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招标采购技术规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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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招标采购技术规范书目 录一、通用部分51 总则51.1 一般规定5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6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6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5 标准和规范8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91.7 备品备件9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91.9 安装调试要求91.10 清洁,油漆,标志,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02 通用技术规范103 技术服务、培训、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10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0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12二、专用部分161 工程概况162 设计及运行条件163 技术规范183.1 性能要求183.2

2、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193.3 供配的辅助设备要求213.4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214 供货范围215 技术附录23技术附录A 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23技术附录B 投标方提出的技术偏差表29技术附录C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30技术附录D 清洁、油漆、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31技术附录E 投标方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和附图32技术附录F 投标文件应使用的计量单位和符号33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1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件型式:套额定电压:设计最高电压:额定电流:供货范围表1 本表规定了本次招标设备的主要供货范围,将作为评标过程中

3、评价供货范围的依据。2 投标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表范围。3 具体供货明细见专用部分。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厂用共箱封闭母线m2启备变共箱封闭母线m3交流励磁共箱封闭母线m4直流励磁共箱封闭母线m5共箱封闭母线连接结构套6共箱封闭母线穿墙装置套7共箱封闭母线外壳支吊结构套一、通用部分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项目名称 项目 容量及参数 机组的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

4、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1.3 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偏差表”中。1.1.4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1.1.5 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1.1.6 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

5、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1.1.7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1.1.8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具体要求见商务部分。1.1.9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共箱封闭母线设备不加价。1.1.10 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1.11 本设备部分部件的分包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分包商,且设备

6、不加价,招标人参加技术协议谈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1.1.12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编码符号。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1.2 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1.2.1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1.2.2 投标方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

7、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3.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1.3.2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2周内,根据工作进度计划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1.3.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人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以便招标人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1.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4.1 一般要求1.4.1.1 投

8、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1.4.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4.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1.4.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1.4.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

9、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1.4.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4.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正式纸质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6套,电子文件(光盘)每台设备4套。设备安装完毕后,投标方应按机组分别提供4套完整的设备竣工图;2套完整的电子版设备竣工后图纸。1.4.1.8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1.4.1.9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机组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1.4.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1.4.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可

10、自行细化)(1) 共箱封闭母线外形尺寸,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技术数据,荷重等资料;(2) 配套设备柜外形尺寸,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技术数据,荷重等资料;(3) 共箱封闭母线和配套设备柜连接的结构图;(4) 共箱封闭母线支持或吊装位置图;(5) 各回路母线导体、外壳及PT的对地电容值。1.4.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应在技术协议草签后 日内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正式资料和图纸。)(1) 电气接线图、平面布置图、断面图、开关设备及其元件的详细资料、结构特征、操动机构的详细资料和主要技术参数。(2) 使用维护说明书。(3) 运行、检修手册、资料。(4) 零部件、

11、整体试验报告。合格证。(5) 详细的装箱清单。1.4.2.2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1.4.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

12、维护说明等。(4) 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5) 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1.4.2.5 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型式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5) 竣工图纸、资料。1.5 标

13、准和规范1.5.1 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件的制造、验收和交接以国家标准为主要依据,并参考电力行业标准和引进设备公司有关国际标准,同时必须符合我国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强制性标准和规定。1.5.2 技术标准应执行发标时的最新版本。1.5.3 引进型机组则按相应国家标准和该制造厂(公司)标准,但不得低于中国国家标准。 使用的主要标准如下:1.5.3.1 GB156标准电压1.5.3.2 GB311.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1.5.3.3 GB/T8349 金属封闭母线1.5.3.4 GB1207电压互感器1.5.3.5 GB11032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1.5.3.6 GB2706交流高压

14、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1.5.3.7 GB/T11021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1.5.3.8 GB/T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1.5.3.9 GB/T 11022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1.5.3.10 GB2900电工名词术语1.5.3.11 GB12193 出口机械、电工、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1.5.3.12 GB191包装贮运标志1.5.3.13 GB3190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1.5.3.14 GB/T13540 高压开关设备抗地震性能试验1.5.3.15 JB1580铝制焊接容器技术条件1.5.3.16 JB2420户外防腐电工产品的涂漆1.5

15、.3.17 GB/T16927 高电压试验技术1.5.3.18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1.5.3.19 国能安全局(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5.3.20 J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1.5.3.21 其它相关标准,如ISO、IEC、IEEE等国际标准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6.1 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技术参数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人在表1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偏差表)中。

16、1.6.2 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7 备品备件1.7.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7.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1.7.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1.7.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1.7.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1.7.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

17、所列备品备件及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8.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8.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1.8.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1.8.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1.8.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9 安装调试要求1.9.1

18、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1.9.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1.9.3 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1.10 清洁,油漆,标志,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1.10.1 清洁1.10.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1.10.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1.10.2 油漆1.10.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

19、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1.10.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 色。1.10.2.3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1.10.3 标志1.10.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1.10.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13306-91产品标牌的规定。1.10.3.3 包装标志(1)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

20、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1.10.3 装卸、运输与储存1.10.4.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1.10.4.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1.10.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2 通用技术规范2.1 电气技术规范,详见专用部分第3条。2.2 热控技术规范。3 技术服务、培训、设计联络、工

21、厂检验和监造与试验3.1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3.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3.1.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员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员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员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饭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方填写)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员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职称人数1指导安装2调试3性能试验4交货验收3.1.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1)遵守法纪,

22、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3.1.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

23、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序号工序名称工序主要内容备注(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3.1.2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方提供方便。3.1.3

24、 培训3.1.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3.1.3.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培训计划表序号培训内容计划人月数培训教师构成地点备注职称人数3.1.3.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3.1.3.4 投标方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3.1.4 设计联络会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3.2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3.2.1 概述3.2.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

25、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3.2.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3.2.2 工厂检验3.2.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3.2.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3.2.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

26、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3.2.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3.2.3 设备监造3.2.3.1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3.2.3.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并安排出一个大体的检验时间表,同时要提供进行检验(试验)的制造厂所在地地址。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3.2.3.3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

27、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201328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3.2.3.4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3.2.3.5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方确定)监造和检验的主要项目见下表:共箱封闭母线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须接受。共箱封闭母线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序号监造部件监造内容监造方式HWR数量

28、1封闭母线工频耐压试验2铝材、铜材材料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3.2.3.6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方为投标方提供以下方便:(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投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将提投标方便。(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

29、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3.2.4 试验内容3.2.4.1 型式试验(1) 绝缘电阻测量:实验方法和要求按GB/T8349金属封闭母线的要求进行,试验绝缘电阻值应符合本规范要求。(2) 额定1min工频干耐受电压试验:按GB/T16927.1、GB/T16927.2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电压值应符合本规范要求。(3) 额定1min工频湿耐受电压试验:按GB/T16927.1、GB/T16927.2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电压值应符合本规范要求。(4) 额定雷电冲击

30、耐受电压试验:按GB/T16927.1、GB/T16927.2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电压值应符合本规范要求。(5) 温升试验:按GB/T1763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的要求,封闭母线通以额定电流,待其温度稳定后,各部分温度和温升均不超过本规范规定的数值。(6) 动热稳定试验:按国标GB/T2706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实验方法进行,封闭母线应能承受规定的动、热稳定电流的作用。(7) 淋水试验:按GB/T8349进行,结果符合规范要求。(8)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按GB4208进行,结果符合本规范要求。3.2.4.2 出厂试验:(1) 外形尺寸和外观质量的检查:按GB/T8349执行。(2)

31、 绝缘电阻测量:用不低于2500伏的兆欧表测量,持续时间为1min,其值不小于100M。(3) 额定1min工频湿耐受电压试验:按GB/T16927.1、GB/T16927.2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电压值及结果应符合本规范书要求。3.2.4.3 现场试验:(1) 绝缘电阻测量:安装完毕后用不低于2500伏的兆欧表测量,持续时间为1min,其值不小于50M。(2) 额定1min工频干耐受电压试验:按GB/T16927.1、GB/T16927.2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电压值应不小于本规范书要求的75%。(3) 淋水试验:按GB/T8349进行,结果符合标准。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

32、,交监造代表1份。 3.2.5 对供方配合监造的要求3.2.5.1 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供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3.2.5.2 供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3.2.5.3 供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并承担监造代表在当地的伙食和交通等费用。3.2.6 性能验收试验3.2.6.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测试单位为招标方指定的国家级测试单位。3.2.6.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3.2.6.3 性能试验的时间:见商务条款。3.2.6.

33、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配合;如个别部套件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3.2.6.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1)绝缘电阻试验(2)1min工频耐压试验(3)温升试验(4)淋水试验3.2.6.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规范性能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试验。3.2.6.7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及考核(1)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承认。(2)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3)主

34、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设计保证值,按照商务合同条款进行考核。二、专用部分1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工程计划进度工程进度计划表序号工作计划计划时间1主厂房基础第一罐混凝土2锅炉钢架吊装3主厂房基础出零米4汽轮机台板就位5厂用系统受电6化学制水系统制水7锅炉水压完成8汽机三缸扣盖9锅炉酸洗完成10输煤系统投运11锅炉点火吹管完成 12整套启动开始13完成168h试运投标方应按两个进度要求分别列出交货时间。相对特大、特重设备的供货时间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要求及时交货。2 设计及运行条件2.1 水文气象条件此处按工程具体情况填写。2.2 地质条件此处按工程具体情况填写。环境概况表序号名称单 位数值1主厂房零米

35、海拔标高m2当地大气压力hpa3年平均最高气温4年平均最低气温5年平均相对湿度%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7基本地震烈度度8极端最高气温9极端最低气温10最大风速m/s11历年最大积雪深度cm12年平均降水量mm13覆冰厚度mm14全年主导风向15气候特点16污秽等级级2.3 输配电布置2.3.1 电厂 容量及参数 机组以离相封闭母线变压器组接线接入原有的 配电装置。厂用起动和备用电源暂考虑由 提供。2.3.2 厂用电系统2.3.2.1 高压厂用电系统: KV、三相、50Hz。2.3.2.2 低压厂用电系统: V、三相四线、50Hz;额定值 kW及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36、V。2.3.2.3 直流控制电源:2.3.2.4 直流动力电源:2.3.2.5 设备照明和检修电源:设备照明采用单独的400/230V照明变压器供电;检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380V、63A、三相、50Hz;单相220V、20A。2.3.2.6 低压交流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三相四线制。2.4 运行条件2.4.1 绝缘爬电比距: mm/kV2.4.2 系统额定频率: 50 Hz2.4.3 系统运行电压: kV2.4.4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 kV373 技术规范本招标书的范围是共箱封闭母线(包括高厂变分支母线、直流励磁分支母线、交流励磁分支母线、启备变分支母线)及与其配套的附属设备。3.1

37、性能要求3.1.1 共箱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应设计和制造合理,并能安全、稳定和连续运行,在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各种条件下共箱封闭母线的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并且不会引起过大应力、振动、腐蚀和操作困难,产品及材料符合中国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3.1.2 在磁场干扰的场合,所有金属部件均应是非磁性的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感应电流导致的部件的局部过热。3.1.3 当母线通过短路电流时,离接地点最远的外壳,其感应电压应不超过24V。3.1.4 金属封闭母线的外壳及支持结构的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3.1.5 共箱封闭母线的母线导体采用矩形铜母线,材料采用高导电率电工纯铜(T2纯度9

38、9.99%)。3.1.6 母线支持跨距应避开共振区。母线内部支持绝缘子应具有防潮、不吸湿的特性,能互换且易于拆卸。支持绝缘子应满足统一爬电比距的要求。3.1.7 共箱封闭母线最热点的温度和温升允许值应满足下表要求。封闭母线最热点的温度和温升允许值封闭母线的部件最高允许温度 最高允许温升 K铝导体9050螺栓紧固的导体或外壳的接触面镀银10565不镀银7030铝外壳7030外壳支持结构7030绝缘件按GB/T11021由绝缘材料种类确定3.1.8 金属封闭母线的绝缘水平应满足下表金属封闭母线的绝缘水平表(kV)额定电压(有效值)最高电压(有效值)绝缘水平额定工频1min耐受电压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

39、压(峰值)湿试(有效值)干试(有效值)6.37.223326010.512304275202450681252427.660751503540.5801001853.1.9 封闭母线运行中的动、热稳定电流应满足下表要求。封闭母线的动、热稳定电流用途额定电流(有效值)A动稳定电流(峰值)kA热稳定电流(2s)(有效值)kA发电机主回路离相封闭母线315040000125、160、200、250、315、400、500、63050、63、80、100、125、160、200、250发电机分支回路共箱封闭母线6304000200、250、315、400、500、630、80080、100、125、1

40、60、200、250、315隔相共箱封闭母线1000630040、63、80、100、125、16016、25、31.5、40、50、63不隔相共箱封闭母线1000630063、80、100、125、16025、31.5、40、50、633.1.10 金属封闭母线承受上表规定的动、热稳定电流作用后,不得有影响产品正常工作的任何机械损伤,如母线导体、金具、外壳、支持等零、部件有明显变形,绝缘子、套管及其他绝缘部件因损伤而引起绝缘性能降低(如有争议,可用相应绝缘性能试验结果判断);不得有接头熔焊或有影响正常工作的烧伤(如有争议,则以额定电流下的温升不得大于规定值来判断)。3.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

41、要求3.2.1 共箱封闭母线包括厂用母线部分、励磁母线部分、交流励磁母线部分。3.2.2 共箱封闭母线的要求3.2.2.1 本规范书未规定设计和结构的全部细节,但要求组件的设计和运输应按工厂装配的最大可能,以便使现场安装工作量为最小。3.2.2.2 变压器低压出线套管处采用金属母线箱,各种出线经此母线箱转为水平共箱封闭母线,它应能承受三相短路的作用,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并有泄水装置。3.2.2.3 共箱封闭母线为全连式、自然冷却、金属外壳共箱封闭母线,应能防潮湿、防粉尘、防大气盐雾腐蚀。应适应户内和户外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室内部分应是防尘防滴的,户外部分应是防尘、防腐蚀全天候的,外壳应能抵挡任何风

42、雪、雨水的侵蚀。3.2.2.4 共箱封闭母线外壳为铝合金,厚度不小于5mm,并连成一体,屏蔽母线电流对外部电磁感应,距母线外壳的钢铁支架,结构及混凝土中的钢筋因漏磁而产生的温升,不应超过 70 。共箱封闭母线采用可拆卸夹具、密封件和外罩组件、连接设备端子、母线支持绝缘子和隔离措施,保证不需切割和重新焊接任何部件即能方便地进行维修、试验和拆卸。3.2.2.5 共箱封闭母线的结构,应能布置在楼板支架上,或悬挂在梁或其它构筑物上。由制造厂成套供货的外壳支持钢构件,无论屋内外均应热镀锌处理。钢构件不应构成闭合磁路,导体支持夹板应采用非磁性材料。3.2.2.6 共箱封闭母线外壳与设备连接处,应设软连接装

43、置。共箱封闭母线铜接触面应镀银,镀银厚度至少为0.025mm,镀银接触面不容许发生镀层脱落现象。在露天受日照的场合,母线的额定电流应考虑日照辐射的影响。3.2.2.7 共箱封闭母线在下述各处应设置伸缩装置:在汽机房A排墙内外。共箱封闭母线直线段每隔20m处。在穿越不同基础支承处。3.2.2.8 共箱封闭母线的一侧(或盖上)应可拆卸开,以满足现场安装用。3.2.2.9 制造、组装母线及其支持构件应允许调整,以适应钢材和砖面建筑的公差。3.2.2.10 封闭母线与设备间的连接,应采用镀银铜编织带;母线导体间的可拆接头,采用镀银多层铜叠片。3.2.2.11 在所有情况下,可挠性连接的载流量应大于所连

44、接母线的载流量的1.25倍。连接件的长度应能在连接体拿开后(设备现场试验电压下)带电母线和邻近端子(或地)之间有足够的相-相间带电距离,连接体接上后,导体与外壳间亦应满足相-地电气距离。3.2.2.12 共箱封闭母线的结构应该绝对没有水的积聚,应有足够数量的带过滤网的疏水器以防止冷凝水的结聚,母线的室内和室外的部分应有一向下的坡度,在母线到达被连接的设备前应疏水。所采用的密封件的结构和材料,要求在更换外罩时密封件更换最少。封闭母线的轴向和横向上,应能满足局部基础在允许范围内的不同沉降和位移,封闭母线的结构应能补偿导体及外壳因温度变化和基础差异沉降造成30mm以内位移。3.2.2.13 矩形横断面的外壳互相对接的两边垂直度不得超过l度。3.2.2.14 母线外壳制造段节的不直误差应不超过其本身长度的l1000。3.2.2.15 封闭母线的焊接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氩弧焊接法,焊缝不应有裂纹、烧穿、焊坑、焊瘤等。焊缝应经过x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验合格。3.2.2.16 为便于共箱封闭母线散热,导体外表面及外壳内表面均应涂无光泽黑色漆,外壳外表面可涂无光泽浅灰色漆,颜色由招标方确定。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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