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docx

上传人:l*** 文档编号:10170367 上传时间:2022-04-09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2.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2022年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年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高校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案例分析题 1案情介绍: 王某与赵某是某乡的农夫,一日两人发生争吵,王某趁赵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到医院后经诊断认定为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峻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惩罚。王某不服,托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王某托付其兄长提起行

2、政复议是否有效,市公安局应否受理? 王某未经复议而干脆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王某能否干脆对乡派出所提起诉讼?理由是什么? 答:市公安局应当受理。(2分)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托付代理人代为参与行政复议。 法院应当受理。(2分)本案属于治安行政案件。依照行政惩罚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惩罚确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故,王某未经复议干脆起诉,法院应当受理。(3分) 王某可以干脆提出诉讼。(2分)治

3、安管理惩罚法规定,治安管理惩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确定。依据这一授权,在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事项上法律给予公安派出所以行政主体的资格,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3分) 2案情介绍:张某与王某于2002年结婚,婚后没有生孩子。2004年春节过后,夫妻俩确定生育,于是到所在辖区安排生育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准生证。2022年6月1日小孩诞生了。区安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两位工作人员声称张某夫妇违反了安排生育的有关规定,确定罚款2000元。张某夫妇拒绝接受罚款。区安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声称:市计生局已于2004年9月12日发布通知,该通知规定:“凡在

4、2004年元月以后至该通知发布期间办理的准生证,统归无效”。2022年7月1日,张某夫妇提起行政复议。 问题: 张某夫妇是否有权提起行政复议?为什么? 张某夫妇在对区安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惩罚确定提起行政复议时,是否有权一并对市计生局于2004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为什么? 张某夫妇应向哪一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答:张某夫妇有权提起行政复议。(2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惩罚确定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本案是张某夫妇对安排生育管理委员会的

5、行政惩罚不服。 有权一并对市计生局于2004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2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合法的,在对详细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张某夫妇应向区人民政府或市计生局提起行政复议。(2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案情介绍。某市甲区冷饮厂,被市卫生局(位于乙区)托付的人员组成的负

6、责甲区卫生检查的卫生检查队,现场查处三吨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冷饮制品,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5000元。市卫生局知道状况以后,对该冷饮厂作出责令停业一个月的惩罚,并因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对冷饮厂要求实行听证的恳求予以拒绝。冷饮厂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本案谁是被告?说明理由。 假如冷饮厂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该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 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作出何种判决? 答:本案被告是市卫生局。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干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行政机关托付的组织所作的详细行政行为,托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

7、案中,卫生检查队是接受市卫生局托付的,惩罚也是以市卫生局的名义作出。故,市卫生局为被告。(3分) 甲区人民法院不能受理此案。(2分)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市卫生局,位于乙区。所以,甲区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冷饮厂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由甲区人民法院移送管辖。(3分) 乙区人民法院受案后,通过审查,可以作出撤销原详细行政行为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判决。(2分)依据行政惩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惩罚确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实行听证的权利;

8、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本案中市卫生局剥夺了冷饮厂听证权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 4. 案情介绍:张某开了一家饺子店,王某声称自己吃了从张某处购买的饺子后,食物中毒得了急性肠胃炎,要求张某赔偿损失未果,遂向某区卫生部门举报。办案人员叶某接到举报后,独自一人来到张某饺子店,二话不说即对张某开出了罚款100元的罚款收据。张某辩解说:“本店销售的是百年老字号水饺,你凭什么罚款?”叶某教训说:“你卖的饺子造成其他人中毒,你还敢抵赖?”于是马上将罚款增加到200元。 问题:本案中的行政惩罚存

9、在哪些违法情形?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答:违法之处有: 叶某不能一人前去张某饺子馆进行案件调查。(2分)行政惩罚法中规定至少须有2人。行政惩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3分) 叶某对张某开出的罚款:1:00元的罚款收据,在程序上严峻违法。(2分)行政惩罚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赐予行政惩罚的,行政机关必需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赐予行政惩罚。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惩罚确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惩罚确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0、3分) 不能因为当事人的申辩,将罚款增加到200元。(2分)行政惩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需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看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接受。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惩罚。(3分) 5. 案情介绍:A县卫生局与B县公安局一起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短暂存放在A县卫生局院内。后该卫生局未与B县公安局商议,擅自将属于B县公安局的47立方米木材变卖。后B县公安局多次向该卫生局催要变卖木材款均未果。为要回木材款,B县公安局于2022年5月17日将到B县出差的该卫生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

11、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惩罚通知书。A县卫生局对此惩罚确定不服,诉至法院。 问题: 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本案中公安局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由B县法院受理。(2分)因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该案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由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3分) 公安局的做法不合法。(2分)追缴欠款,应当走正常程序或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无故扣押轿车,这是滥用行政强制措施。( 3分) 法院应作出判决,撤销B县公安局交通违章惩罚通知书,并要求B县公安局马上归还A县的轿车,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分)由于法院受理的是B

12、县公安局扣押轿车的行政惩罚问题,所以仅对此作出处理。对A县卫生局拖欠B县公安局木材款的问题,则须要B县公安局再对此事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分) 6. 案情介绍:2022年3月2日晚,王某的儿子甲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当时其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去制止,并带甲到值班室处理,甲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甲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甲的头部导致其不久后死亡。同年3月16日,杨某被依法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有意损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1万元。王某认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致其子死亡的,于是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

13、偿诉讼。 问题: 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 本案应由谁担当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 王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是否还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理由是什么? 答: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公务行为。(2分)理由:一是该行为是杨某在执勤期间实施的;二是以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身份实施的:三是行为与公安行政管理职权有内在联系。 应由市公安局担当行政赔偿责任。(2分)因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中侵权的,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由杨某所在的行政机关担当赔偿责任。(3分) 王某可以另行提出行赔偿诉讼。(2分)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是以杨某为被告的,依据是刑法、刑事诉讼法,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以某

14、市公安局为被告,依据是国家赔偿法。不能认定为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又提起的诉讼。 7. 案情介绍。甲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确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惩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旧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依据所学学问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答: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汉机关变更原详细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8案情介绍。2003年9月6日,农夫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打算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确定立案查处。同年8月27日

15、,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供应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 2004年5月11日,8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干脆对原告本人进行惩罚,而应当对该组织进行惩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惩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 问题: 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惩罚的主体?为什么?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惩罚对象?为什么? 答: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惩罚的主体。具有行政惩罚主体资格。 市畜牧局应当以8市卢店镇食品

16、经营处为行政惩罚对象,不能干脆对乙某本人进行惩罚。 9案情介绍。2000年1月14日,某县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民李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李某不服,确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请依据所学学问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哪一个? 李某能否向法院干脆提起行政诉讼? 向法院干脆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什么时间内? 答:该公安局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和该公安局的上级公安部门均有权管辖。(5分) 李某如不服处理,可以不经复议就干脆起诉到人民法院。因为治安管理惩罚法规定了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5分) 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是收到行政惩罚确定书之日起3

17、个月内。(5分) 10案情介绍。2003年3月20日,某县某镇政府工作人员以违反安排生育法规为由,将孙某、蔡某夫妇家的一台54厘米彩色电视机带走。同年4月1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又在蔡某任教的学校将其带走,次日放回。孙某将镇人民政府告上了县法院。 问题: 本案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 镇政府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答:本案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孙某、蔡某夫妇和镇政府。(6分) 镇政府将彩电带走以及将蔡某带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3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2分)镇政府没有扣押相对人的财产以及限制相对人人身自由的权力。(4分) 11案情介绍。张某申请并经过村民组、村委会、乡政府批准,在乡

18、政府领取宅基地运用证和农房准建证后,在已规划的耕地上建房3间,县土地管理局发觉张某建房所在地为耕地,未经县政府批准,属违法占地,对其作出惩罚确定。责令张拆房退地。张不服,向其法院起诉,恳求撤销县土地局惩罚确定。同时提出,如乡政府的批准无效,必需拆房,应由乡政府赔偿损失。乡政府则认为张某以弄虚作假行为通过熟人获得了乡政府批准。乡政府已对干脆责任人作了处分,拆房一切损失应由张负责。 问颞: 本案中乡政府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人民法院假如撤销县土地局的惩罚确定,要求具备什么条件? 人民法院若维持县土地局的惩罚确定,你认为理由是什么? 答:本案中乡政府是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

19、讼的详细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它公民i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A*请参与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与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县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_,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能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详细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依据土it管理法,农村居民运用耕地建立住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级人民政府如批准农夫在耕地上建住宅,即是越权。 12案情介绍。张氏兄弟二人合开了一家电脑公司,经营电脑网络产品,兄弟二人为了招揽

20、顾客,就在公司门口打出广告,凡在本公司购买商品满500元者,可用本公司的IP电话免费拨打5分钟国际长途电话。过了一段时间,当地公安局以该公司经营基本电话业务、扰乱电信市场为由,对张氏兄弟立案侦查。并对张氏兄弟收取“保证金”600元,没开收据。张氏兄弟以公安机关违法收取“保证金”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 问题: 此案属于什么性质的诉讼?为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 答:本案属于行政赔偿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为公安机关收取“保证金”是否合法。 13案情介绍。某县卫生局与县防疫站联合对本县食品德业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发觉个体摊贩李某出售已过保质期的变质酱油,双方马上共

21、同作出确定,责令李某停止销售并销毁全部变质酱油并处以罚款3000元。李某对此惩罚确定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削减罚款数额。 问题:依据所学学问分析本案中的被告应当是谁?并说明理由。 答:本案应由县卫生局和县卫生防疫站作共同被告。 因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详细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的惩罚确定是由县卫生局和县卫生防疫站联合作出的,因此他们是共同被告。 第12页 共12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