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经验交流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经验交流3篇.docx(1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经验交流3篇 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阅历沟通第1篇 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中心在共青团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深化贯彻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看法文件精神,努力探究加强青少年法制教化,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积累和创新理论实践阅历,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扎实工作,在青少年法律维权和法制教化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现将维权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状况及工作中的阅历体会向各们领导汇报如下。 一、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提高责随意识和服务意识 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中心由街道团工委牵头,街道关切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司法
2、所、区法律救济中心共同成立。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在仔细领悟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理论及阅历,并在工作中不断实践创新,通过半年多的探究和实践,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思路。我们的服务宗旨就是通过运用法律武器服务于全处青少年,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我们的指导思想是仔细实行上级有关青少年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中心和青少年法律救济站的优势作用,合理挖掘利用学校、社区、企业的现有资源,有效拓宽青少年法制教化和权益爱护的渠道,为服务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促进稳定和谐,建设和
3、谐的服好务。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街道维权中心为服务平台,以学校、社区、企业的青少年法律救济站为触手,以各处现有教化资源为依托,有效整合,合理利用,各工作站参加指导、协调、组织全处青少年法律救济工作,动员和组织热心青少年法律救济的各界人士参与法律救济,参加办理全处中小学范围有涉及青少年的案件,为青少年供应法律询问服务,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扬教化以及开展青少年法律救济等活动,做青少年的法律代言人和权益的爱护人,在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时,用法律武器伸张正义,爱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先进的服务理念指导下,我们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中心及救济站不断强化责随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力保障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顺当开展。 二、
4、拓宽服务渠道,创新工作方法 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好青少年法制教化工作,维权中心从夯实阵地建设入手,通过在辖区学校、社区和企业设立工作站,设立维权热线电话,开通青少年维权网等方式建立了多个工作服务平台,并以这些平台为触手,主动整合法律救济、法律热线、非诉讼调解及法制教化课等多项职能,组织法律宣扬、询问以及培训等法律服务活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气为全处青少年供应法律救济,切实爱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构筑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网络,为青少年营造了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在学校,工作站依托学校教化资源优势,通过开展多种法律维权与教化活动以及家长学校等形式,使法律服务工作与学校法制教化实现了有机结合。
5、一是通过法制教化课堂向学生宣扬法制教化内容,让学生学法知法,并通过各种特色教化活动进行强化和巩固。一中通过法制教化课向学生进行七色普法教化(红色:平安;橙色:消防;黄色:拒绝诱惑;绿色:环保;青色:人口健康;蓝色:国防;紫色:案例)七种颜色代表不同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法制教化生动直观。二中开展法制教化三好活动:即上好法制教化课,写好学法心得体会,做好一次法制演讲,通过学生动脑,动手,动口达到巩固学法效果的目的。中心小学则在上好法制教化课的基础上,开展了法律学问竞赛、模拟法庭,带法回家等小学生乐于接受的教化活动,在全校营造了法制教化的良好氛围,提高学生法制意识的同时将法制教化辐射到学生家庭。二是对
6、学生遵守法律用法状况进行动态管理,法律救济工作站通过在街道中小学校内内设立法律询问信箱,向学生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开展网上维权等方式,刚好了解驾驭青少年法律需求状况,确立救济对象,建立救济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法律询问信箱每周开启两次,由区法律救济中心的律师定期解答青少年提出的法律问题。针对青少年提出的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工作站不定期地开展法律直通车进校内、进课堂活动,为青少年开展法律解说、法律询问、法律救济等服务工作。工作人员还实行以案说法等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化。学校还将学生学法用法和遵纪遵守法律等状况纳入班级管理,实行记星评比,日检查,周公布,月评估,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
7、通过家长学校和家校联系卡将青少年法制教化状况刚好向家长通报,取得家长的支持。将法律讲座做为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通过对青少年案例的评析,对青少年家庭进行法律法规教化,提升青少年家庭的学法遵守法律用法意识,为青少年营造了良好的家庭法制教化氛围。 在社区和企业,工作站通过开拓青少年学法活动室,对青少年、留守儿童和青年职工进行排查登记建卡。社区工作站依据居住状况划片管理,依据社区实际制定法制教化方案,常常性组织青少年和留守儿童开展教化、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学习消遣活动,加强他们的学法遵守法律用法意识,使留守儿童得到关爱,促使其健康成长。对外出打工的青年,通过电话及书信等方式常常保持联系,了解驾驭状况,
8、寄去法律学问学习材料,刚好沟通和指导。工作站还面对社区公布了热线电话,设立询问服务处,接受青少年法律询问,为他们供应调解、代理等法律服务。在企业,工作站依据企业自身条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报刊、信息公开栏、学习室、网站等资源,通过配齐法律图书,开展法律培训、法律询问、演讲竞赛、学问竞赛、文艺演出等各种形式特殊加强对合同法经营法工会法等法律的学习教化,增加宣扬效果,调动了广阔青年职工学法、遵守法律、用法的主动性。工作站设立了法律询问和调解处,刚好发觉问题,化解职工冲突,确保了企业的和谐稳定。 三、全面构筑工作网络,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街道维权中心非常注意队伍建设,成立了一支以街道司法所所长为站长,街
9、道团工委书记、区法律救济中心主任及所在学校分管副校长为副站长,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学校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区法律救济青年志愿者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青少年法律救济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团工委办公室。维权中心下设工作站,由街道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利群法律服务所的同志以及区法律救济青年志愿者分别到各工作站负责,每周二次现场办公,构筑了一个由街道法律服务人员及社会青年志愿者共同组成的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网络。为提高维权队伍整体素养,街道维权中心首先从狠抓学习入手,制定了学习安排,分阶段,定目标,定时间,抓学习,定期召开学习会,共同学习有关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学问,学习
10、开展青少年法制工作的阅历与方法。其次是常常性开展案例分析,对近期内发生的有关青少年的典型案例共同分析,论其特点,究其缘由,提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三是工作人员定期做好工作的阶段性小结,采纳回头看、朝前看、左右看的方法常常对工作进行回顾,和他人进行对比,和要求进行比照,不断提高业务实力。四是加强监督和考核,促进管理规范化。维权中心加强对各工作站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其工作进行量化细化检查赋分,做为评优树先的重要标准,对工作力度不大,工作效果不明显的,要求结合各自状况,仔细分析缘由,制定改进措施,限定整改时间,保证工作扎实高效开展。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各工作站取长补短,共同推动,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全面
11、绽开,构筑起一道环环相扣、上下联动的坚实防线。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探究长效机制 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中心成立以来,不断强化基层法律救济工作,对如何发挥工作站作用,扩大工作层面,提高服务质量,吸引更多青少年接受法律服务做了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长期深化的探究。工作站常常性地召开研讨会,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从总结和探究中初步建立起一系列工作制度。做到从职责、会议、维权救济、法制教化、档案管理、奖勤罚懒等全面规范化。维权中心还注意在实践中进行制度创新,不断探究适合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维权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优质化。 半年多来,先后为辖区2余名青少年供应相关法律救济,保障了他
12、们的正值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余名学生供应了法律询问服务,进行了心理矫正,使他们迷途知返,知法遵守法律,重新拨正了生活的航向。胜利调解了数起关于青少年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将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 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阅历沟通第2篇 一、司法概念解读 (一)青少年。依据目前我国现行刑法,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施行不同的惩处措施,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年不负刑事责任,对于介于十四周岁与十六周岁的少年,若触犯了八种有着恶劣社会影响或者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的,要担当刑事责任,这八种罪名分别为犯有意杀人、有意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已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犯罪的,应当负刑事
13、责任,但要视情节及社会影响程度,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惩罚。为了更好的绽开论述,而本文中的少年的年龄界定在十四至十八周岁之间。(二)少年司法。所谓少年司法,主要针对传统少年犯这一群体而言。在这一过程中,就是为了教化和爱护青少年,采纳一些惩罚手段,进一步矫治少年不良行为,以此达到削减违法犯罪行为,在其中采纳的程序及其方法等,一般称为少年司法。在详细的实践中,有着不同的实行方式,例如,在学校里,学校通过制定相关的校规校纪,约束学生的行为,强化对学生的教化管理,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青少年权益爱护理论基础 (一)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我国当前的刑法理论体系下,儿童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未
14、成年人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同一主体。这一法律的界定,是立足我国的法律实践实际,主动同国际先进法律体系接轨,特殊是上个世纪50年头末60年头初的儿童权利宣言,对我国青少年司法进程产生了不行磨灭的影响。特殊是儿童的最大利益这一国际性指导原则,在各种场合及各类条约、公约中反复提及,充分体现了司法界乃至整个国际社会对这一重要原则的高度共识。其中,1989便是一个具有标记性意义的年份,在这一年,联合国通过关于儿童爱护的特地性公约文件,即儿童权利公约。在这部公约中,充分体现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这一思想。在这部公约中,第三条第一款明确指出: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
15、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由此可以看出,这一原则适用范围广,适用领域多,有着肯定程度的普世作用。不管是官方层面,还是民间组织,只要有对儿童的成长有影响的,不论干脆或是间接,也不论短暂性的还是长久性的,均应以该原则作为行为准则。从今,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得以以正式法律文件的形式获得了确认,这也成为青少年权益爱护的里程碑式的事务,并从理论层面,指出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本质差异。从这一角度入手,设立特地性机构,制定特地适用于未成年人的少年群体的特地性法律便显得尤为重要。这正是从这一理论动身,要求在刑事法领域贯彻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宏观上最大程度的爱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在目前
16、来看,这一原则日益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在此立场之上,特殊问题特别分析,一般采纳个别化处理的方法及严格限制的司法程序,并从微观上确定了少年刑法的本土化、特别化和详细化。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各国政府也先后颁布了少年法等特地性的法律,成立了少年庭等特地的机构,并经过的司法论证,针对青少年群体采纳个别化司法程序,以专业化的司法体系和执法人员来处理少年司法问题以爱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二)由报应到教化,理论的重要的转型。报应刑理论,强调刑罚的因果关系,这与中国传统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说法是一样的。在中国始终有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说法,这既是人理常情,也是合乎法理的。众所周知,犯罪是一种恶,对于犯
17、罪之恶,应以刑罚应之。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发展,人们渐渐相识到,报应刑理论着眼于已经成既定事实的犯罪,对于这类犯罪,惩处便已经成为唯一的措施。但是,对于青少年而言,单一的惩处只是手段,绝不是目的。所以说,教化刑理论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渐渐成为人们处理青少年的问题的主流理论依据。在这一理论中,它充分相识到个人属性与社会属性两个方面内容,不能一味强调个人属性,要关注人是社会中的人。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力求最科学、最合理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历史进步的要求。青少年作为发展中的人,身心并不成熟,简单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青少年作为一个特别的年龄群体,其思想意志不稳定,有着较大的反复性。青少年自身
18、有着较强的自我意识,这与其身心发展不成熟形成了较大的反差。自以为是与个人的社会阅历和心理接受实力形成较大的反差,导致法律意识的不足。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来看,教化水平较低,思想消极颓废的青少年更简单受到环境的影响,交叉感染,并走上犯罪的道路。青少年介于儿童与成年人之间,正处于人生重要的过渡时期,情感较为敏感,对外界微少刺激有着较为剧烈的反映。同时,青少年的个人相识存在局限性,不能对由情感引发的剧烈刺激做出正确的评价。这一理论的转变,不仅可以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作了一个区分,更重要的是,可以最大程度的爱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在详细的司法实践当中,通过详细的理论指导,可以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统一。正
19、如上文所提及的,青少年由于自身特别的发展阶段,有较大犯错可能性。但从人的发展性这一角度来看,要主动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行为,矫正不良的行为,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青少年充分相识到自身一时冲动或无知有可能产生的严峻后果。预防在前,避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外部氛围,这才是从根本上全面的实现青少年权益爱护的重要举措。(三)对特别青少年群体的爱护理论。在社会转型发展过程,特殊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在广阔农村出现了留守儿童,留守青少年等这一须要特殊关注的青少年群体。留守儿童集体自杀案曾一度轰动全国的,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对这一群体的爱护,要主动引
20、入国家亲权理论。所谓国家亲权,顾名思义,就是国家扮演了未成年人的家长的角色,肯定程度上有着未成年家长的监管和矫正爱护的监护权力。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特殊是缺乏管教和缺乏寄予或依靠的留守少年,国家应当主动为他们谋福利,并应对他们尽肯定的扶助义务。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这一群体的关切,也是中国特色法治进程的一大进步。随着未成年人群体的增大以及未成人社会地位的提高,更须要关注一下特别青少年群体,这不仅 仅包括留守少年,对于那些缺乏监管,没有依靠的青少年而言,都须要国家扮演好双亲的角色,让青少年真正获得家庭的暖和。但须要指出的是,对于未成人群体出现的犯罪行为,国家不能像有些父母溺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包庇、纵
21、容他们,而应当依据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实行不同的措施来改造、教化、挽救他们。国家亲权理论就是要确立国家应付的责任,充分发展国家对未成年人行为矫正规范的特有作用。正如以上论述所言,对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肯定要区分对待,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体现对青少年关爱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青少年群体健康的成长,创建一切有利于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因素。须要特殊强调的是,国家亲权思想绝不是一味的单纯追求治疗与教化作用,而忽视了对青少年的关爱。 三、结语 由上可见,要对青少年权益进行爱护,要充分考虑到青少年群体的特点,从多个角度,明确主体责任,找到真正适合青少年成长的理论。最终树立起严爱相济的权益爱护体系,共同呵
22、护青少年的成长,保证青少年权益。从一百多年的对青少年的权益爱护的历程来看,青少年的权益爱护问题就是青少年与社会发展的问题。如何合理的将青少年的权益爱护同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青少年的特性特征,真正做到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做一个区分。但不行回避的是,当前的青少年权益爱护的体系建设还有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须要不断地探究和实践。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青少年的权益爱护体系正在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 街道青少年法律维权阅历沟通第3篇 今年以来,东营市法律救济中心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律救济维权工作,仔细办理每一起青少年法律救济案件,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使广阔青少年切实感受到法律
23、的公允正义。 优化青少年法律救济服务机制 组建市级未成年人案件专家库 为提高青少年法律救济案件办理质量,东营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救济窗口开通了青少年法律救济绿色通道。凡是涉及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尽可能的为其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聘请东营市心理学会心理询问师每周三到市公共法律救济服务大厅值班,无偿帮助青少年化解心理问题。 此外,还印发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救济案件承办专家库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严格筛选了30名熟识青少年身心特点、具有多年办案阅历的律师,组建了市级未成年人法律救济案件承办专家库,制作了点援册,受援人可以依据点援册为自己选择律师,在青少年没有选择的状况下,指派办理青
24、少年维权案件阅历丰富律师办理案件,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效果。 今年以来,东营市法律救济中心组织律师无偿办理涉及青少年维权法律救济案件9起,免费解答青少年法律询问100余人次,为青少年挽回经济损失近40余万元。 健全青少年法律救济服务网络 实现网上询问、预约等服务 构建纵向究竟、横向到边的青少年法律救济服务体系,在团市委、高校、公检法等多家单位均建立了法律救济工作站,形成了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青少年法律救济服务网络,便利青少年就近寻求法律救济,重点宣扬法律救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救济信息化建设,还建立东营法律救
25、济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实现了法律救济网上询问、网上预约等法律救济服务。在微信公众号中为青少年量身定制手绘法援、法援动漫等栏目,普及青少年维权法律学问,解答青少年法律询问,深受广阔青少年欢迎。 扎实做好青少年维权宣扬 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近年来,校内欺凌、校内暴力等校内事务时有发生,造成了许多悲剧。这些正处于受教化关键时期的孩子们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处理问题简单极端,为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更好地培育他们的法制观念,增加遵守法律意识,提高其明辨是非和自我爱护实力,东营市法律救济中心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法援送法进校内活动,向学校师生发放送你一张法援明白纸,针对校内暴力、校内霸凌现象,通过法治课堂等开展
26、订单式普法。共计向在校学生发放法律救济明白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法律救济条例等宣扬手册2000余份,解答未成年人法律询问60余人次,全面覆盖了在校学生等广阔青少年群体。 大力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建立了400余人的法律救济志愿者维权志愿者队伍,无缝隙覆盖到各村居社区,帮助青少年解决法律难题;组织60余人次青少年法律救济志愿者参与法律救济志愿助残、进社区宣扬等活动,引导学生增加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实力,营造关切爱惜青少年学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7页 共17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