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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 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1篇 县商务局开展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平安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肃穆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记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
2、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相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看法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平安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详细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记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根据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记管
3、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全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需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根据规定运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记和证章的,以及不根据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赐予惩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运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
4、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惩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仔细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仔细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平安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刚好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
5、量平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照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觉的问题,要刚好、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平安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需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仔
6、细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支配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篇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236号)和富宁县食品平安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杜绝餐饮服务供应单位购买运用假冒牛羊肉、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肉品、病死畜禽肉和不符合食品平安标
7、准的肉及肉制品食品原辅料,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质量平安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广阔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念,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维护食品平安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范围 我县辖区内的餐饮服务供应单位,特殊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心厨房等重点单位,农村、城市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选购、运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2.是否存在选购运用病死畜禽、假冒牛羊肉以及运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3.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选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制度。 四、实施步骤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
8、原则,深化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整顿与规范、监督与自律相结合,仔细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分三个阶段完成整治行动的任务和目标: (一)广泛动员阶段(5月30日至6月7日)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支配布置检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检查工作高效有序;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7日至11月30日)根据检查方案仔细开展检查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仔细分析存在的问题,探讨下步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四)在专项整治期间,主动协作上级部门对此项工作开展状况的督促检查。 五、
9、工作要求 (一)各股室对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细心组织,严格标准,依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根据工作方案,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仔细履行检查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检查过程中发觉的问题应要求被检查单位马上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查处。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于须要移交的案件刚好根据程序移交。切实做到认证履职,不走过场。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充分利用已经建立好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主动性。落实生产经营者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报告义务,要求生产经营者发觉购进原料肉
10、、肉制品存在平安隐患的,要刚好向监管部门报告。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对媒体反映的肉及肉制品违法违规问题,要刚好核查处理。 (四)强化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按要求分别于2022年6月20日、9月10日、12月10日把专项整治进展状况(包括实行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准备、看法建议等内容)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富宁县食安办。 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3篇 为加强我市肉及肉制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平安,根据市食安办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肉及肉制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及餐饮经营者食品平安主体责任,强化法制观念和诚
11、信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肉制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集中排查和整治一批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平安隐患问题,确保食品平安。 二、整治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肉类及其制品和动物油脂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肉类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餐饮服务单位,进出口肉类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和运用单位等。 (二)整治重点。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肉类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2.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 3.经营和运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
12、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选购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市局成立肉及肉制品质量平安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永浩任组长,副局长赵金民、王道祥、李学忠、刘金宏、副巡察员武磊、冯爱民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及各县区食药监局和高新区、南部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长:李学忠 副组长:董掣、郭春先、满孝勇 职责: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政策
13、指导、资料收集整理、信息报送、舆论引导和宣扬报道等工作。 (二)生产整治组。 组长:刘金宏 副组长:赵勇 职责:1.负责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肉及肉制品生产者开展排查和专项检查;2.组织排查各类生产肉及肉制品存在的食品平安隐患;3.指导督促生产者严格落实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销售整治组。 组长:冯爱民 副组长:姚华 职责:1.负责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肉及肉制品经营单位开展排查和专项检查;2.组织排查各类销售肉及肉制品存在的食品平安隐患;3.指导督促市场主办方严格落实食品平安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餐饮整治组。 组长:武磊 副组长:杨智军 职责:1.负责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学校食
14、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开展排查和专项检查;2.排查各类运用肉及肉制品存在的食品平安隐患;3.指导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职责。 (五)案件查处组。 组长:王道祥 副组长:郝永刚、董掣 职责:负责组织违法案件查处和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工作。 (六)督查检查组。 组长:赵金民 副组长:张智辉、吕燕娜 职责:负责对各区县局开展整治行动履职状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结合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驾驭信息,集中力气对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排查,摸清本辖区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状况和自律状况。 (二)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督促肉制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
15、进货查验、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记录制度。严把肉类生产加工原料关,加强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卤制品加工点运用的原料肉、辅料、加工添加物质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选购和运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肉加工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严格规范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督促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食品添加剂运用台帐、生产记录及销售台帐等,落实并持续满意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加工限制、人员和食品平安管理等要求。严厉查处用来源不明、病死畜禽等动物内脏炼制食用油的行为。 (三)加强对市场销售环节的监管。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市场为重点区域,监督生鲜肉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
16、度,重点检查所经销生鲜肉有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定点屠宰证明;经营进口生鲜冻肉及肉制品必需供应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相关合法证明的一律禁止销售并依法查处。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监督管理和宣扬教化,督促其做好对生鲜肉和肉制品的自查自检工作,对发觉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鲜肉和肉制品,刚好落实下架停售和封存等措施,并快速向所在地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监管,要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仔细落实生鲜肉选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以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严防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章的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类
17、加工食品流入餐桌,严禁运用病死、死因不明及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的行为。 (五)加强检测和检验。此次专项检查中,要用足用好现有的检测检验手段。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快速检测设备,加强对瘦肉精的初步筛查;二是充分结合2022年度监督抽检任务,加强对肉及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的抽样检验。 (六)开展警示约谈。要通过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等方式,约谈辖区重点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警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平安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肉选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平安管理制度,不得选购、加工、销售、运用病死肉、腐败变质肉、非法屠宰肉、无合法检疫证明肉、检疫不合格等肉。约谈工作要做好约谈记录。 (七)严查严办食品违法行为。一
18、是对检查发觉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平安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生产必备条件未持续保持,严格根据食品平安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二是协同公安、畜牧等部门查处取缔生产肉制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三是从严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生产经营和运用不合格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根据分工负责、协同推动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各司其职、亲密协作,合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扬教化,强化社会共治。加强宣扬教化,动员社会各界关切、支持和参加此次整治行动。各县区局要仔细做好专项
19、整治的信息收集、通报、发布和数据统计工作,刚好报送整治阅历和典型案例。通过此次整治行动,促使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营造人人关切食品平安、人人监督食品平安的深厚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局要结合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日常监管和本辖区实际开展整治,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反复整治行动;对接到的举报、投诉、上级交办,要仔细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刚好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此次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区局要仔细分析总结工作状况,积累阅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巩固整治行动成果,建立肉类食品平安监管长效机制。 整治行动实行周报告、月总结形式,各县区局每周一下午,把本周整治报表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初剑锋内网邮箱,7月20日前报整治总结和汇总报表。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6页 共16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