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优抚保障体系经验交流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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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局优抚保障体系经验交流3篇 民政局优抚保障体系阅历沟通第1篇 目前优抚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与人们生活水平提升的程度与优抚对象现实须要的强度还存在肯定的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是医疗难问题依旧突出住房条件与四周同期相比存在肯定的差距光荣院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优抚对象应养尽养的须要。笔者经过深化调查探讨.对构建优抚工作体系作如下思索: 一、建立多级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医疗难 一是把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具有各地常驻户口在乡老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残疾军人(七至十级)、三属(指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实行财政

2、补贴、转移支付资金提取、彩票提留资金、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补贴等多种渠道进行筹集;缴费额度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9%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基金按月缴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在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参与大额医疗费用救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在每年一月份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参保优抚对象持社会保障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有关待遇。 二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除上述参与医疗保险的人员夕卜其它在乡优抚对象应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其个人缴纳部分,由各地财政解决。 三是实行医疗减免。凡实惠对象凭民政、卫生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实惠(证)

3、卡到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住院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适当降低。 四是建立大病救助。对不符合参与城市医疗保险的住院治疗自筹金额过大的优抚对象视病情和困难程度实行特困医疗救助。各地可依据实际状况设肯定的基数,在此基础上分不同入伍年限确定不同的档次赐予肯定比例的大病医疗报销.所需费用由各地同级财政负责。 二、建立多种生活保障方式.解决生活难 一是实行最低保障。对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里未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且无其它生活来源的实行农转非,并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赐予生活贴补。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消费水平划分不同补贴标准.赐予相应补贴.确保优抚对象达到当地平均的生活水平。 三

4、是做好困难救济。对因自然灾难、意外事故、大病等产生的生活困难,依据实际赐予重点救助。 四是开展生产扶持。在职下岗、失业的优抚对象激励创业,并从城市公益事业、福利、社区、街道等挤出岗位,帮助其再就业对在乡优抚对象从种植.养殖等生产资料上进行扶持。 五是实施脱贫嘉奖。对优抚对象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实力.改善生活,减轻政府负担,赐予适当嘉奖。 三、建立多层住房保障模式,解决住房难 一是对城市的优抚对象。分无房户、换房户、修房户三种状况分别实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房补助等形式加以解决。二是对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可实行入住光荣院、敬老院或福利院的形式予以解决:同时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按无房户、换房户、修房

5、户分期分批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确保优抚对象的住房全部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住房。所需经费实行财政补贴、转移支付资金提取、福利彩票提留、捐献资助、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补贴等多种渠道进行筹集。 四、加强光荣院建设 当前,着重要解决的是优抚对象老龄化的日益增多与光荣院保障经费不足、现有设施不全、保障手段滞后之间的冲突。一是降低光荣院准入门槛。现行的入院五条标准很难实现优抚对象的应养尽养。如,无子女的有配偶的、有子女但子女残疾的、农村有女无儿户的等优抚对象的生活非常困难这些人本应当收入光荣院.但由于不符合现行入院标准而被挡在光荣院之外: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大批优抚对象慢慢步入老年他们除生活问题之外.更须要

6、人员照看,这些问题01待解决。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扩大光荣院的规模。一方面中心、省、市、县级财政应不断加大。 光荣院的建设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广开财源,优化投资环境.允许其他全部制形式的资本进入,提倡社会办的形式.挂光荣院、福利院两块牌子扩大社会融资渠道。同时,对优抚事业单位在确保非营利性为主的基础上开展营利性创收活动,制定出更加实惠的税费减免政策。三是改革管理模式创新管理理念。当前光荣院的现状是,由政府全权操办上级指派管理人员。应优化外部环境的同时注意理顺内部机制。实行竞争上岗提高管理人员的素养,增加责任心。坚持效率优先,打破大锅饭调动全体千部职工的主动性。 五、建立动态管理格局,防止困难反弹

7、 做好已救助、帮扶的优抚对象跟踪问效工作建立救助档案。简化医疗、生活救助金的发放程序,设立救助卡.救助金干脆划入优抚对象卡内。同时做好可能出现新问题的预想预料.如.对抗美援越、中印防卫反击、对越防卫还击等渐渐丢失劳动实力的退伍军人应提前制定好救助预案。 民政局优抚保障体系阅历沟通第2篇 一、加强优抚法规、法规建设 一是制定出台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方法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暂行方法。拟定2月底或3月初召开出台两方法有关部门征求看法会议,争取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出台工作。二是由于壮族自治区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方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施行,为实行好该方法,结合我市实际,草拟市军人抚恤优待实

8、施方法。争取2022年年12月底前完成。三是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区相应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方法;四是依据2022年1月1日出台的壮族自治区实施伤残抚恤管理方法细则的规定,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的统一部署,规范我市伤残抚恤管理工作,组织申请对象到市和自治区指定医院进行复查鉴定上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伤残抚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力;五是健全完善优抚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定机、定人、定程序的管理机制,为今后实施全区、全国联网运行打下基础;六是加剧烈士纪念物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帮助各县区根据民政部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方法规范管理,年内做好全市县区、乡镇级烈士纪念建筑物全面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并加强对烈士纪念建筑物修理项目

9、资金的检查,健全完善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各项制度。 二、落实优抚政策 根据中心和自治区有关优抚政策,仔细落实新的保障标准。一是检查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严格贯彻中心和自治区出台有关提高各类优抚对象保障新标准,工业滤布落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二是接着实施关爱功臣活动,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仔细调查了解优抚对象住房状况,统筹支配建设资金优先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问题。三是按政策和有关规定,接着做好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的认定和政策落实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涉军人员,要按低保和救助保障方法赐予解决。 三、全力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支前民工信访维稳工作。 按自治区和市委丶市

10、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指导、协调各县区民政局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民政涉军群体政策宣扬教化工作,耐性细致做好各项政策说明和思想教化,预防和削减上访;二是检查督促各县区民政局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实施领导包案和开展重点冲突纠纷化解工作;三是刚好收集各种信息,驾驭状况,把冲突化解在当地,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滤布四是仔细做好涉军人员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觉有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信息、苗头,马上报告,并快速到现场做好劝返疏导工作;五是仔细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的原则;六是接着开展公开大接访、干部下访、约访活动。把突出

11、问题和重点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县区、在基层;七是畅通信访渠道。仔细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四、规范优抚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按自治区2022年全区光荣院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各县区光荣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抓好入住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抓好优抚经费的平安运用管理和专项检查,做到运用管理规范;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优抚对象政策落实互检工作,年内对县区优抚对象的管理和保障标准进行全面检查或开展相互检查活动。四是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优抚工作效率,拟定今年5月份组织各县区民政局领导和光荣院负责人到区外进行学

12、习考察,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阅历和做法,开展优抚工作业务培训。 民政局优抚保障体系阅历沟通第3篇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为实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国务院、中心军委令第413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发20069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上海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从2006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详细为: (一)2006年上海市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下同)残疾抚恤金标准调整后按附件一标准执行。 (二)2006年定期抚恤金标准调整后按附件

13、二标准执行。 (三)2006年定期定量补助标准调整后按附件三标准执行。 二、从2006年8月1日起,对超过退休年龄且收入水平低于相应定期抚恤金标准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以及子女,由其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根据相应定期抚恤金标准赐予差额补助。 三、从2006年8月1日起,在职(含离退休)烈士遗属定期抚慰金标准调整为200元/月,并由其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四、上述各项经费,由区县财政部门按原渠道核拨。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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