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背景下高职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探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业背景下高职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探析.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行业背景下高职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探析 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调研,分析得出高职药学专业工作岗位和典型工作任务。同时对高职药学专业校企院合作、人才培育模式改革、课程建设的构建、教学团队建设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药学专业 行业调研 人才培育模式 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R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13-908210-0157-01 2022年,教化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强医学教化工作提高医学教化质量的若干看法,明确提出“遵循医学教化规律,严格限制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主动发展护理、药学等卫生职业教化。”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也提出了包括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
2、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所以,做大做强高职药学药品类专业,培育高素养的药学特地人才,是发展我国卫生事业,振兴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任务。 一、行业背景分析 1.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须要药学人才 药学人才是医药行业队伍中的重要成员之一,是促进临床治疗和药品发展不行或缺的组成部分。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提出要建立药品应用和供应保障体系,在县级以上医院开展临床药学服务,指导临床用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四室一房”建设,建立以全科医师为核心,包括药师和护士的医疗服务团队。卫生部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大力开发医药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到2022年,药师达到55万人,到2022年,
3、药师达到85万人。”国际药学联合会公布,每万人口累计应有执业药师6.2人,而我国每万人累计执业药师数不足2人。 2.河南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须要药学人才 河南省现有药品零售企业约1.8万家,批发企业352家,生产企业322家,医疗机构制剂企业67家,互联网药品交易、信息服务84家。据统计,我国目前执业药师近28.2万人,大部分在东南地区,广阔中西部省份执业药师人数严峻缺乏。截止2022年12月,河南省注册执业药师人数仅1万余人,在执业药师注册人员中,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占注册总人数的62%,非药学、中药学专业人员占注册总人数的32%,低学历、非药学和中药学专业者还占较大比例,须要更多高级药学人才来
4、弥补执业药师的缺口。 二、医药行业调研 依托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在行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实行多种形式,对药品的生产、流通和服务三大环节广泛开展行业调研1。明确了药学工作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核心实力,使药学教化与行业产业相融合,课程教学内容与行业职业标准相对接。2调研结果见表1。 表1 职业方向、工作岗位及典型工作任务 依据行业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 1.搭建校企、院对接平台 坚持药学教化与医药产业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紧紧围绕药品生产、药品流通、药品运用三大领域培育人才。建立由学校、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医院等共同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制度,规范管理,保障合作的顺当实施。 2.创新
5、高职药学专业的人才培育模式 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明晰人才培育的目标与规格,结合岗位需求和岗位胜任力,在“突出职业方向”人才培育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人才培育模式,实施订单定向人才培育模式,进一步总结归纳人才培育模式的内涵和特色。 3.构建“专业平台+职业方向”的课程体系 该体系以人文社科类课程、药学基础课程及药学专业核心课程作为专业平台,在此基础上开设不同职业方向课程。该体系的实施为毕业生选择不同的就业岗位供应必要的学问及技能储备,突出在培育共性的同时发展学生的特性,体现高等职业教化的适应性、针对性、敏捷性。 4.打造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 实行“请进来、走出去”的协作模式,一方面激励
6、行业企业专业人才来校任教学,同时选派专任老师到企业顶岗实践,提升专业技能。逐步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高水平的老师团队。 5.强化实践育人 将专业实践分为基础实力培育、专业核心实力培育、专业综合实力培育及顶岗实习四个阶段。基础实力培育阶段本着“够用、好用”原则,以专业核心实力為依据实施;专业核心实力培育阶段主要完成单项目实力培育;专业综合实力培育阶段分方向培育学生药学综合实力;顶岗实习阶段强化学生的综合实力,以真实生产任务为载体实施实践教学。 参考文献 1庞小雄,张德志.药学试验教学改革探讨J.药学教化,2022,23:45-48,59 2王春玲,李民胜,黄贵华.广西药学类本科专业人才需求调查与分析J.高教论坛,2022,5:55-57 作者简介:王文宝,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药物新剂型和新制剂的探讨。 第4页 共4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