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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类屠宰市场隐患排查整治方案3篇 酒类屠宰市场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第1篇 依据市商务局、市畜牧局关于开展屠宰环节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和运酒屠办20229号文件(市酒类屠宰办公室关于做好畜禽屠宰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平安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吸取6月21日稷山县翟店镇太郝村发生食物中毒事务的事故教训,避开类似事情在我县发生,确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酒类屠宰市场 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 一、整治时间 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23日。其中6月23日至6月26日为动员部署阶段;6月27日至7月3日为隐患排查阶段;7月4日至7月23日为
2、集中整治阶段。 二、整治内容 (一)屠宰市场 1、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坚决取缔无牌无证黑窝点; 2、屠宰厂厂区环境干净卫生,无臭水沟、垃圾堆、蚊蝇等; 3、待宰间和屠宰车间常常冲洗,干净整齐,地面、墙面、排水沟等保持卫生; 4、每次屠宰结束后更换烫毛水,屠宰器具符合规定并清洗消毒; 5、合理支配屠宰时间,当日未销售肉品要予以冷藏; 6、屠宰技术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健猪、病猪分开屠宰,胴体、头蹄、内脏三不落地; 7、检验检疫人员仔细负责,确保肉品无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害淋巴结),无三带(带毛、带血、带污物),无病害,病害畜禽和屠宰废弃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8、不屠宰注水畜禽,不给畜禽注水和
3、其他有害物质; 9、不屠宰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和病死畜禽,屠宰过程中实施同步检疫检验; 10、严格登记台账,肉品出厂两章两证齐全,头、蹄、下水、血等副产品要检疫检验合格并登记出厂流向,运输工具要常常清洗消毒。 (二)酒类市场 1、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2、经营场所符合规定,商品陈设符合要求,环境干净卫生; 3、具备酒类批发零售资格,悬挂酒类批发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 4、在显著位置摆放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牌; 5、酒类来源去向明晰,酒类流通随附单齐全; 6、酒类流通台账记录完整精确; 7、不购进来源不明的酒类商品; 8、不经销假冒伪劣酒品; 9、酒类从业人员经过培训具备经营资格
4、; 10、酒类商品质检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27日前,召开开局机关及相关企业参与的开展酒类肉类市场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动员会,商务股、执法队、驻企监管人员及相关企业要结合实施方案中涉及自身的整治内容进行逐项落实,并主动做好工作人员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27日至7月3日期间,商务执法队严格根据活动方案中的整治内容,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酒类屠宰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商务科会同商务执法队进一步对我县酒类批发零售资格进行审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接着规范酒类随附单的正确运用;企业应加强自律,严格根据食品平安相关制度进行生产,同时根据方案整
5、治内容对企业生产进行自查;驻企监管人员要担负起自己的监管责任,对企业生产中出现的食品平安隐患要不留情面,坚决的指出并责令其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4日至7月23日期间,商务执法队根据隐患排查阶段中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个落实,对责令整改但未见效果的企业进行依法制裁,多次督促整改无果的进行依法取缔;驻企监管人员要根据整治内容进行逐个落实,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进行再督促和再检查,确保整治内容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夏季食物易变质,是各类传染病和疫病易发季节,各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和驻企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彻底进行一次隐
6、患排查,坚决不留死角,对发觉的隐患要马上进行整改,绝不姑息迁就,对发觉的问题要马上予以解决,决不拖延等待,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酒类和屠宰市场监管工作。 2、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商务执法队要依据去年各乡镇对辖区食品企业摸底及我局摸排状况,结合今年以来发生在阳王的食物中毒事务,摸清肉品来源,顺藤摸瓜,重点对酒类屠宰市场中无证无牌经营者予以坚决的取缔,关键易出错的环节要仔细的排查,出现问题的要刚好的督促整改,确保整治活动效果落到实处;企业自身要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平安生产,加强企业自律,严禁向三无企业供应原料肉品;驻企监管人员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不渎职、不包庇,切实监管
7、好驻扎企业的平安生产;商务股接着规范酒类批发零售户的备案登记手续,会同执法队一起规范经营户对酒类随附单的运用;条法股要督促执法队健全执法案卷,并在每季度末对接移交一次执法文书,做好封存归档工作。 酒类屠宰市场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第2篇 为了仔细实行自治区政府食品平安工作会议和2022年全市食品平安工作推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牛羊肉市场秩序,切实排查和消退牛羊肉品隐患,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农产品消费平安,依据银政办发20224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牛羊肉、农村食品、校内周边食品平安专项整治的通知,确定在全县开展为期7个月的牛羊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8、 通过专项整治,在牛羊养殖、屠宰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生产加工等环节,全面清查存在质量平安问题的牛羊肉及其制品。坚决打击牛羊肉市场中私屠滥宰、掺杂使假、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进入贺兰市场的牛羊肉及其制品来源清楚、源头可溯、票据齐全、平安可控。严防未经检疫检验、掺杂使假和来源不明的牛羊肉食品流入市场和餐桌。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业主诚信遵守法律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确保牛羊肉食品市场平安。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1.加强投入品环节的整治力度 加大投入品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牛羊肉投入品的源头治理,要对辖区内涉及牛羊肉投入品环节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屠宰办重点检查屠宰(厂)场是否落实牛羊杂碎登记备
9、案制度,兽医站重点检查进场屠宰动物是否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休药期证明、是否佩带免疫标识、证物是否相符、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等状况。畜牧站、兽医站集中力气对牛羊养殖基地农户进行逐一排查,坚决查处养殖户运用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督促养殖场(小区)加强平安用药宣扬、指导,完善动物及动物产品休药期证明用药记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2.深化开展畜禽养殖环节整治 畜牧站、兽医站要加强养殖过程中饲料、兽药的监督,特殊是病畜、死畜、采血清用畜禽的管理。强化养殖场(户)检查,严格饲
10、料、兽药平安运用管理,照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严格病死及非正常死亡畜禽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严禁出厂(场)带病畜禽、死畜死禽;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其科学饲养水平;强化采血清用畜禽的管理。 3.深化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 屠宰办、兽医站加强屠宰过程中的检验工作,严把肉品检验关。要强化外来畜禽及肉品报检制度的落实,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畜禽加强监督检查,发觉在牛羊肉及其制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杂使假
11、、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并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畜禽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收购、贩运检测不合格畜禽的行为。 4.加强畜禽屠宰厂(场)屠宰检疫工作的管理。 兽医站要强化屠宰检疫人员和检疫票证的管理,落实屠宰检疫工作责任,肃穆查处买卖检验检疫票据的行为。实行检疫票据精确化,每张检疫票据标明肉品重量;对检疫不合格的,要严格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坚决杜绝检疫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三、工作支配 (一)支配部署阶段(2022年5月3日-10日) 制定细化行动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召开专题会议支配部署整治行动,做好动员部署,明确各项任
12、务,集中统一行动,责任落实到人,将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11日至10月25日) 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屠宰、肉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运用各类掺假售假、来源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以混合肉和复合肉等冒充牛羊肉;贩运、屠宰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的行为;对查出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暂控或没收、封存,并立案调查核实。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问题肉品要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刚好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不手软;对发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确保违规行为得到订正,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查处。对整治中发觉
13、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管理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切实净化我县牛羊肉食品市场环境。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0日) 相关站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仔细分析总结,刚好归纳监管工作中的好阅历、好做法,探讨探讨牛羊饲养、贩运、肉品检疫等平安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此次牛羊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统筹支配,做到有部署、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有信息,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细化畜禽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各环节监管职责,抓紧落实各项详细措施;要强化行政监察和问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肃穆追究相关责
14、任。 (二)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相关站所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畜禽养殖、屠宰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连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查出的各类掺假售假、来源不明、无检疫检验证明、以混合肉和复合肉等冒充牛羊肉的,要坚决暂控或没收、封存;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等问题肉品要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刚好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调查探讨,健全长效机制。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各相关站所要仔细总结、细致梳理存在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牛羊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加强调查探讨,总结好的阅历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探讨制定畜禽产品质量平安追溯制度,完善生猪、牛、
15、羊主产区与主销区的监管连接机制。 (四)加强宣扬教化,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扬政府加强监管所实行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费信念。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大普法教化力度,编印普法宣扬小册子向养殖户、生猪、牛羊收购贩运人、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经营户等发放,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平安意识和法制观念。刚好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落实黑名单制度,刚好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品。落实举报嘉奖机制,激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切食品平安、人人参加食品平安的良好氛围。 酒类屠宰市场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第3篇 根据省
16、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做好食品平安工作的部署,依据市服务业发展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加强屠宰企业监管,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完善长效机制。清除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平安事故风险隐患,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成果,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平安保障水平。 二、排查内容和措施 (一)对全市全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开展排查。各县(区)对辖区内全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食品平安风险隐患大排查,严格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督促生猪定点屠宰
17、场(点)落实主体责任及规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屠宰场(点)作为肉品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责任,定点屠宰场(点)严把进厂验收关、屠宰规范关、肉品检验关,生猪产品出厂关,确保出场(点)票证齐全、来源清晰,确保遵守国家规程屠宰和检验,确保销售去向明确,实现定点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平安可追溯。检查屠宰场(点)是否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查验、待宰停食静养、屠宰同步检验、肉品出场(点)、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平安管理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根据全省统一制定的台账管理要求,对生猪入场(点)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出场(点)流向以及无害化处理等环节进行台账记录并存档,做到追溯记录规范完整。同时,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生
18、产经营,严禁定点屠宰企业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一经发觉,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各县(区)主管部门仔细开展屠宰环节隐患自查工作,重点对屠宰场(点)进场验收、静养待宰、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厂等环节潜在的平安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加强对屠宰场(点)监管力度,针对隐患排查发觉的问题,仔细梳理分析缘由,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争取第一时间发觉、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程度消退食品平安隐患。 (三)加强对私屠滥宰重点区域的排查。各县(区)要结合县区实际状况,依据私屠滥宰发生的规律,依法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
19、、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高发区域的排查,实行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相结合,逐一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多种方式,对重点区域全面检查。同时,要实行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门联合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重点盯防、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觉的私屠滥宰窝点,要彻底捣毁,坚决予以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供应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惩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未通过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已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违法违规进行屠宰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依法严厉打击。全
20、面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严防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严厉打击冒用或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标记牌,对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的违法行为,对发觉的私屠滥宰窝点,彻底捣毁,坚决取缔,对查获的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供应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处。 三、时间支配 (一)部署打算阶段(6月上旬)。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制订详细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前期打算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上旬)。根据要求对辖区内全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清除平安隐患,加强企业监管,规
21、范生猪屠宰秩序。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中旬)。各县(区)对排查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区)务于7月8日报送生猪屠宰行业食品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总结,市局将对各县(区)排查开展状况进行督促抽查并通报状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各县(区)定点主管部门要充分相识加强生猪屠宰行业食品平安重要性,以保障群众肉品消费平安,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看法,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详细抓,责任部门要抓详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平安隐患,仔细探讨制定监管措施、方案,明确详细
22、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亲密部门协作,严格开展排查。各县(区)要严格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主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结合专项整治开展好排查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扬,关注舆情信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排查活动宣扬,刚好查处举报案件,亲密关注舆情动态,仔细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6页 共16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第 16 页 共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