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文明进程中的环境犯罪控制(任彦君)]关于生态文明有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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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生态文明进程中的环境犯罪控制(任彦君)关于生态文明有关【摘要】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环境污染形势日趋严峻,有悖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环境犯罪的治理,不仅仅要依靠法律手段,要留意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伦理道德的提倡,公众的参加以及加强环境的国际合作等都是限制环境犯罪的有效途径之一。 【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犯罪;综合治理;环境伦理环境是人类的生命支持系统,也是人类持续发展的物质、能量、信息供应系统。人类的正常生活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肯定质量的环境和自然资源。近年来,随着经济和人口的增长 ,我国环境形势日趋严峻。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正在加剧并向农村扩散,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

2、加重,局部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影响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威逼人民健康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提到和重视生态文明,强调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强调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它以敬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将来人类的接着发展为着眼点,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在这种背景下,探讨环境犯罪的特点、成因和限制模式具有肯定的现实意义。一、环境犯罪的现状与特征(一) 环境犯罪的现状1、环境污染破坏严峻。在我国许多省份和区域都出现严峻的污染和破坏,环境恶化的趋势越来越严峻。环境犯罪案件有明显上升的趋势,局部地

3、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没有从根本上得以遏制,事故和纠纷时有发生,信访总量大幅增加。2、矿产资源破坏严峻,连环犯罪时有发生。近年来,对矿产资源的盗采滥采和无证开采现象特殊严峻,有些地区因为盗采乱伐还引起一系列连环犯罪。例如,近年来屡次发生的煤矿瓦斯爆炸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不但是对矿产资源乱开滥伐的犯罪,而且是更严峻的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3、宝贵树木严峻滥伐,野生动物被猎捕、杀害和走私接连不断。我国目前森林资源砍伐严峻的表现之一就是宝贵林木的砍伐,野生动物的猎捕、杀害、走私等。宝贵野生动物的猎捕、走私贩卖更是日益猖獗,在全国猎捕、走私案中,宝贵国家级爱护动物如巨蜥、穿山甲、藏羚等占

4、有很大比重。4、单位已成为环境犯罪的主力军。与一般犯罪相比,环境犯罪的主体大多都是单位,因为单位的生产一般都离不开肯定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在生产中它们都或多或少在破坏和污染着环境。(二)环境犯罪的特征1、环境犯罪的隐藏性。环境犯罪所排放的污染物有时难以干脆发觉,特殊是有些企业的排污口隐藏,甚至暗设排污管道,给执法人员查找排污源的工作带来不便。又由于成立污染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是要求造成“严峻后果”,而有时短时间内难以推断“严峻后果”,因此难以推断污染环境犯罪。2、环境犯罪的困难性。与其他犯罪相比, 环境犯罪的认定呈现困难性:(1)环境污染的缘由困难多样,同一危害后果可能由数个不同行为主体排放的

5、污染物引起。(2)各种污染物排入环境后,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各环境要素之间会发生诸如毒性与病理转化、扩散、活性增减、生物降解等化学、物理、生物反应。(3)很多环境污染行为不是即时完成而是持续许久,而且危害后果的发生与污染行为之间由于间隔时间较长,其因果关系呈现出松散性和隐藏性。(4)环境犯罪经常涉及高科技的背景,一般人包括一般司法人员推断这类犯罪的难度相当大。3、环境犯罪的反复性。与一般犯罪的一次性犯罪或连续犯、持续犯特征不同,环境犯罪具有反复性特性,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基于地方行政执法部门切身利益的考虑,如对“十五小”企业虽经多次出击,取缔活动,但是仍旧屡禁不止。4、环境犯罪

6、的行政从属性。环境犯罪通常以未获环境资源爱护行政机关的许可或违反相关行政法规的平安标准、平安要求为前提,该类罪的成立对依行政法规及行政吩咐的依附称之为行政从属性。行政从属性对环境犯罪的成立所起的作用,表现在两种情形上,一是违反环保行政法规及行政机关禁令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二是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许可的行为只是构成环境犯罪的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应具备其他条件,如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还要看其是否造成对法益的干脆损害或构成某种危急。二、环境犯罪的缘由分析(一)市场经济的影响政企分开和实行市场经济的改革,打破了过去安排经济条件下一切都由国家统管统揽的局面,使人和单位的利益干脆与自己的行为挂起钩来,

7、一些个人和单位不择手段地追求经济利益,因而出现了大量的违法排污、非法捕杀珍稀动物和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开放政策的实施,为走私固体废物、走私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犯罪供应了便利。这其中单位犯罪尤其引人留意,因为在过去安排经济条件下,单位没有或很少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但市场经济却不仅使国有企业有了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和明确的责权利,而且还出现了一大批拥有自己小集团利益的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又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往矿产资源大多由部属企业独占的格局受到了新的生产关系的严峻冲击,地方政府要扩大资源占有量,以壮大地方矿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乡镇和农夫也迫不及待要染指这些国有大矿,

8、于是就出现了一些乡镇和群众无视国家法律、公然抢采国有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二)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和有价性是环境犯罪产生的前提随着人口的超指数增长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人类对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有限的资源与日益膨胀的需求之间形成了尖锐的供求冲突。人们已深切地相识到,环境要素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能够为人类供应各种服务的稀缺性和有价性的“资产”。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和有价性导致了人们追逐对尽可能多的环境资源占有、运用的贪欲欲望和行为。环境犯罪的利益来源有两类:一是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而获得的成本节约;二是环境资源本身的财产性利益。追逐前一类利益表现为环境污染犯罪,一般发生在公司、企业的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

9、目的在于用较小的成本获得较大的效益。追逐后一类利益即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它表现为行为人对环境资源的干脆盗取、非法开采、非法占用、非法收购、运输、破坏等。(三)犯罪成本相对较低是环境犯罪产生的内因依据经济学理论,尽管任何犯罪都源于对利益的追逐,但行为人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者,绝不会为了任何利益而盲目行动,事先必定要进行一番利弊权衡和思索,比较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只有当犯罪成本相对较低,预期犯罪收益大于犯罪成本(预期刑罚惩罚成本-由刑罚的严厉性和惩罚的概率确定,即它是刑罚严厉性和确定性的乘积)时,有潜在犯罪意图的人才会选择实施犯罪。在我国,由于种种缘由,环境犯罪实际惩罚概率是比较低的,这就导

10、致了行为人的预期刑罚成本相对较低。行为人往往存在可能侥幸逃脱或是只受行政惩罚、民事赔偿后果的估量,而当这种预期惩处成本低于预期犯罪收益时,行为人会选择实施犯罪。因此,预期犯罪成本相对低下是环境犯罪行为人确定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缘由。(四)环境刑法存在肯定的缺陷我国关于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定过多注意财产、人身损害,忽视了生态利益的爱护。如:刑法338条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规定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遇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峻后果(或严峻危害人体健康的)”才构成犯罪。首先,这种规定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方面。譬如,累积性环境污染虽然一时并没有明显的财产、人身的损害,但是,它们会潜在地

11、损害人身、财产,而且,被污染了的环境是很难复原的,其危害甚至经过几代人都难以根除。其次,这样的规定意味着污染行为只有造成了实际损害才构成犯罪,对于那些还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却使环境、人身、财产受到严峻威逼的危急犯不予制裁,而危急一旦发生,损失将是无法挽回的。这无疑是造成环境犯罪日趋严峻的缘由之一。(五)环境行政执法机制存在肯定的缺陷。在政府权力划分中, 环保部门明显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它们对企业法人、组织的环境犯罪行为无能为力,连关闭严峻超标排污或造成严峻污染事故的企业的权力都没有。而执法经费的严峻匮乏,令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的排污点源和面源连续监测,为环境犯罪分子躲避制裁供应了机会。加上

12、我国是政府主导下的环境治理机制,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局部经济利益,在环境与经济不行得兼的取舍中不惜牺牲环境利益,这导致地方爱护主义和处理跨界环境犯罪时困难重重。三、环境犯罪的法律限制模式(一)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限制我国环境犯罪立法现状:专节惩治环境犯罪;拓展了环境犯罪的范围;增加了“单位犯罪”的规定;增加了刑罚的力度。但是,环境犯罪立法限制还需进一步完善:1、环境刑法的爱护范围应进一步扩大。现行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的破坏环境资源爱护罪共有14个罪,这对于爱护环境,打击环境犯罪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已有多项环境爱护单行法规对各个领域实行爱护,而刑法却未能一一对应。如对噪声污染罪、违反防治污染义务罪、破坏草

13、原罪、破坏自然爱护区罪等就是空白。2、注意对生态环境破坏的爱护。我国关于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定过多注意财产、人身损害,忽视了生态破坏的刑法爱护。环境资源具有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历史中,人类始终关注其经济功能,在立法上表现为将环境资源作为财产进行爱护。随着对环境资源相识的深化,环境的生态功能起先受重视,生态利益作为一种独立的利益形态要求在立法上体现出来,因此,生态利益应成为环境刑法的爱护目标。3、增设危急犯。危急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急状态作为既遂标记的犯罪。危急犯的立法意图是:当一些既遂犯罪的危害结果呈现危害巨大的特点时,实行提前遏制危害结果

14、作为犯罪构成条件,即只要致使刑法所爱护的某种客体处于危急状态就认定符合犯罪构成条件。这样,不以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既遂的立法,有助于有效限制危害结果的发生。其限制的方法一方面通过危急行为按既遂惩罚强化了危害结果不出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过行为人的主观选择,从而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因为危害结果一旦出现,对行为人就要按结果加重犯惩罚,这样会加重其刑罚。危害环境的犯罪正好符合危急犯的条件。其一,危害结果一旦发生,便具有巨大性。其二,危害行为实施后,危害结果的出现不是即时的,而是潜在的。环境犯罪中的危急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对生态环境、他人健康或财产足以造成威逼或危害的犯罪。环境犯罪

15、中的危急犯立法例可见于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我国环境问题异样严峻,正处于西方国家五六十年头类似的环境状况,因而增设危急犯是环境犯罪立法的当务之急。4、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所谓严格责任,是指在某些特别犯罪中,只要被告实施了肯定的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被告又不能证明自己“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包括“已尽了自己的实力留意和避开”,则被告可能被判有罪。英美法系国家追究环境刑事责任采纳了此原则。这些国家对环境犯罪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加强环境的爱护,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另外 ,也有利于案件的起诉和审判,因为它无须证明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可以提高办案效率。我国目前不承认严格责任原则,但并不等于这个领域的

16、制度不再须要完善。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和大量的环境犯罪事实是不容乐观的,从整个生态环境的爱护着眼,从维护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考虑,我国对环境犯罪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是必要的。(二)我国环境犯罪的司法限制1、提高司法人员的素养,树立正确的刑事政策观。保证法律实行,不要以惩处犯罪为目的,不受地方爱护主义和部门爱护的干扰,在司法资源有限的状况下,充分发挥司法人员的作用。树立正确的刑事政策观,精确地说明和遵循“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现代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找到平衡,尽可能地实现公允、正义。2、加强司法机关和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实践中,存在环保机关“以罚代刑”的做法,这一

17、现象涉及本部门利益,也与驾驭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够有关,同时,由于环境犯罪案件本身的特点,要求有关司法机关、司法人员要尽快驾驭相关的专业学问,建立与环保机关的协作机制,确保此类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当进行。3、在举证责任担当上,要引入责任倒置或责任转移原则。在因果关系的推定上,引入病因学旁证法。重视环境犯罪证据规格的作用,保证诉讼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精确地定性量刑。(三)我国环境犯罪的执法限制实现环境法治的一个重要标记,是环境法律的全面、严格、公正、有效的实施。目前,环境行政执法在我国环境爱护中处于唱主角的地位,不断完善和搞好环境行政执法也就显得特殊重要。在环境污染破坏日益严峻的状况下,提高环境执

18、法水平,严厉打击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呼声很高。据统计,至2004 年,全国共设有环境监察机构3063个,国家环境爱护总局成立环境监察局,在一些区域实施了环境执法的垂直管理,成立了1319 个派出机构(环境监察所),建立了环境监察季报、半年简报和年报制度,环境监察队伍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即便如此,环境执法中也还存在环境执法不力与地方爱护主义严峻的问题。环保部门应留意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地方爱护主义和行政执法腐败。尤其要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加强部门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四、环境犯罪的道德限制模式法律是概括的,它

19、为一般人的行为供应了一个标准和模式,而实际生活却是详细和千变万化的,因而法律的作用也有其局限性。在环境犯罪问题上,我们同样应当坚持刑法谦抑原则。惟有不断反思环境犯罪的缘由及特征,实行德法兼治的综合措施,才能有效遏制环境犯罪的膨胀趋势。(一)加强环境道德教化1、发展新的环境道德价值观。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大大拓展了传统价值观的内涵。首先要向人们揭示自然的内在价值,使人们能够将自然视为人类的伙伴,并产生一种爱护自然、敬重自然的看法,产生对自然的亲近感情和关怀。其次引导当代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自觉维护下一代的发展权利,学会正确处理当代人之间、当代人与子孙后代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关系

20、,从而在同等的基础上真正实现资源共享。2、树立合理的利益观。利益是人们行为的驱动力。道德与利益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环境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于生态环境利益关系的规范,其基本原则就是生态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高于一切,要注意自然界各个要素的互利共生、协调发展。我们在发展经济,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生态利益,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人类应重新规范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利益安排,以生态优先的原则重新定位一些产业。3、加强生态爱护意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的支持。人们应酷爱自然、敬重自然,了解自然;只有驾驭了自然规律,才有可能正确利用规律,满意人类自身需求,改善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二)加强

21、生产领域的伦理约束1、要使企业在爱护环境方面发挥重要的主导作用,特殊是在推行运用环保技术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近年来,在环境污染日渐严峻的状况下,生态生产技术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发展特别快速。但是目前生态生产技术在我国企业生产中的应用还不充分,这就要求企业界能够克服生态上的短视,使不断进步的生态技术能够发挥真正的效力,有用武之地。2、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以研制和开发“绿色产品”为主导方向。这会体现出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感,也有助于推动环保宣扬教化,提高整个社会的生态意识。3、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应勇于担当治理环境的责任,不能推诿,更不能实行转嫁生态危机的不道德的行为。(二)引导人们选择合理

22、的生活方式随着技术文明时代的到来,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评判往往是通过“以个体对实物的占有量的多少和个体对实物的需求量的满意程度评判生活质量的凹凸”。这种评判导致社会会出现非人道化的消费时尚,主要表现为片面地强调物质消费,放弃对生命本身意义的体验和追求而消沉于消费文化所烘托出的生活情调中。因此,我们应转变消费模式和观念,提倡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是“一种以自然、和谐、健康为宗旨的有益于人类健康和社会环境的一种消费形式”。即消费文明化、消费无害化、消费适量化。(四)加大普法宣扬力度。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普遍低下,有许多环境犯罪都是由于犯罪嫌疑人环保意识低下和法律意识的缺乏而造成的,所以树立良好的

23、环境伦理道德观念,增加人们的环境生态意识,激发人们爱护环境的道德责任感,是预防环境资源犯罪的基础。各级环保部门应当组织新闻媒体围绕环境爱护重点、热点问题常常性进行宣扬报道,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等宣扬活动。除此之外,还必需把环境爱护法律学问作为干部和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遵守环境爱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五、限制环境犯罪的其他协助措施(一)确立公众参加的环境法律制度。“公众参加”作为一种环境法制建设的思想理念自20世纪60年头在环境爱护领域形成以来,很多国家的环境法律和国际法律文件都将其作为一项原则予以确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强调公众参加的价值更是当今实施

2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所普遍认同的做法,其重要性在我国环境状况日趋恶化的今日日益彰显。公众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是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环境问题是由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多种因素错综困难地交织在一起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科技性、综合性和广泛性等特点,这就确定了应广泛发动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公众,集中他们的才智与力气,参加到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对环境实行全面、系统、有效的管理,进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虽然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有关于公众参加的规定,但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停留在原则性规定的层面上,可操作性不强,使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

25、众参加的实际效果并不志向。(二) 把环境犯罪纳入综合治理的轨道。环境犯罪是社会经济发展到肯定阶段的必定产物,所以,遏制环境犯罪不能只运用刑罚一种手段。此外,还应辅之以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化的等各种手段,并使其相互协调、协作,形成预防、打击、补救、限制的综合治理体系。要动员更多的社会力气参加环境犯罪的综合治理,要在司法、环保机构之外,特殊留意发挥各级政府机构、新闻媒体和广阔人民群众的主动作用。政府是管理社会运行的机器,环境管理是整个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份内的事。可以说,环境犯罪综合治理的成效是政府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记。新闻媒体在环境犯罪综合治理中具有独特的作用。有些地方政府在环境管

26、理上有失误,有些工矿企业无视法律规定大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他们不怕群众有看法,就怕新闻媒体曝光。另外,在综合治理中还要重视发挥科技部门和相关高等学校等部门的重要作用。(三)加强限制环境犯罪的国际合作。环境犯罪正在成为一种严峻的国际问题。环境犯罪的全球性使得预防、惩治和制止环境犯罪必需通过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才能取得良效。目前,国际环境犯罪主要有协议参加国有意不遵守其多边环境协议及个人和团体有意躲避环境污染的法规。各国应加强国际间的协作,制定共同遵守的国际法新条款。在环境爱护问题上应多进行蹉商,多取得些共识。制定并遵守有关条约,完善“国际环境立法”,以爱护环境,联合打击有害于环境爱护的犯罪。加强

27、环境外交和国际环境合作,包括技术、资金、司法等领域的合作。On the controlling of environmental crime in the process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Ren yan-junLaw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3,china Pingdingsh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 pingdingshan 467000,china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in population and economic develo

28、pment, Chinas environmental situation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serious, contrary to the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control of environmental crime can not only rely on legal means, but also pay attention to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The promotion of environmental ethics, public partici

29、pation and the strengthening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environmental field are effective ways of controlling environmental crime. Key words: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environmental crim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ethics作者简介:任彦君(1968-),女,河南舞钢人,武汉高校法学院刑法学2022级博士探讨生,平顶山工学院法律系讲师。 王昌学.市场

30、经济犯罪纵横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814. 韩德培.环境爱护法教程.(第三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19101.10. 赵秉志.刑法新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高校出版社.2001.218. 刘霜、任彦君.论英美刑法中的严格责任及其借鉴.河北法学J.2004(2). 国家环境爱护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齐振海.未竟的浪潮M.北京:北京师范高校出版社.11016.227. 徐冬青.环境问题:21世纪中国面临的严峻挑战.学海J.2002(5) . 李锡海.经济全球化与环境犯罪.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J.2002(2). 第21页 共21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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