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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公诉情况调查报告3篇 检察院公诉状况调查报告第1篇 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议题和主任会议支配,10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杰,副主任任带领常委会部分委员,就县人民检察院年以来公诉工作状况开展专题调查。调查组仔细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关于年以来公诉工作状况汇报,并召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深化开展了座谈沟通,在充分确定成果、仔细总结阅历的基础上,就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交换了看法。现将调查的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公诉工作,始终把依法做好公诉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紧紧围绕推动依法治县新目标,从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着力,以公诉改革为抓手,以强化
2、法律监督为重点,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公允正义,为推动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主动作用。主要呈现以下六个方面的新特点: 一是坚持把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与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相结合。法律监督是检察院工作的首要职责,公诉工作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与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相结合,把做好公诉工作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的重要途径,作为检察机关的形象窗口予以高度重视。精确把握政策,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对新状况、新冲突、新问题的探讨,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力,有效提高了法律监督水平。三年来,共追诉漏犯13人,追诉漏罪30多笔,向侦查机关提出
3、口头订正看法37次,发出订正违法通知书7份,提出监督看法13条,对刑事审判活动坚持依法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审判机关接受。 二是坚持把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改革、推动发展相结合。县人民检察院在仔细履行公诉职能工作中,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改革、推动发展为重点。实行多种措施着力提高公诉办案水平,保证案件质量,注意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主动贡献。截止今年9月,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2件373人,其中,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9件323人,均作了有罪判决,不起诉15件18人,移送他院处理
4、3件3人,已经办结和移送他院处理的案件占受理案件的93.8%;侦查部门撤回和未办结的15件,占受理案件的6.2%。 三是坚持把提高公诉工作效能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结合。县人民检察院秉着教化为主、惩处为辅、宽严相济的公诉工作理念,围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既追求了法律的肃穆性,又讲究了办案的社会效益。如对未成年人和稍微刑事犯罪,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法,三年来,对15件18人作出了不予起诉的确定,对138件147人提出了从轻、减轻量刑建议书。广泛开展法制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内活动、借助庭审等阵地开展法制宣扬教化,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措施,推动了公民
5、法律学问学习和法制意识养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坚持把提高公诉工作质量与完善制度、强化法律监督相结合。县人民检察院坚固树立打击犯罪与爱护人权并重、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提高公诉效率与社会效果并重、维护司法公正与构建和谐社会并重,进一步完善证据收集和审查、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庭审观摩、重大疑难困难案例月分析等一系列制度,不断规范了公诉工作程序,有效提高了公诉工作质量。三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诉案件法定时限结案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确定不起诉的案件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要求。 五是坚持把推动新形势下公诉工作健康发展与深化机制改革相结合。县人民检察院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提高诉讼效率
6、为目标,以保证办案质量为重点,主动探究公诉改革新途径。推动了起诉书的说理性改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方式改革、不起诉的答疑说理改革和简化程序审理改革,依法提高了司法效率,又降低了诉讼成本,得到了社会的一样好评。三年来,对3件案件涉及14名未成年人实行了分案起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13件,一般刑事案件简化审169件。 六是坚持把确保公诉工作公正和效率与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相结合。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文明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加强公诉环节的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
7、,维护公允正义的工作理念,从强化队伍素养着手,不断充溢力气,强化理论学习和作风建设,把理论学习、作风建设与办案实践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添置电脑、取证仪器、交通工具等设施,不断改善办案装备,确保办案效率,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公诉工作的新要求。 在充分确定成果的同时,调查组认为,我县公诉工作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在新形势下,公诉工作的重要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在法律框架下,公诉改革创新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法律监督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几点建议 为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公诉工作发展的须要,调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围绕司法为民理念,始终突出工作重点,严厉
8、打击各类犯罪,进一步发挥公诉工作的职能作用。要始终突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要围绕公正和效益,坚持深化改革,探究法律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要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仔细总结以往改革所取得的胜利阅历,同时要仔细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阅历,提高公诉案件起诉实力,提高疑难案件处理协调、庭审应对实力,提高刑事和解、答疑释理的实力,提高庭审效率,节约诉讼成本,扩大社会效果,推动和谐治理,加大公诉工作外部协调和内部整合力度,开展精品案件、典型案件争创活动,进一步深化改革
9、,不断适应新时期公诉工作的实力建设和工作保障。 三是要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精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主动探究能动司法途径。要接着深化完善公诉工作机制,精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拓展公开办案、公开审理、分案起诉方式,主动探究能动司法途径,既要注意法律效果,又要注意社会效益,主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四是要围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既要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又要加强对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既要加强对审查起诉环节的监督,又要加强对起诉书质量的监督;既要加强对外监督,又要加强对内监督;既要加大监督力度,又要加大引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工作实效,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作新贡献。 检察院公
10、诉状况调查报告第2篇 根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小平任组长,部分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参与的调研组,于2022年6月7日至9日,先后深化黄陵县、富县和市人民检察院,实行查阅案卷、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诉工作状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公诉工作,仔细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的总体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给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主题,根据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提高
11、办案质量、强化法律监督为重点,努力推动全市公诉工作深化开展,为维护法律的正的确施,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推动平安延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履行监督职能,着力维护司法公正。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诉讼监督工作,主动探究监督工作新路径,把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与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相结合,监督工作的成效初步显现。在侦查监督上,通过审查案件,严格把关,查微析疑,增加追诉漏犯、漏罪的实力和主动性,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刚好发出检察建议和提出订正看法,实施有效监督。2022年以来,先后向侦查机关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987件3587人。二次退回补充侦查550件1189人。订正侦查机关违法12
12、56件次,订正遗漏罪行344起,订正遗漏同案犯368人。在审判监督上,除了发出量刑建议书之外,还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开展案件评查等方式对刑事审判依法监督。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共对审判机关超时限办案等违法行为发出书面订正违法通知书537件次,提出刑事抗诉66件153人,抗诉后改判23件,发回重审26件。 (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意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妥当把握诉与不诉界限,区分对待严峻刑事犯罪与稍微刑事犯罪。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紧紧围绕保障社会稳定,突出危害公共平安、严峻暴力、多发性侵财等十一类犯罪打击重点
13、。2022年以来,全市公诉部门共提起公诉6481件9246人,其中上述类型案件共计5956件8140人,案件数占比91.9%,人数占比88.1%。另一方面,实行了人性化办案举措,对主观恶意性小、犯罪情节稍微的未成年人犯罪、初犯、交通肇事赔偿到位并得到谅解的过失犯罪等实行教化和挽救手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审查起诉标准,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做到四个并重,打击犯罪与爱护人权并重,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提高公诉效率与增加社会效果并重、维护司法公正与构建和谐社会并重;执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办案质量评查,对重大案件集体研讨,对侦查
14、活动能够做到提前介入引导,解除非法证据,出庭支持公诉。制定出台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公诉工作程序,确保了依法、规范、文明执法。 (四)仔细开展培训教化,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对公诉干部的思想政治教化和司法实力培育,通过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培训,开展业务讲座、案件质量检查评析会等多种活动,强化岗位练兵,提高了干警的专业素养。同时,通过推行办案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机制,增加办案工作效率,改进办案作风,不断夯实公诉工作基础,促进了公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市检察院党组根据五个过硬的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引导广阔公诉干警忠实履行工作职能,全面提升公诉干警的专业化水平和办案实践实力。
15、二、存在问题 (一)公诉队伍不适应工作要求。一是案多人少的冲突特别突出。公诉部门专项编制少、干警入额少、司法精英少,加之部分干警外出培训,办案力气整体不足。调研的黄陵县、富县人民检察院年人均办案四十件以上,富县检察院在司法改革后有公诉办案资格的入额检察官仅有一人。市院公诉队伍8人中仅有2人入额。二是基层人员业务素养有待提高。目前在岗干警大多数为年轻人,年轻干警虽然思维灵敏,工作有激情有干劲,但出庭阅历不足、重庭前审查、轻庭中诉辩,业务素养不够高,在出庭口语表达、诉辩对抗水平、应变实力、出庭仪容仪表、法律文书校对审核方面还有待提高和加强。 (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自侦案件存在办案质量不
16、高、审查不严,多数案件难以起诉。部分县区检察院在办理自侦案件中抓小放大,办案重点不突出。对侦查、审判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督不深化,监督力度不够大。对侦查机关办理毒品案件跨地域管辖问题审查不严。发出的检察建议书、订正违法通知书多数是对办案中稍微瑕疵的建议,跟踪督办、整改反馈不到位。对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指导看法不够细致,指导、监督和自行补充侦查开展不够。在公诉中量刑建议时有时无、有的量刑建议内容宽泛、针对性不强、监督落实不到位。全市对不起诉案件没有制定统一的办案指导标准,导致各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认定相识不一样。抗诉监督手段运用不常常、抗诉次数整体上少,抗诉监督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三)公检
17、法之间办案协调协作不够。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检察院公诉部门、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之间未建立高效的状况互通和办案协作机制,在办理一些类型、特点相同的案件、重大困难疑难案件中不能刚好沟通状况、统一相识和协作协作,导致一些案件在实体法、程序法的运用相识上不一样,办案效率不高。 (四)公诉工作社会知晓率不高。近年来,检察机关对开展公诉工作宣扬重视不够,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的不实,日常的普法宣扬和运用以案释法手段开展宣扬教化工作不广泛、不深化,群众对公诉工作的知晓度比较低。 三、几点建议 (一)围绕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 要始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指导,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要重视解决公诉人员不愿监督
18、、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又要规范、合法履行职能,避开公诉职权滥用,防止发生乱监督和出圈越位问题。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加大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力度,切实增加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订正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中徇私枉法、违法立案撤案、刑讯逼供、违法裁判、强制措施滥用等重点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律师看法、证人证言、当事人及家属的控告、开通网上举报信箱、案件评查等多种途径发觉办案违纪线索,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高法律监督效果。要加强对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的监督,完善证据链条,惩处全部涉案犯罪嫌疑人,防止出现灯下黑。 (二)加大打击力度,
19、完善协调机制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公诉工作,切实担负起指控犯罪、证据审查、量刑建议、出庭支持公诉、监督侦查、审判活动的重要职责,全力发挥审查起诉工作的职能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同公安、法院等各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状况、相互支持协作,形成严打整治合力,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黑恶势力、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刑事犯罪。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办案程序和责任追究制,用制度管人管事,预防冤假错案发生。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要在深化司法改革中重视解决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与办案力气不足的冲突,着力加强司法干警培育、在职干警业务培训,提升公诉人员办案
20、中对事实、证据审查和法律运用的实力。规范出庭着装和仪容仪表,努力提高控辩辩驳技能、口语表达实力、指控犯罪水平;逐步变更目前公诉部门办案干警偏少、业务素养不高、履职实力不强的现状,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过硬、业务实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公诉检察队伍。 (四)实行有效措施,深化宣扬教化 要突出宣扬重点,敏捷宣扬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深化地开展法制进社区、进校内、进单位、进家庭、进乡村、进场所活动;通过新兴媒体、借助庭审等阵地、分析个案成因以案释法、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发出检察建议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公民法律学问学习和法制意识养成,提高普法水平和全民法律素养。 检察院公诉状
21、况调查报告第3篇 为促进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相关人员,从8月下旬起先,对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仔细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08年以来公诉工作状况的汇报,并召集相关科室人员进行座谈沟通。在此基础上,还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分别组织召开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海门街道等单位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法官、律师、公安干警、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看法和建议。现将调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公诉工作,始终把依法做好公诉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紧紧围绕依法治区目标,深化推动公诉改革,着力
22、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公允正义,为推动全区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主动作用。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坚持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与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相结合。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公诉工作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做好公诉工作作为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检察机关的形象窗口予以高度重视,在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中精确把握政策,注意对新状况、新冲突、新问题的探讨,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力。三年来,通过办理公诉案件,共追诉漏罪、漏犯67人,抗诉4件7人,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发出订正违法通知书34件,退回补充侦查215件507人;向涉案单位和公安机关发出检
23、察建议21件,均得到落实。 (二)坚持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改革、推动发展相结合。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诉职能中,坚持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改革、推动发展为着力点,实行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公诉办案水平,保证案件质量,并注意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主动贡献。2008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50件386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084件3240人。 (三)坚持提高公诉工作效能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结合。区人民检察院秉承教化为主、惩处为辅、宽严相济的公诉工作理念,围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4、目标,既追求法律的肃穆性,又讲究办案的社会效果。主动探究刑事和解工作,对因纠纷引发、交通肇事和其他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稍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至目前,通过刑事和解途径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的达20多人。全面推行不起诉说理答疑制度,对4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确定的案件进行了答疑、复议、审核,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和预防机制,在办案中坚持教化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帮助认清错误、改过自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提高公诉工作质量与完善制度、强化法律监督相结合。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与爱护人权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提高
25、公诉效率与增加社会效果并重、维护司法公正与构建和谐社会并重,进一步规范公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证据收集和审查、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庭审观摩、重大疑难困难案件月分析等一系列制度,有效提高了公诉工作质量。三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诉案件法定时限结案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 (五)坚持推动新形势下公诉工作健康发展与深化机制改革相结合。区人民检察院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宗旨,以提高诉讼效率为目标,以保证办案质量为重点,主动探究公诉改革新途径。实行案件分类办理,加大一般程序简化和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协作,出台审理稍微刑事案件快速通道实施看法,提高了司法效率,又降低了诉讼成本,得到了社
26、会各界的一样好评。三年来,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1255件1691人,占比达到50%以上。 (六)坚持公诉公正和效率与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相结合。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给予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也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文明的重要保障。加强公诉环节的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允正义的工作理念,从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和作风建设入手,注意学用结合,不断充溢力气,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同时,添置了电脑、取证仪器、交通工具等设施,不断改善办案装备,确保办案效率,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公诉工作
27、的新要求。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区检察院仔细履行公诉职能,在实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果,但与严峻的治安形势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望相比还存在肯定的距离。主要表现为: (一)公诉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少数公诉人员对证据审查把关还不够严格,出庭公诉水平、应变实力还有待提高,面对辩护人的提问时示证质证实力显得有些不足。对一些重大疑难困难案件,公诉人单独出庭公诉显得力气单薄,缺乏必要的威历。有些起诉书的制作还不够严谨,对案件中罚没款或销赃款趋向状况等表达不够明确。根据量刑规范化要求,对庭审量刑的建议不够详细,有时体现不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二)对诉
28、讼活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还不够,监督效果并不非常志向。表现在:一是被监督机关对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存在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的现象。二是被监督机关对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处理有较大的探讨空间。三是对建议法院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刚好逮捕,存在重协作、轻监督的思想。 (三)遵守程序法和诉讼规则还需进一步严格。在人手少任务重的状况下,存在着让不具备办案资格的书记员参加办案的状况;少数侦查人员对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理解不一样,认为律师提前介入案件是对侦查办案尤其是职务犯罪案件的干扰,而公诉部门对此状况没有监督订正,以致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律师的诉讼权利。 (四)电
29、子化管理程度还不够高。多媒体示证没有有效开展,计算机运用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的因素,又有主观上的缘由,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为推动新形势下公诉工作不断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要依据公诉工作的新状况、新特点,不断提高公诉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养,加快执法观念的转变,做到与时俱进。公诉工作涉及学问面广,要求公诉人不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驾驭自然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综合学问,这样才能更胜任公诉工作。因此,要常常性地组织公诉人员学习自然社会科学学问,以拓宽其学问面。要大胆创新,主动推行公诉队伍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多
30、培育综合素养高的专业化公诉人。 (二)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要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宗旨,以维护公允正义为己任,加大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的力度,着力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探讨监督的新方法、新形式,达到形式与内容、方法与效果的统一。 (三)进一步加强同政法各部门的联系。加强同政法各部门的亲密协作,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支持协作,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顺畅机制,形成严打整治合力,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四)进一步加大服务经济社会的力度。对涉及企业的案件,要做到既打击、又爱护,既教化、又进行必要的惩处,实现打击与爱护、教化与惩处的有机统一,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进一步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当前治安形势严峻,思想不能松懈。对于严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平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0页 共20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第 20 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