外)。如确需跨社、跨村修建,将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父母与子女分户的,父母必需随一个子女居住,不再申请建房;若只有一个子女且子女无房,由已成家子
3、女所在家庭的户主提交建房申请。 3、入干户者一律不得申请占地建房。 1、严厉打击宅基地买卖行为。?凡将宅基地卖出者不再享有建房资格,包括卖出宅基地当时户口簿登记在册的全部家庭成员建房资格一律取消;?镇政府、村、社将不予办理买卖房屋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证明、盖章;?按其它相关规定肃穆处理。 2、存在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经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查处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执行的,取消其新建房屋资格。 6、对4、5项的说明:建房主体资格审核范围原则上包括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当时户口簿上全部成员。 (二)对面积的规定 7、每户每人占地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每户3人及3人以下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每户4人占地面积不超
4、过120平方米,每户5人以上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的可依据实际状况多占用不超过30平方米。 8、每户建筑面积按35?/人核定,其中:区域范围内有修建性具体规划,该规划经相关部门审核且经光雾山管理处认可的,其房屋建筑面积依照规划执行。 (三)对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的规定 9、建房户(新、改、扩建,拆房建房)必需与镇政府签定建房承诺,并缴纳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建房户有多处宅基地的,所涉及的全部旧房必需无条件全部拆除;若只有一处旧房且拆除新建的可不缴纳旧房拆除保证金。 10、缴纳类别:特别区域内的建房户缴纳风貌保证金20000元,重点区域内缴纳10000元,其它区域缴纳
5、5000元。旧房保证金为8000元。 11、缴纳方式: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交至光雾山镇政府帐户,并将相关单据交由镇财镇所和建设管理科备案。 12、退款事项:风貌保证金在房屋按规划和风貌要求建成,并经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旧房拆除保证金在房屋自定点放线之日起一年内,房屋按要求完工,全部旧房全部拆除后按规定退还。 (四)对惩罚的规定 13、扣除保证金的事项:在建设过程中,若建房户未按规定的占地面积、建筑层高、建筑面积、外观风貌建设的,依据两清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赐予惩罚;未按要求修复(赔偿)道路、护坡、堡坎、花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按修复(赔偿)需用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未在规定时间
6、内完成建设和旧房拆除的(特别状况酌情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惩罚,惩罚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夜间或特别时段未按规定停工、因施工恶意阻断交通等,按相关惩罚规定扣除保证金;违反村规民约的,按规定扣除保证金。 14、全部建房户必需无条件听从规划和放线,不得私自调整房屋朝向和面积,不得私自变更房屋结构和布局。凡不听从镇政府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一经发觉马上停工,按建设管理科出具的停工通知书、整改看法通知单停工拆除或整改;情节严峻的交由市风管办、县国土局、住建局执法大队处理。 三、村民建房审批流程 1、户主提交申请。由建房户户口簿上的户主向本村民委员会提交建房申请(见申请书样本); 2、进行
7、两次审核。由各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建房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将村、社签署看法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公示结果交镇政府。镇建设管理科和驻村干部对经过初审同意的建房申请进行实地查看并签署看法,填写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报镇党委会探讨。镇党委会按季度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核。 3、完善相关手续。由镇政府负责办理建设、国土相关手续。建房户必需提交:村、社分别签署看法的建房申请、初审会议纪要、初审公示结果、通过镇党委会审核同意的光雾山镇建设工程申报表、建房承诺、风貌保证金和旧房拆除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的户口薄、原住房土地运用证原件(或其它土地权属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8、。全部复印件必需一式三份。 4、定点放线。由镇建设管理科对拥有一书两证(选址看法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批准书的建房户定点放线,供应通用户型图及,明确风貌要求,并赐予施工指导看法。 5、建设管理。按光雾山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6、验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房屋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房户发放相关手续、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镇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方案第2篇 为切实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遏制农村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整治范围和对象 2022年1月1日以来辖区内的农村村民违法违规建房。 二、管理原
9、则 (一)符合规划。村镇土地利用符合镇域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严禁在马路沿线和各类产业园规划范围内建房。 (二)节约用地。坚持节约用地、爱护耕地、合理用地的原则,每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可利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宅基地解决确需宅基地建房的特别问题,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三)集中集约。坚持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逐步消退空心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依法审批。坚持根据程序依法审批,规划选址、建房由镇城建办负责报区住建局审批,用地由镇国土所负责报国土资源分局审查批准。 三、管理规定 从即日起,镇国土所、城建办原则上不得受理新的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 对确需宅基地建房的,必需符合以下
10、条件:申请人必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村民;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分户建房的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全省规定标准;因发生或为防卫自然灾难须要搬迁、或实施村庄规划调整宅基地;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宅基地须要搬迁。 对原有宅基地面积能够解决分户须要的,已出卖、出租、赠与原有住房或变更原住房用途再申请宅基地的,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宜申请宅基地的,坚决不予受理。 对原已依法审批的宅基地而未建房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需新建房的,按地派镇总体规划重新办理规划定点手续,取得选址看法书后,再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镇城建办及国土所将进行跟踪管理,在建房占地面积、标高、层高等方面规范管理,
11、坚决杜绝无序建房。 四、审批程序 村民申请:农村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村小组申请,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村宅基地运用承诺书, 向村小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村民事务理事会会议同意后公示。 公示和审查: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审查,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看法,同意后联系自然资源所,派出人员初步勘查拟申请宅基地是否符合规划,符合要求的签署看法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受理: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服务中心的政务窗口受理。通知申请人在测绘机构备案确认名单中
12、联系测绘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绘制出红线图,由自然资源部门核对地类,绘制宗地图,数据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等。 勘查:乡镇(街道)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村镇规划管理等部门人员到现场勘查,检查是否符合建房条件,用地四至、面积、地类、规划,拍照核对,对不符合的不予审批并退件告知。 审核和审批:多部门联审联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是否经过公示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用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林地爱护利用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由自然资源局审批)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刚好征求
13、看法,村镇规划管理部门审核负责农房设计图,效果图,确保符合当地农房建筑风格,联审同意后公示。 公示及核发证书:在乡镇(街道)政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在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中选择相应面积的简洁施工图、户型及外立面管控样式,乡镇(街道)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自然资源部门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镇(街道)收取建房风貌管控履约保证金,每栋10000元。 打桩、放线: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开工前向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自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到实地开工查验,打桩放线,确定用地面积。 监管:在建房过程中,服务中心支配人
14、员巡查监管,村镇规划管理部门加强对合法在建的监管,如发觉不根据所提交农房设计图施工的,责令整改;对不按农房设计图施工并竣工的农房,自然资源局部门不予验收,并由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竣工验收:竣工3个月内,建房人向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竣工验收。自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到实地对建房位置,用地面积、建筑层数、建设户型以及原宅基地退出状况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退回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的退回履约保证金,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看法表; 整改不到位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只登记不发证。 登记发证: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房申请人持建房批准手
15、续和竣工验收看法表,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五、整治支配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各村委会组织调查摸底,重点调查201x年以来各辖区农村村民建房状况,填写地派镇农村建房排查表,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看法,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状况报送镇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次阶段,整改阶段。各村委会要建立农村建房管理制度,按整改看法进行整改,在辖区确定拆除对象强制拆除,重点拆除马路沿线、在耕地乱搭乱建的房屋。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镇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各村整治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村民建
16、房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王俊杰同志担当,副组长由副镇长吴晓俊同志担当,成员为各驻村领导、驻村工作组、城建办、国土所、派出所、供电站、市场监管所。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村支部书记是本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要扎实支配巡查和整治工作,刚好发觉和制止违法违规建房。凡审批手续不全的,均先由镇城建办受理并组织核查,要严格村镇规划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村镇规划的建房行为和承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施工行为,不得以罚代管,违规办理选址看法书、建设许可证。镇国土所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不得以罚代批,违规办理土地运用证。镇纪委负责严查村民建房管理中的滥用职权、失
17、职渎职等行为。电力等部门不得为违法违规建房供电。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不得为在违法违规建筑物内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 (三)严查违法行为。各村委会、镇城建办、国土所等部门要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仔细履行监管职能,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觉、早制止、早查处、早拆除,切实增加土地、规划执法的刚好性、有效性和威慑力。对严峻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用典型案例教化群众。 (四)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要建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投诉举报制度,镇城建办、国土所和各村委会要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各类违法违规建房投诉举报,状况属实的刚好查处。二是建立动态巡查制度。镇城建办、国土所和各村委会要建立村民建
18、房管理工作动态巡查制度,实行分片巡查和定村包干的形式,开展动态巡查,对沿马路沿线和集镇等重点部位要做到每天巡查,其他部位要做到三天一查。镇城建办和国土所要根据各自职能,整合巡查力气,坚持每天巡查全镇村民建房状况,刚好发觉和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三是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镇政府将各村的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指标、村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和违法用地等状况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各村的村民建房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收费、纵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镇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方案第3篇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着力改善农村
19、人居环境,建设漂亮乡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共宜章县委办公室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实施看法(宜办发202213号)、关于进一步抓好2022年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宜统筹20222号),结合当前玉溪镇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 1、严格遵守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比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农夫建房申请一律不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肃穆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觉村庄规划的确与农村建房现
20、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须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根据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统一建筑样式。在农村肯定区域范围统一建筑样式是建设漂亮乡村的内在要求。同一个村庄必需根据统一占地面积、统一房屋朝向、统一外形样式、统一外墙屋顶颜色建房,确保新建房屋内部设计科学、外形样式统一,彰显地方建筑特色。如对原来选定图集有异议的,可以在市里制定的图集基础上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图集样式根据原来程序审批备案。 3.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仔细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绝不允许
21、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安排,不得超安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4.推行新建房屋施工公示制度。新建房屋均要在醒目位置贴挂施工告示牌,内容包括建房户主、建设地点、建立户型及层高、占地面积、批准单位、批准时间、有效期限、放样定位责任人、建筑工匠姓名及证号、监管人员和监督电话等。 5.全面实施村民建房网络化管理。在已经完成农村现有房屋实名登记和基础数据录入的基础上,各管理人员要钻研业务,娴熟操作网络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新增录入、统计上报、证照打印、巡查监管的微机常态化,不断开发新的运用
22、程序,努力提高网络化管理系统的运用率和村民建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6.强化村镇建筑工匠的培训管理。根据宜统筹20221号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要主动与县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在年内完成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任务,使每个行政村有2名以上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要搞好农村现有建筑工匠的调查摸底、举荐培训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健全进退、奖罚等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方法,逐步实现村镇建筑工匠持证施工建房,有效发挥其法规宣扬员、图集推介员、建设技术员、建房协管员的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建房管理 规范村民建房示范点的建设,既是为农夫群众就近供应可学、可看的建房模式,引导规范建房;也是为了从根本上变更农村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建
23、设小康新村。 三、进一步强化巡查监管 巡查监管是确保农村建房有序管理的根本保证。各村委会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注意强化巡查人员的责随意识,坚持分片包干负责制和谁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相结合,真正把巡查工作抓实抓好,使农村每一栋新建房屋都得到有效监管。 1.强化驻村干部、村干部的一岗双责。驻村干部、村干部要把规范农村建房管理作为驻村联组的日常工作,将其列为重要的工作任务,随时随地留意发觉未批先建、批后乱建的苗头,敢于旗帜显明地制止和指责教化,并刚好报告乡镇主管领导,实行无缝对接。该项工作将纳入驻村干部、村干部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与干部职工的评先评奖、工资绩效相挂钩。 2.搞好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24、搞好巡查的目的是为了刚好发觉违建抢建乱建行为,有效地予以制止、订正,全面实现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范化。在巡查中发觉以下建房行为,视状况不同予以分类处理:对持有建设用地许可证满两周年未建房的,宣布许可证作废,责令其马上停止建房行为,应重新申请审批。对持有未满两年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但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建房,符合村庄规划的,责令其停止建房行为,补办规划许可证后再建房;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宣布建设用地许可证作废,责令其马上停止建房行为,应重新选址申请审批建房。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建房行为,一律责令停止违法建房行为;对符合村庄规划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经过依法批准获得两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兴建;对不符合村庄规
25、划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复原土地原貌。对于经批准获得两许可证而不根据审批要求建房的,责令进行订正;对不按规定订正或无法订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复原土地原貌。 4.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历史性违章建筑的整治处理,既是为了美化乡村,也有利于教化群众。根据宜统筹20222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以来新增的农村建房根据各村选定的图集模式完成外装修的整治。同时,切实加大打非拆违力度,对2022年10月以来在基本农田上的违建房屋应拆尽拆,以严厉的执法氛围助推村民建房管理规范化。 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规范农村村民建
26、房管理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亲密农夫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统筹城乡发展和实现全面小康。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相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力气和工作力气。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组织领导,提高领导小组规格,刚好协调处置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 顾 问:李 潇 组 长:谢小军 副组长:曾胜勇、姚金财、陈锋华 成 员:黄建军、吴国强、黄晚青、程鲁玉、戴建东 肖来忠、李新华、黄三杏、曾伟敏、李节群 李代明、李祥哲、王敏莉、肖 芬、李节岑 邓旭杰、曾家豪、黄长恒、邝超琳、曹 杰 白益恺、李小兵、欧阳邵武 2.落实工作责任。务必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坚持一门
27、受理、一站办结,严禁违规收费、搭车收费。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建房管理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村支部、村委会是村民建房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是干脆责任人,乡镇规划建设环保站和村级主要负责人、乡镇国土员是详细责任人。要将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扎实抓、长期抓、持续抓。 3.强化监督检查。依据工作实际的须要,镇党委将进一步强化规范农村建房工作在农村党支部分类定级的考核,对凡是辖区内经各级巡查发觉有1例以上未批先建现象的村,该村支部当年不得评为一类或红旗支部。将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成
28、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较多,特殊是抢建违建现象突出的村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纪依规肃穆处理。对该项工作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村领导、管理人员,赐予嘉奖。 4.加大奖惩力度。规范村民建房管理须要按规划选址、按图集建设,是一项从根本上变更农村面貌的新举措,必需有示范来引领。尤其是空心村改造类型的示范点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村建房刚性需求与耕地爱护的冲突,值得全面推广和大力扶持。详细措施如下:对符合要求的新申请的村民建房除按指定程序进行审批外另收取5000元押金,然后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在村民房屋建成规定式样并验收合
29、格后予以退回押金,如不能建成规定式样或不能通过验收的,予以没收押金用于房屋整改并收回上述两证。对各集中建房示范点按宜办发202213号文件获得的县财政奖补资金(补助资金可进行打捆补助,避开重复支配资金),建房理事会可征得建房户同意后集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对根据统一样式建设的示范户嘉奖一个危房改造指标,提高村民建设新农村的主动性。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1页 共21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