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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篇 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1篇 为实行省、市、县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水利厅,市、县水务局的指导看法,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马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水环境实际,为切实限制工业污染、生活废水、垃圾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不断改善河道和塘、库、埝水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市、县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有效爱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县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步骤 全镇水环境统合治理专项行动从2022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分宣扬发动
2、、集中治理、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扬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村居、有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扬媒体,广泛宣扬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做到家喻户晓,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16日至9月15日,各村居、各有关企业要根据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详细实施方案,加强落实、集中治理。镇人民政府要对各村居和有关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状况进行指导、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村居、有关企业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专项治理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努力使城镇和村社周边河道、马路沿线河
3、道和重要水库、饮用水源爱护区、各型引水渠道水面无漂移物、河道内排污、无污泥积累、无垃圾、无障碍,水质按功能区要求达标,确保全镇水环境明显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清垃圾。要以拦河水闸、水坝、水电站、涉河桥梁、场镇周边河段、排污口、重要水库和重要马路沿线河道为重点,集中打捞水面漂移物、水葫芦,清理河岸边非法建筑、生活垃圾等。 (二)清淤泥。要重点解决河道和渠道堵塞、污泥积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复原河道和渠道引排水实力,疏通水系、修复生态、改善水质。对经过场镇的渠道、河道进行突击整治,要对种养殖场废弃物排入河道渠道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清障碍。要重点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建、乱倾倒、
4、乱采挖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肃穆查处严峻阻碍行洪、破坏河势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违法行为。 (四)清水质。要深化推动清水工程,各村居要再次对辖区水库进行拉网式检查,巩固饮用水源水库养鱼网箱整治成果。在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分解目标任务,坚持持续治理,全面完成水库水质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取缔水库网箱养殖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对入河入库排污口开展三查:查许可证、查是否达标排放、查保障措施,确保江河湖库水质按功能区要求达标。 (五)建堤防。要利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突出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岁修、河道清淤疏浚,修复水毁工程,提高河道的防洪实力。注意工程与四周环境及生态景观相协调,对城镇周边、交通
5、沿线、渡口、码头等重要河段,进行植绿增绿,风貌塑造,打造美丽整齐、人水和谐的生态景观。 (六)建机制。要坚决克服重建轻管思想和一阵风、运动式的管理方式。要以贯彻县委政府精神和本行动方案为契机,仔细总结江河湖库管理阅历,建立长效有序的管理机制,根据分级管理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 四、工作责任 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行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责任。 1、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并收集整治成果汇总上报。 2、各村居是本行政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和落实行动的详细实
6、施方案,落实负责人员,开展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3、水利管理单位、电力企业要负责枢纽工程、闸坝、水电站工程范围内水面漂移物打捞、清淤、河渠内坡整治。 4、已建、在建水电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要自觉接受并主动协作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污水污物入河入库清理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和村居要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并在79月期间,于每月13日和25日前将综合治理行动状况上报政府,9月15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政府,政府汇总上报县整治办、水务局及相关领导。 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仔细实行省镇影环限等治盛治管理条例,充分调动各方力气,扎实开展五治
7、三化,全面清理整治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为广阔群众营造一个整齐美丽、秩序并然、文明和谐的环境。 二、整治泪标 通过综合整治,重点做到:河道范围内无垃圾、弃土、杂物、水面漂移物,无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排、乱倒。努力实现四无一整治,即水面无漂移物、河道无污尼积累、堤岸无垃圾、河道畅通无障碍,整治入河排污口,河道水环境明显好转。 三、整治内容 (一)清垃圾,突出净化重治脏。以河渠、重要干线马路等为重点,集中打捞水面漂移物。抓紧对排污口开展三查:查许可证、查是否达标排放、查保障措施。 (二)清淤泥,突出畅通重治堵。结合防汛检查,抓紧整治。重点解决河道和输水渠道堵塞、污泥积累
8、、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复原河道和渠道排输力,疏通水系、修复生态、改善水质。 (三)清障碍,突出有序重治乱。加强河道管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建、乱倾倒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实现水清、岸绿、河畅,人居环境干净、健康、平安。 (四)整治河道,实出美化重治差。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河道的防洪和通水实力。对周边、交通沿线等重要河段,进行植绿增绿,风貌塑造,营造亲水环境,改善生态景观。 四、工作步骤 (一)宣扬发动阶段。召开各村负责人参与的水务系统环境综合政治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宣扬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支配部署相关工作,形成全系统深化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厚氛围。 (二)集中
9、排查阶段。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查排存在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三)集中整治阶段。各村要针对这次整治重点和摸底查出的问题,集中力气,进行突击整治。根据活动要求,比照任务,全面开展集中综合整治工作。 (四)常态推动阶段。富镇各村要持续深化综合整治,总结整治阅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态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百日政坚行动的领导,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集中力气坚。各村组织特地力气,集中开展环
10、境整治坚活动,结合水务重点工作,在治标的同时,注意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健全并落实管理制度,确保整治成效不反弹,整治成果不断扩大。 (三)强化督查落实。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综合整治工作状况刚好向党委汇报,不定期到责任区进行检查督促。 (四)建立长效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各村要仔细总结活动阅历,将好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不断推动水务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向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3篇 为深化实行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看法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部署要求,持续改善首都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各区主体责任,实现水环境治理由城镇地区向农村地区延长,由解决集中点源污染向消减面源污染延长,由黑臭水体治理向小微水体整治延长,由注意工程建设向更加注意运行管理转变,以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小微水体整治、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进一步补短板、强监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满意人民群众对美丽水环境的须要,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供应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达到99.7%,北京城市副中
12、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得到有效巩固,污泥产品本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以水源地周边村庄、新增民俗旅游村庄、人口密集村庄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解决900个左右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结合农村户厕改造,采纳收集运输处理等方式解决人口较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小微水体整治 开
13、展道路边沟、农村地区沟渠和坑塘等小微水体普查,建立台账,明确小微水体全部者、运用者和管理养护者整治管护职责。根据污水、垃圾、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户厕改造、土地整理、小微湿地建设等协同推动的原则,依据小微水体不同的运用功能,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基本实现无污水排入、无集中漂移物、无垃圾渣土、无臭味、无违法建设的五无目标。(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协作) (三)加强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 坚持点、线、面结合,通过源头治理、末端拦截、分散调蓄、就地处理等方式,消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和面源污染。 1.雨污混接错接治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
14、乱排直排问题。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治理雨污混接错接1000处,在68条道路上改造雨箅子等雨水收集口,防止倾倒垃圾、污水。(市水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协作) 2.调蓄设施建设。开展初期雨水、合流制溢流污水调蓄设施规划探讨,推动调蓄设施建设,逐步建立降雨、设备检修和排水高峰日等特别状况下污水处理平安运行保障体系。中心城区利用西护城河、前三门盖板河等调蓄初期雨水和合流制溢流污水,削减对下游河道的污染。(市水务局牵头,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协作) 3.排河口垃圾治理。实行在排河口安装垃圾拦截装置等措施,削减垃圾入河。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建设100处排河口垃圾拦截装置。(市水务局牵头) 4.农业面源污
15、染治理。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化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推动化肥农药运用量实现负增长。(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利用3年时间,新建污水收集管线740公里、再生水管线101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82公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站)9座,新建(扩建)再生水厂14座,新增污水处理实力50万立方米/日。推动粪便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 1.中心城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线50公里、再生水管线50公里,修复老化腐蚀排水管线155公里。20
16、22年底前完成东坝、垡头、五里坨、小场沟污水处理厂(站)升级改造工程及丰台河西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海淀区稻香湖再生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对重点流域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实力匹配状况进行分析,推动高安屯、酒仙桥和定福庄再生水厂扩建或建设一体化处理装置,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实力。(市水务局牵头,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协作) 2.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建污水收集管线90公里、再生水管线1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15公里。2022年底前完成河东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一期)以及漷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马驹桥再生水厂(二期)和台湖其次再生水厂(二期)建设以及减河北资源循环利用工
17、程(一期)建设。2022年底前,通州区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力争全部达到考核要求。(通州区政府牵头,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协作) 3.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完成排水管线平安检测326公里,改造存在平安隐患的排水管线70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20公里。(昌平区政府牵头,市水务局协作) 4.其他城镇地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线600公里、再生水管线41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线47公里。2022年底前,完成房山区韩村河、琉璃河等2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昌平区科技商务区、平谷区大华山镇和延庆区千家店镇、珍宝泉乡、大庄科乡等5座再生水厂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延庆区张山营镇田宋营、四海镇、刘斌堡乡等3座再生水厂建
18、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房山区城关、良乡等2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相关区政府牵头,市水务局协作) 5.粪便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开展粪便消纳站、化粪池的污染评价,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排放标准、处理工艺等因素,探讨制定粪便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方案。(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协作) (五)进一步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 1.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严禁施工降水和基坑排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排查治理河湖水倒灌问题。对于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根据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应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19、,并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加强污泥处置监管,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探讨推动污泥产品储存、中转场站建设,逐步增加污泥产品在本市园林绿化工程中的运用量。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相关设施达标排放改造。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保障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平安稳定运行。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绩效考核付费制度。落实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单位和运行经费。(市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政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排水管网运行监管。开展排水管网权属普查,有序推动无主管网的确权工作,建立完善城市排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最
20、长5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排水管网的巡查和管理养护,建立居住小区等专用排水管网定期清掏养护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雨水管网清管行动。优化调整路面清扫方式,坚决杜绝垃圾、渣土、路面清洗污水进入雨水口。(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健全排污口管理制度,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以不达标水体为重点,排查摸清沿岸排污口底数,逐一登记建档,实现生态环境部门与水务部门信息共享。加大整治力度,杜绝污水直排入河(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协作) 4.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
21、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对于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实行相关整治措施。排放含重金属、难以生化降解成分以及高盐度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评估现有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废水对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协作) 5.加强水体及岸线垃圾治理。对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治,规范垃圾转运站管理,削减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湖)量,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市城市管理委牵头) 6.加强水环境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重点查处河
22、道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医疗等单位超标排污和偷排污水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政策 (一)投资建设支持政策 1.中心城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主体担当,50%的征地拆迁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解决,剩余50%的征地拆迁资金由所在地区政府担当。中心城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的污水收集管线和再生水利用管线、雨水管线改造、初期雨水调蓄设施、污水调蓄设施、污泥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资金以及50%的征地拆迁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解决,剩余50%的征地拆迁资金由所在地区政府担当。中心城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的排水管网更新改
23、造、雨污混接错接治理、除臭系统改造、雨箅子更换、排河口垃圾拦截装置安装、一体化处理装置建设运营费用按现行特许经营服务协议赐予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北京城市副中心及通州区其他区域。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主体担当,征地拆迁资金由通州区政府统筹解决。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污水收集管线、再生水利用管线建设资金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配,拆迁资金由通州区政府担当。乡镇地区污水收集管线、再生水利用管线建设资金的90%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解决,拆迁资金和其余10%建设资金由通州区政府担当。农村地区污水收集管线和再生水利用管线骨干管网建设资金的70%由市政府固定资
24、产投资解决,拆迁资金和其余30%建设资金由通州区政府担当。(市发展改革委、通州区政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其他城镇地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主体担当,征地拆迁资金由相关区、乡镇政府担当。对生态涵养发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的城镇地区污水收集管线、再生水利用管线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赐予建设资金的90%和70%支持,不足部分和拆迁资金由所在地区、乡镇政府担当。(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政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其他农村地区。实行企业建厂、政府建网、市区补贴、考核付费的工作模式,推动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建设、专业化运营。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
25、主体担当,征地拆迁资金由区政府及有关乡镇政府统筹解决。对农村地区污水收集管线和再生水利用管线骨干管网建设资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不同比例赐予支持,生态涵养区为90%,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为50%,其他农村地区为70%。详细支持金额与污水处理量挂钩,相关细则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另行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相关区政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二)运营管理支持政策 1.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运营经费按不同比例赐予补贴,生态涵养区和通州区农村地区补贴比例为70%,朝阳区、海淀区和丰台区农村地区为50%,其他农村地区为60%,补贴基数为3元/立方米。各有关区政府要根据特
26、许经营服务协议,对各特许经营主体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牵头) 2.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运用管理。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开展收费试点,逐步扩大收费范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协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础工作 各区政府要在2022年2月底前明确落实本方案的详细措施,细化年度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刚好汇总工作进展状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纳入建设项目规划储备库,各相关审批部门加快办理手续,为项
27、目尽早开工建设和发挥效益创建条件。 (二)强化技术指导 市水务局要组织编制农村地区污水治理技术指导手册,突出分类指导和用生态方法解决生态问题的要求,根据因地制宜,投入节约、维护简便、节能低耗、运行牢靠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在出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12-2022)前提下,优先运用建设运行成本低、运行维护简便、处理效果稳定并经过充分论证和试点试验的处理工艺和技术。激励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后就地利用。 (三)严格日常监督 根据河长制既是工作机制,也是责任制,要一抓究竟的工作要求,将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
28、检查,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同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大违法排污行为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四)做好宣扬引导 加大节水和水环境爱护宣扬力度,持续推动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向公众开放,引导公众自觉节约水资源、爱护水环境、爱惜水设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0页 共20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