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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利性与政府自利性 政府的公利性与政府的自利性 提要: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供应公共产 品作为政府本身所固有的基本职能之一,体 现了政府具有公利性的一面,更构成现代民 主政府的本质属性。但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 即自利性,自利性是政府非本质的属性。这 种属性客观存在,并且有扩张的可能。本文 探讨了政府自利性的各种表现形式和主要 特征,并提出界定政府合理自利的方法及控 制政府不合理自利的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的公利性;政府的自利性;政 府自利性扩张;政府自利性限制 现代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社会公 共产品的供应者。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供应 公共产品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它体现 了公利性这
2、一现代民主政府的本质属性1 离开了这种公利性,政府从根本上失去了存 在的必要性与合法性。但是,政府除了这种 公利性、利他性以外,也无可置疑地存在着 自身的利益,即政府除了为社会服务的公利 性之外,还具有自利性。政府的自利性是指 政府除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本质属性之 外,具有为自身组织生存和发展创建有利条 件的属性。 就我国而言,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根本 宗旨是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除了人民的利 益之外,不应存在任何属于自己的特别利益。 从政府所代表的社会全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来看,政府的确不存在自利性。但是换一种 角度来分析,政府本身是一种社会组织.这 一组织也是由不同的公务员个体组成的,这
3、些个体在中国组成了一个浩大的“官僚” 群体,他们本身也是“人民”的一部分,而 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这一群体具有较高的 社会地位,特殊是拥有对行政权力的干脆行 使权,他们构成了社会的精英阶层之一。应 正视政府及其组织人员的自利性,并将其控 制在合理的限度和范围内。 一、政府自利性的表现形式 利益总是隶属于肯定的主体, 不同的主体具 有不同的利益。“政府本身有其自身的利益, 政府各部门也各有其利益,而且中心政府与 地方政府也有很大的区分。 政府行为和国家 公务员的行为与其自身利益有亲密关系。” 这就是说,政府作为社会组织同样追求自身 的良性发展,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是其成员 的共同利益代表。另外,
4、作为地方政府为 “造福一方”,追求地方利益的最大化,也 会导致政府组织自利的发生。 同样的道理政 府职能部门乃至公务员个人为了追求部门 利益的最大化,也会追求部门或个人的自利。 地方各级政府的自利 地方各级政府在中心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本 地行政管理职能。中心政府更多地考虑全国 的利益、全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作为地方公 共事务管理的地方政府则更多地考虑地方 利益。地方各级政府的自利有多种表现形式: 一是东西部地区政府利益之争。地方政府作 为社会整体的一部分,其根本利益跟全局利 益具有一样性。但是,不同地区都追求本地 区的高速发展,这就引起社会整体资源配置 的不均衡问题,从而引起不同地区的利益分 化
5、,导致地方政府追求本地区的自利,有时 为了自利而损害全社会公利或是别的地区 的利益。西部大开发,对于东部和西部来说 都是机遇,会给双方带来巨大的利益。 但是, 我们必需看到东部地区政府激励本地的企 业去西部开发,他们把资金、技术、市场渠 道带到西部,一个重要目的是盈利。东部盈 利的动机与西部求发展的目标之间必定有 肯定差距,可能会出现利益的冲突。东部地 区开发西部的自然资源可能会以较低的资 源开发费用而将原料运出,而后又会将附加 值较高的成品卖给西部, 从而进一步拉大东 西差距。甚至,开发完资源后还会给资源产 地留下一大堆难题,如生态破坏、环境污染、 职工失业、财政收入锐减等。 二是上下级政府
6、的利益之争。上下级政府都 是行政管理组织,对于相同的公共事务都有 管辖权。按理上下级之间管辖的权限是很明 确的,但是为了经济利益或是削减工作量的 自利须要,上下级政府之间也会为了自利而 出现冲突。这方面的例子可谓屡见不鲜 三是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政府目标而为本地 企业争利。我国现行体制要求各级政府必需 确定各地每年的经济发展指标,并要为这一 经济发展目标而努力。 由此出现了 “政府目 标责任制”现象,地方官员为了保证本地区 的经济发展速度,常与地方企业挂钩,或曰 蹲点扶持,或曰工作指导,有的干脆由党委 常委或政府常委干脆到国有大中企业挂帅。 一旦,这些企业与竞争对手争利,特殊是与 别的地区的企业争
7、利时,这些领导常以政府 的名义进行行政干预,以保证地方利益,同 时实现地方政府的自利。 四是地方政府为了汲取外来投资而无原则 地让利。吸引外资是改革开放之初的一项重 要措施,外资的流入为地方经济带来了朝气 与活力。但是,许多地方政府在吸引外资时 常无原则地让利,供应所谓“最实惠”的条 件,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也在所不计。 无原则地吸引外资破坏了我们整体的投资 环境,实现本地利益的最大化,满意了地方 政府的自利,但是破坏了 “经济全国化”, 也影响了本地国有企业的发展。无原则的让 利,使本地国有企业与外资企业竞争不在同 一个起跑线上。国有企业转轨改制原来就有 困难,现在更是雪上加霜,这加大了改
8、革的 成本,也不符合 WTO?则。 五是地方政府为实现本地的经济社会管理 职能而与中心争利。“在中国现阶段,地方 政府担负着地方社会管理,兴办地方社会事 业,保障地方福利和社会经济发展等项职能, 同时,还兼有本地区内相当浩大的国有资产 全部者的职能。肩负这样的双重担当,往往 使地方政府成为该地区共同利益主体,必定 具有维护和扩展本地区利益的内在要求。” 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共同利益的代表者,总希 望从中心所给政策这个大锅里面,捞到比别 的地方更多一点“特别待遇”,以求获得比 别的地区更快的发展速度,从而实现地方政 府的“政绩”。地方政府的这种争利行为, 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这是地方政府追求本 地经
9、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但是地方政府 一味地争利就很简单以损害全国公利为代 价,从而走向其反面。 政府职能部门的自利 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采纳的是条 块分割,作为“条条”的政府职能部门与作 为“块块”的地方政府之间经常出现磨擦。 政府职能部门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是其成 员的共同利益的代表者, 因而为了部门的利 益而与国家或是地方争利益的现象并不少 见。 政府职能部门执法产业化。 政府职能部门享 有社会事务的管理权,职能部门执法的本质 就是服务,就是为广阔纳税人供应公共平安、 公共秩序等服务性的“公共物品”,而肯定 不是为私人或个别利益集团谋取私利。但是, 目前在一些地方,某些部门存在着某
10、种不同 程度的权力蜕变和异化,他们用人民赐予的 权力向人民群众巧取豪夺,把执法的过程变 成实现某种利益和经济收入的过程,执法所 得的收入少量交给国家, 而大量的却化归执 法部门或者执法群体全部, 甚至赐予执法的 个人予以“提成”,这就是“执法产业化”。 执法产业化的实质是实现职能部门的部门 利益,其形式是以权谋“公”。为了部门自 利,牺牲了执法的肃穆性、公正性。如私设 审批事项,项项收费;乱找罚款事由,事事 罚款;不施行政许可,以罚代管;勾人违法 乱纪,执法得利,等等。 政府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争利。首先,职能 部门与地方政府在政治上争权。 我国政府职 能部门大多实现双重从属制,既要听从地方 政
11、府的领导,又要听从上级职能部门的业务 指导。这种条块分割体制,在某种程度上为 职能部门争利创建了条件,某些职能部门借 口有些事务由上级职能部门干脆指导,不与 地方政府协调,独自发文,擅自执法,与地 方政府争夺地方事务的管辖权,产生行政越 位现象,使行政相对方在地方政府和地方职 能部门之间,无从选择,不知该执行谁家的 “法”。由于管理主体的混乱,造成市场经 济秩序混乱,政府供应良好社会市场环境的 职能无法实现;其次,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 在经济上争利。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职能部 门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利益群体。各个部门 都在增加本部门职工的收入, 增加部门福利 收入的主渠道是创收。包括向下属各单位收
12、取各种各样的费用。拥有下属部门数量是其 创收量大小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职能部 门与下一级政府争抢管辖下一级部门和单 位的权力。同时,各种职能部门为了部门利 益也到同级人政府去与别的部门争夺资源 的管辖权,使地方政府的管理工作量增大, 地方政府要不断地在各部门之间作协调工 作。另外,由于一些实业部门与政府实行了 财政总承包、利税包干以及工资总额与经济 效益挂钩,在完成政府的承包任务后,盈余 则归部门全部。为了这种部门盈余,职能部 门与下属单位不遗余力地利用职权到市场 中去逐利,当这种逐利行为与公利发生冲突 时,不惜以牺牲公利为代价满意部门自利; 再次,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在行为上推责。 职能部门
13、的行政经费一般是固定的, 有些职 能部门为了节约经费或把经费挪作他用,以 最大限度地得到满意部门的自利,就尽可能 将那些理应担当但无利可图的职责或任务, 推给地方政府。 政府组织成员的自利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社会成员都有自己的利 益需求,这些利益需求有物质性的, 如金钱、 住房、社会福利;也有非物质性的,如精神 嘉奖、荣誉称号;还有一些既有物质性,又 有非物质性的利益需求,如平安,就是兼有 二者特性的利益需求。诚然,全体社会成员 存在着某些共同的需求,如国防;但各个社 会成员或不同的社会集团又有各自不同的 利益需求,如不同的社会阶级、阶层以及不 同的民族、宗教和职业集团乃至个人,都有 自己不同
14、的利益要求及实现途径。这是因为 迄今为止乃至可以预想的将来,社会都不行 能充分满意一切人和团体的须要。而政府组 织成员的自利主要通过组织的自利得到满 足,公务员既是行政权力的行使者,又是普 通公民,具有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优越条件。 “人不仅为生存而斗争,而且为享受而斗 争打算为取得高级享受而放弃低级的 享受。”众多公民选择公务员职位 或是 为了物质利益,或是为了精神利益,或是为 了政治利益经常寻求权力扩张的突破 口,以满意自己的利益须要。一些成员利用 行政权力谋私利,干作奸犯科的事,那不仅 是自利的膨胀,更是对社会的犯罪。公务员 自利的扩张行为已为公众所熟知,在这里不 作赘述。 二、自利性:政府
15、的非本质属性 对于政府的自利性应一分为二, 不能一概否 定,政府自利性也有其合理的一面,正确认 识政府的自利性,就应分析政府自利性的基 本特征。 政府的自利具有客观合理性 一般来讲,个人和组织的一切行为都源于对 利益的追求,换言之,利益是个人和组织活 动的根本动因。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为 之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那 么什么是利益呢?有人说,“利益”是须要 主体以肯定的社会关系为中介,以社会实践 为手段,使须要主体与须要对象之间的冲突 状态得到克服,即须要的满意10;也有人 说,“所谓利益,就是指在肯定的社会形式 中由人的活动实现的满意主体须要的肯定 数量的客体对象” 11;还有人
16、认为,“最 简洁地说,利益表现为人类自我的满 足” 12等等。尽管人们对利益的相识和表 述存在区分,但在满意须要这一点上则根本 一样。因此,须要是形成利益的根本前提。 对此,希克有过精辟的论述:“当人的某些 须要得不到充分满意时,它就会使人产生一 种想去满意它的要求,或者,由于某些须要 对人的感情和爱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它也 会使人产生一种不断重复的、在某些状况下 不断加深的要求,而利益正是人们为满意这 种客观引起的须要而出现的一种集中的、持 续时间较长的意向。这种意向反映在人的行 动上就是不断地、努力地、坚韧地、有时甚 至是热忱地追求这种须要的满意,也就是贯 彻和实现他们的利益。” 13马克
17、思也认为 人的利益首先起源于人的须要:人们为了求 得个体和种族绵延,必需从事物质生产劳动 以满意各种须要。“在现实世界中,个人有 很多须要”,14 “人以其须要的无限性和 广泛性区分于其他动物” 。15也就是说, 利益是以各种各样的须要和对须要的满意 为其客观基础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组织及其成员对 须要的满意和自我利益的追求也是合理的, 无可厚非的,让政府一心一意地为人民服务 甚至大公无私是不现实的,事实上没有利益 支撑的公利行为是难以许久的、稳定的、持 续的、理性的和有节制的。 政府的自利具有从属性 尽管政府的自利具有客观合理性,但政府毕 竟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 她建立在人民的公 意达
18、成和公意授权的基础上16, “人民把 管理公务的权力托付给政府,并且通过定期 集会,考察是否保留现有的政治形式,以及 是否让现在任职的官吏接着当政,用以防止 政府篡夺主权” 17。那么,政府的一切行 为,都必需符合和有利于公民的意志、利益 和需求,有悖于此的政府必定丢失其存在的 基本依据。因此,现代政府的公利性是第一 位的,确定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更应 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这种政府“彻底清除了 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 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以真正的 负责制来代替虚伪的负责制,因为这些勤务 员常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 的。” 18 相比之下,政府的自利性,也就是非本
19、质的 了,是公利性的派生物。政府代表人民的利 益,政府组织成员本身也是人民的一部分, 政府的自利性是公利性的一个组成部分,具 有从属性。一旦政府的自利与社会的公利相 冲突时,政府的自利必需听从全社会的公利, 不能将政府的自利置于公利之上。一旦政府 的自利超越了政府的公利, 就表明政府走向 了自己的反面,政府权力出现了异化,此时 政府的权威必定会受到威逼,政府的合法性 将降低甚至丢失。 政府的自利具有限制性 正是由于政府的自利性是从属的、 非本质的, 它终归是局部利益的体现,虽然有其存在的 理由,但是这种局部利益,必需限制在肯定 的范围之内,不能让其随意扩张,失去限制 的自利必定引起私欲的膨胀。
20、 拥有行政权力的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要在 承认政府具有自利性的基础上,我们应对这 种自利进行有力的制约, 对于政府的自利性 必需有所限制。 对于政府自利性的限制, 应驾驭两个基本的 原则:其一,适度满意原则。对于政府自身 合理的自利应得到“适度”满意。这里的适 度上指政府及其人员获得的利益总体上应 不低于甚至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这是因为 政府集聚了大量的人才, 现代社会的竞争是 人才的竞争,政府管理是高层次的社会管理, 管理层利益的满意度,应能代表和反映我们 这个社会的发展程度。 在这一范围内的政府 自身利益就是合理的,也是可行的,满意它, 非但不会违反反而会促进全社会利益的;其 二,补偿原则
21、。一旦政府合理的自利受损, 或者政府的自利低于整个社会的平均水平 时,应对政府的自利进行肯定的补偿。假如 政府的自利长期处于社会的平均水平之下, 政府组织的成员就可能往利益更高的行业 跑,这样最终会影响政府实现公利性。 当然, 一旦政府的自利影响了别的利益群体的利 益时,政府也应对别的利益群体进行补偿, 政府不能凭借自身所拥有的权力只顾自身 的利益,而不顾社会公利。 政府的自利具有扩张性 政府的自利虽然是从属性的, 应受到合理的 限制,但是政府是拥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一' 旦权力失去了制衡,权力就会走向正确行使 的反面。由于权力的制衡是一个困难的体系, 一旦制约行政权力的体制不健全或是
22、体制 中有一点点缺陷,都可能使行政权力失去制 约,此时,政府的自利就具有了膨胀的实现 条件。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状况来看,市场 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政府转变职能与机构 改革仍未有实质性突破, 政府自利的扩张实 际上还有相当大的空间。 加上政府的活动具 有不以干脆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供应 的公共服务,其供应一般是以非价格为特征 的,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价格的交换从供应 对象那里干脆收取费用,而主要是依靠财政 支出维持其生产和经营,很难计较其成本, 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干脆利益驱 动。同时民众更关注政府的公允公正,关注 政府办了多少实事、好事,一般不特殊关注 政府行政究竟花了多少成本。 政府
23、官员为了 得到社会的好评,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 方”也往往以办实事、好事为己任,至于办 事成本时常并不放在政府决策的首要位置 上。因而,往往出现政府办事成本很高,办 事效率很低的局面。在扩大化了成本之中, 政府的自利很简单得到满意,而乱摊派、舌L 收费、乱罚款更是政府自利扩张的必定结果。 行政权力的扩张也为政府自利的扩张供应 了可能性。行政权力的扩张,主要源于以下 五个因素:“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供应者和 外在效应的消退者导致扩张;政府作为收入 和财宝的再安排者导致扩张; 利益集团的存 在导致扩张;官僚机构的存在导致扩张;财 政幻觉导致扩张。” 19当前,行政扩张的 主要体现有两个方面。首先,
24、市场机制在资 源配置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但并非唯一的作 用,市场机构调整并不解除政府调整。相反, 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以及市场发育不完善 而出现的功能缺陷,须要政府发挥作用,即 须要政府“弥补市场失灵”。20并且,在 体制转型期间还须要政府部分地替代市场, “帮助”建立市场经济,推动市场化改革, 在这种状况下,极易出现行政权力的扩张。 其次,由于当前政治体制的不完善,党政不 分以及行政权力向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越 位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行政权力的扩张使政 府拥有了超越自身权力的权力, 不利于其它 国家机关的监督和制约,在失去监督和制约 的状况下,政府自利的扩张就由可能变为现 实。 三、政府自利性扩张
25、的限制 政府具有自利性,政府的自利有其存在的合 理性和客观性。但是政府的自利具有扩张性, 所以我们必定限制政府自利的扩张, 界定合理的政府自利 要限制政府的自利首先必需界定政府合理 自利的范围。 从中心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上界定政府 自利的合理范围。地方政府合理的自利是地 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一个重要动力,中心 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合理界定,能使地方 政府满意自利采纳合理的途径。建国以来, 地方政府与中心政府的关系始终处理得不 够合理,中心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时而放权” 时而“收权”,没有定规,全凭中心单方的 意志。这种关系客观上造成地方政府与中心 政府争利,当中心政府限制严格时,地方政 府想方设法
26、规避中心的管制,上有政策,下 有对策;当中心政府限制松动时,地方政府 争夺权力的最大化,进而实现地方利益的最 大化,此时地方爱护主义、地方本位主义又 会抬头。处理中心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的 最重要手段,是用法律明确中心政府与地方 政府的权限划分,对于地方政府的权限越明 确详细,地方政府的自利也就能更精确地界 定。 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界定政府自利的 合理范围。中国的政府与西方国家政府有一 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中国实行生产资料社 会主义公有制,政府代表国家管理企业。因 此,不管政企如何分开,企业的全部权仍归 政府,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这一事实 确定了政府不管怎样放权,最终不得不要伸 手管理企
27、业,地方政府最终要代表企业的利 益,在这种现状下,政府争利是不行避开的。 不解决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政府的自利问题 也就不行能根本解决。笔者认为,政企关系 应从体制上彻底动手术,实行体制变革才能 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笔者认为,对待企业问 题政府管理失效是客观的,可引入政府体制 改革中“小政府、大社会”的方法,彻底将 企业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去管理,政府只管公 共事务,企业的“私务”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政府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管。在政府的严格 监管下,中介组织全权管理企业的事务,这 样政府再也不必当什么动动员”,也不必 再去“划桨” 了。没有了这部分自利,政府 就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利。 从政府“块块”与部
28、门“条条”之间关 系上界定政府自利的合理范围。“条条”与 “块块”的问题,就要是地方政府与职能部 门的关系问题。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冲突 根源在于双重领导体制问题, 在体制转轨的 过程中,职能部门在不断变动,职能部门的 职责改变太快,而又时常不能适应市场经济 发展的须要,在这种状况下,理顺地方政府 与职能部门的关系非常重要。 理顺关系的中 心环节就是更加明确地以法律规定两者的 管辖范围、责任和权利。 限制不合理的政府自利 扩大公民对公共行政的参加。政府自利 的扩张最干脆的受害者就是人民群众,人民 群众也有限制政府自利的愿望,因此限制不 合理的政府自利离不开作为行政相对方的 人民群众。但是,目前
29、人民群众缺乏限制政 府的有效手段,大多数状况下无法爱护自己 的利益,或是爱护自己利益的成本很高,在 强大的行政权力面前,分散的人民显得懦弱 无力,使得人民群众对政府自利只能消极对 抗,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政府的权威性, 也影响了政府公利的实施。要变更这一状况, 就必需拓展公民对政府过程的参加深度和 广度,特殊是不仅在实体法上而且也在程序 法上保证公民参加公共行政的权利,使公民 在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中, 能够比较充分地 表达和自己的合法权益意愿。 量化自由裁量权削减政府不合理自利。 社会公共事务与及其管理的困难性和权变 性确定了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所拥有的 一项必不行少的行政权力,但是,长期以来
30、 政府自由裁量的领域和幅度过大,这增加了 行政机关的随意性,为行政机关“政治创 租”、“政治抽租” 21大开便利之门。在 这种状况下,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极有可能 “受非法供应的金钱或其他酬劳引诱,做出 有利于供应酬劳的人从而损害公众和公众 利益的行为” 22。而通过量化自由裁量权, 将政府行政的可自由处理的额度降到最低, 行政相对方就能较好地限制行政主体的行 为,也就在相当程度上抑制政府不合理自利 的恶性膨胀。 确保政府的透亮度,暴露政府不合理自 利。政府不合理的自利之所以能存在,很重 要的一个缘由就是政府过程不公开,政府行 为暗箱操作,很少让相对方参加。由于政府 缺乏透亮度,公民就缺乏必要的
31、相关信息, 在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下,公民和社会就很难 对政府不合理的自利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因此要从根本上限制政府的自利,就必需实 行政务公开。须要强调的是,政务的公开不 能是政府口头的承诺,而应成为民众的法定 权利,即人民对政府公共行政活动拥有知情 权,包括公开机关工作安排、工作总结、人 员管理和经费开支等状况。政府行政机关应 通过向社会公开明示自己的职责范围、行政 内容、行政标准、行政程序、行政时限和违 示惩戒方法的方式,增加公共行政过程的透 明度。 实行审计的社会化追究政府不合理自利。 现行的审计制度对于监督政府及其职能部 门的财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但是这种内部 监督制度有着无法解决的
32、缺陷。审计机关也 是行政机关,审计机关从属于地方政府,地 方各级审计机关由地方各级政府管辖,地方 各级审计机关与地方各级政府有着很大的 利益共同性,各级审计机关即使审计出了问 题,没有地方政府点头,也很难依职权对被 审计者作出惩罚,地方政府对符合地方利益 的被审计者的问题,可能会实行纵容的看法。 有时,地方政府迫于政府各方面的压力,不 得不牺牲民众的利益, 爱护政府方面的利益。 这就使审计机关出现了 “政府失灵”问题。 对于审计“政府失灵”,解决的方法就是对 于现行审计制度进行改革,要允许社会审计 组织参加政府财务的审计, 让政府部门有一 个外部审计的制约机制,外部审计机制应得 到人大授予相应
33、权力,并向人大负责。有了 外部的审计机制,政府的不合理的自利就能 让社会组织公之于众, 这样处理政府的不合 理的自利就有凭有据了。 规范公共事业听证制度,消退政府不合 理自利。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须要的公共 产品的垄断供应者的地位” 23确定着政 府拥有对很多公共事业的垄断经营权。这种 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丢失对效率、效 益追求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成为政府扩 展自利的温床。因此打破政府对公共事业的 肯定垄断价格,实行公共事业的价格听证制, 现已成了国人的共识。目前中国公共事业的 听证制度正在快速发展,并起到了很好的作 用,相对方参加的主动性也很高。但还存在 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公众在政务
34、不公开的 状况下,不能精确地知道公共事业有多少是 合理的成本,又有多少是不合理的成本,因 此在听证会上相对方总处于劣势。可见,听 证制度不仅要让相对方参加听证这一个环 节,更重要的是要从制度上保证相对方参加 公共事业单位活动的全过程, 只有公共事业 的全部活动过程进入了公众的眼帘,公众掌 握了足够、真实的数据,才能发挥听证所应 有的监督功能,也才能有效限制政府有关部 门和公共事业单位将自利凌驾于公利之上。 下载文档 保藏 共享 赏 0 第21页 共21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