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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局公物使用制度3篇 公共局公物运用制度第1篇 一、印章保管及管理 1、印章由专人妥当保管。局党组印章由党组书记保管,局行政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各股室印章由股室主任保管。保管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随用随锁。 2、局财务专用章与负责人印鉴、经办人印鉴、各股室的行政章(或业务章)要分开保管,相互制约。 3、凡不具备批准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能用印。防止私用、盗用印章。 4、不能随意托付他人代为盖印,也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 5、建立印章交接档案。管理印章的工作人员有岗位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并记录在案。 二、用印程序和用印登记 1、发文运用局行政章,以发文审批原件为依据,须
2、局长(副局长)签发后,方可运用。 2、需用党支部印章,须经局党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用印。 3、各股室因业务工作运用本股室印章,股室领导签字后,呈分管局长批准后方可盖章。 4、。各股室因业务运用本局行政章、须分管的局领导批准方可。各股室印章不作对外开具证明、担保等之用。 5、对外开具证明、担保、合同等文本运用行政章,须经局长批准后才能用印,并登记存底。 6、与外单位联合发文等运用局行政章,须有我局局领导签发,盖印前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对文件内容予以确认后,方可用印。 公共局公物运用制度第2篇 一、收文程序 1、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公文以及县直各单位的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收文、登记、办理,并做
3、到刚好、精确、保密。 2、办公室收文、登记后送分管局长提出办理看法。 3、办公室按分管局长提出的办理看法送有关股室处理。 4、文件送阅办理完毕由办公室统一归档。 二、发文程序 1、县公共政务管理局综合性文件由办公室起草,业务文件由各业务股室起草,再由办公室主任呈领导审核签发。 2、重要文件由主要领导签发,一般性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发,联合行文,视文件内容,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联署机关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会签。 3、文件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登记、编号、打印、分发。业务文件由相关股室分发。 三、阅文程序 1、文件传递由办公室负责,随收随传。 2、阅件传阅先主要领导,再其他领导然后股室。 3、办件传阅
4、先分管领导,再主要领导,然后交相关股室落实。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要随意抽出,如工作须要,可向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 5、遇领导外出或开会,办公室可特别状况特别处理。 公共局公物运用制度第3篇 为发挥公共物品最大运用绩效和进一步增加全局干部职工的主子翁意识,营造珍惜公物、爱惜公物的良好环境,主动打造节约型机关,依据本局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物品选购 第一条凡需选购物品(除日常办公物品外),一律需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局长批准后可选购。除特别须要外,局范围内对同一类物品应实行资源共享,严格限制重复选购。公共物品选购(包括印刷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其次条物品选购一次性在5000元以
5、上,先由局办公室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提出申请,经局班子集体商议后方可选购。 第三条专控物品的选购,必需根据规定先填写湖州市吴兴区政府选购托付申请表,批准后进行招标选购。 其次章物品管理 第四条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参照局制定的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珍贵物品的管理,实行统一标签、专人负责的管理方法。统一标签,是指局办公室对公共珍贵物品建立台帐,统一登记,编定号码,标明是否列入移交;专人负责是指由珍贵物品运用的科室指定一名人员,对其进行专人管理,定人运用。管理人员应保持珍贵物品的平安和完好,并负责日常维护,不准擅自转借他人。 第六条凡珍贵物品由于管理人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损坏,管理人应担当10%
6、的修理费用(达到规定运用年限除外);造成丢失的,管理人员负担原价的20%。 第七条管理人因调动、退休等缘由离开本局的,凡属列入移交的公共物品,科室负责人应刚好督促移交。凡因不移交造而的损失,由科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各担当50%的经济责任。 第三章物品报废 第八条公共物品报废应严格程序,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看法,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废。 第九条报废手续由办公室办理,按规定程序销帐。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公共物品的管理、运用,应遵循节约、疼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物品的有效价值,卫工作、学习服务。 第十一条珍贵物品的范围包括:车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冰箱、照相机、摄像机、手机等。 第十二条车辆运用管理见吴兴区卫生与人口安排生育局车辆管理规定。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6页 共6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