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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中世纪英国议会制度的起源、发展及模式特征 议会制度的起源 摘 要: 英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着“法律至上”的观念,进入中世纪以来,英国议会和议会制渐渐形成,历经了700多年的历史,演化成为现代社会资本主义代议民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世纪英国议会制度模式一脉相承,与同时代的西欧诸国相比,极具特色。关键词: 中世纪 英国 议会制度英国议会制度诞生于中世纪,被誉为“议会之母”。英国议会制度内容上极为深刻,其阅历或教训具有定型力气,可供我们或借鉴,或引以为戒。一、中世纪英国议会制的起源英国议会最早可以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贤人会议和诺曼底时期的大会议。在早期盎格鲁撒克逊人统治下的英国社会中,就存在着久远
2、的民主和法制的传统。假如追根溯源,就会发觉,现代英国议会最早就源于早期郡法庭中集中地方代表的惯例。后来的贤人(Witan)会议本是一个国王的顾问团体,没有详细的组织。不过贤人议会在肯定程度上起先萌生了英国各阶层民众参政议政的传统。11世纪,诺曼底公爵威廉折服英国。其后,诺曼诸王在继承了盎格鲁撒克逊人习俗惯例的基础上又把诺曼底传统的管理国家的方式移植到了英格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御前会议”。这个团体的一部分是大地主,另一部分是国王特殊召来的顾问。御前会议最初执行国王的一般任务,其任务后来分成了若干部门。在亨利一世统治期间(11011135),御前会议有了较固定的职能,由少数主教、宫廷官员、男爵等
3、组成了一些比较固定的小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国王管辖地方政府,处理重大案件,受理郡法庭和一百零一户区法庭的上诉。后来,亨利二世任命其中的五个成员组成一个驻在固定地点的法院,在国王的指导下审理各地的重大案件,这就渐渐演化出了“王座法庭”,即由各州市的代表与国王及其御前会议人员所组成的大会议。之后,这种大议会在威斯敏斯特的集会最终渐渐转变成了一种国家的立法机构。这事实上就成了近代英国议会制度的起源。公元1215年,安茹王朝屡战屡败的国王约翰与贵族代表实行谈判,签署了闻名的大宪章。大宪章明确表明,臣民的权利是独立的,不是国王赏赐的。大宪章的意义是深远的,它通过制定和颁布成文法的方法,比较含蓄地申明
4、和体现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思想,从而为数十年后议会的产生铺垫了一块基石。1264年,英王亨利三世的表兄西门德孟福尔依靠贵族、骑士和市民支持,战胜并俘虏了国王。次年1月,孟福尔以摄政的名义,依据自由大宪章的规定,召集会议,这次除通知部分贵族和骑士,还要求各市选派两名“和善、遵守法律、正直”的市民参与,英国议会的雏形由此而始,史称“西门议会”。明显,这还不能同近现代意义上的议会等而视之。虽然英国于1265年成立了议会,但就在这一年,王党分子救出亨利三世,并击毙了孟福尔。亨利三世复位后,英国的议会未能按规定一年召开三次,自1265年到1273年的七年间,议会共召开了十六次,可是骑士和市民代表没有一
5、次参与。1295年亨利三世的儿子爱德华一世召开了有大贵族、大主教和骑士、市民代表参与的会议,因这次议会各等级代表无一缺席,而称为“模范国会”。在爱德华一世统治的三十五年里,议会共召开了五十余次,议会不仅修改、补充旧的法律,而且制定新的法律。1325年后,“无平民代表即可召开议会的时代最终结束了”,议会的最高立法权得到了确立。至此,英国议会一年召开两次会议已经成为一种制度,为英国的议会制政体由君主(或称英王)、贵族院(也叫上议院)与平民院(也叫下议院)组成奠定了基础。二、英国议会制的历史发展英国虽然建立了议会制,但是各个等级在议会中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尽相同,所以议会并未能发挥
6、实质性的作用。直至1295年11月13日,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为了征得各阶级的同意以征收税款,特地召集新的议会开会。他首次提出平民可以进入议会成为议员,并邀请平民议员参与国家的议会,尽管请来平民代表主要是为了让他们帮助通过税收条款,但是这为后来议会朝向两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了1311年以后,平民议员就成为议会的正式成员。从1343年起先,在议会内部渐渐分别,形成上、下两院,僧侣和贵族代表组成了贵族院,也叫上议院,武士和市民代表组成了平民院,也叫下议院。至此英国议会制形成了由上议院、下议院和英王三足鼎立的权力架构。在15世纪,诸王在夺取和维持政权时,还颇为重视议会的协作,这导致了大贵族对于议会限
7、制力的增加,在议会中,上院驾驭很大的权利(贵族院此时亦被称为上院)。15世纪之后,由于玫瑰斗争的爆发,很多贵族殒命,上院实力渐渐下降。中古末期的王权式微和贵族衰弱反衬出下院地位相对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下院财政权和立法权的扩充。13101年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阿伦德尔仍旧代表国王向议会宣布:“下院是请愿者和提出要求者,而决断是国王和上院的事。”可是到了1404年,状况最终变更。亨利四世宣布:没有“全国各等级”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法规。因为“各阶级”包括下院平民代表,这等于在某种程度上权利向下院的转移。三、中世纪英国议会制的模式特征中世纪英国议会制度模式一脉相承,具有显明的模式特征。就其模式特征而
8、言,可以说一部近代英国议会政治制度史,即是议会渐进完善、成熟并渐渐取代国王统治国家的历史。(一)上议院与下议院的权力关系英国议会至今仍旧实行两院制,上议院议员由各类贵族组成,其中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主教,故上院也叫贵族院。下议院议员由普选产生,实行简洁多数原则选举议员,任期5年,届满全部改选。自1969年人民代表制法颁布后,凡年满18岁以上没有被法律剥夺投票资格的英国公民,都享有同等选举权,故下议院也叫众民院、平民院。从历史演化来看,英国议会上院的历史要比下院悠久,议会内权力的过渡是渐进的。在中世纪,上院的权力地位可以和国王抗衡,下院此时还未形成。1295年的“模范议会”,贵族与平民是在一起开会的,只有一个院。直到1343年,平民院第一次单独召开会议,所以通常将这一年作为两院制正式形成的年头。此前上院仍旧以议会的正宗和主体自居,而下院只不过是个分会议。到15世纪中叶,下院获得了财政权、税收权、审计权、人事权和立法权等权力。 第6页 共6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