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年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现场平安设施、设备的平安管理及正确配备、运用防护用品,依据国家相关安 全设施、设备及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规定了平安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地面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配备平安设 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其次章 定 义 第四条 平安设施、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急、有害因素 限制在平安范围内,以及削减、预防和消退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实行的措施。分类如下: 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压力、
2、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平安检查和平安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平安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平安锁闭设施,电器过载爱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平安警示标记: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平安
3、和逃命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记。 2、限制事故设施 (6)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7)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迫断、分流、排放(火炬)、 汲取、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削减与消退事故影响设施 (8)防止火灾扩散设施:阻火器、平安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9)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4、。 (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命器、逃命索、应 急照明等设施。 (11)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12)逃命避难设施:逃命和避难的平安通道(梯)、平安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 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损害的劳动 防护用品和装备。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 其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损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工作服、平安帽、平安带
5、、防毒护具、防尘口罩、眼护具、绝缘靴、雨衣、防寒服、劳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平安设施、设备管理方法 第六条 机械、设备上的平安设施设备(压力容器上的平安阀、压 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平安爱护装置(如各种继电爱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自控方面平安爱护装置(如各 种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平安联锁装置)、消防平安设施要明确维护、管理部门职责。 第七条 在用的平安设施、设备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 标准。 第八条 平安设施设备运用单位应建立平安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平安设施、设备登记台帐。 第九条 运用单位对平安设施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 查
6、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平安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刚好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刚好修复。 第十条平安设施设备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组织检验,并将检查、校验状况载入档案。 第十一条平安设施设备运用单位应建立平安设施设备档案,对检修、校验、变更等状况具体记录。 第十二条 平安设施设备应纳入正常检修安排,定期检修保养,确 保完好。 第十三条 平安设施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 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需马上复原。如确需拆除等必需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在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供应的,保障劳动者平安与
7、 健康的协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发放、运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支配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供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具有产品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和省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运用进口的劳动防护 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根据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运用规则,正确佩戴和运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运用的
8、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 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需根据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运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 劳动防护用品选择 其次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 (一)防卫物理、化学和生物危急、有害因素对头部损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二)防卫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防卫物理和化学危急、有害因素对眼面部损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 (五)防卫物理、化学和生物危急、有害因素对手部损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六)防卫物理和化学危急、有害因素对足部损害的
9、足部防护用品。(七)防卫物理、化学和生物危急、有害因素对躯干损害的躯干防 护用品。 (八)防卫物理、化学和生物危急、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损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十)其他防卫危急、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其次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结合劳动 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依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详细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
10、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运用及维护 (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运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运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运用和维 护指南(GB/T28409)等标准。 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书目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当浓度达到其 1/2职业接触限值(PC-TWA或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运用。 (二)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 场所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当暴
11、露于 LEX,8h85dB 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需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 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运用。详细可参照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离辐射危害的,经危害评价确认劳动者需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用人单位可参照电离辐射的相关标准及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指 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运用。 (四)从事存在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锐利器具等作业 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可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头部防护平安帽选用规范(GB/T30041)和坠落防护装备平安运用 规范(GB/T2346
12、8)等标准,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其次十二条 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急、有害因素的,应 当为劳动者同时供应防卫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须要同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考虑其可兼容性。 劳动者在不同地点工作,并接触不同的危急、有害因素,或接触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为其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满意不同工作地点的防护需求。 其次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还应当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和基本舒适性,依据个人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号型、式样。 其次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 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接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用人单位应当为巡检等流淌性作
13、业的劳动者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 急防护用品。 第六章 劳动防护用品选购、发放、培训及运用 其次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急、有 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运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其次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选购安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其次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其次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已选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 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其次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 护用品,并作好登记。 第三十条 用
14、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运用、维护等专业学问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在运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运用状况进行检 查,确保劳动者正确运用。 第七章 劳动防护用品维护、更换及报废 第三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根据要求妥当保存,刚好更换。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常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刚好更换。 第三十六条 平安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平安性能要求高、易损 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根据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运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说明权属集团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 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